《荒野的呼唤》
背景说明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作家。他出生于加利福尼亚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住所的家庭里长大,14岁起就做过报童、当过童工,甚至在旧金山湾参加过非法捕捞,又随一艘猎捕海豹的船漂洋过海到过日本、朝鲜。1896年,因“无业游民”的身份而入狱,出狱后,20岁的伦敦发愤图强考上了加利福尼亚大学,阅读了大量书籍,接触了尼采、斯宾塞、达尔文等人的“社会进化论”思想,并加入社会党。之后他中途辍学前往加拿大淘金,在空手而返后开始从事写作,1900年第一部小说集《狼子》出版后立即誉满全国,从此走上了职业作家的道路。伦敦一生笔耕不辍,创作了19部长篇小说、五百多篇短篇小说,还有不少剧本、随笔和论文。
伦敦的作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以严酷、荒野的自然环境为背景,描写人在极端环境下的生存状态和动物性本能,展现大自然的无穷威力和自然界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另一类作品则以社会矛盾为中心,描写下层人民的悲惨生活,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持批判态度。伦敦的作品有独树一帜的风格,充满筋肉暴突的阳刚气,很受男人欢迎。
伦敦成名很早,但富有冒险的浪漫主义气质使他无法安于平静的生活。1906年,他决定建造一艘海轮做环球旅行。在这次旅行中,他完成了半自传体小说《马丁·伊登》。此外,他大肆购买林场牧场,耗尽了财力和精力。1916年,因服用过量吗啡,在家中去世,年仅40岁。
1903年创作的《荒野的呼唤》是伦敦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被誉为“描写荒蛮世界的最伟大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一条名叫巴克的良犬如何回归野性、重返荒野、与狼为伍的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野性与人性的交织与角斗,最终野性占据了主导,作者借此深刻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荒野的呼唤》和另一部《白獠牙》堪称描写动物的姐妹篇,有意思的是,《白獠牙》展现的则是一头充满野性的小灰狼历尽艰辛最终走向对人性认同的“心路历程”。
推荐版本:胡春兰,赵苏苏,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4.
名著概要
小狗巴克原是大法官家的爱犬,从小在阳光明媚的加州长大,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性情温顺忠诚。然而有一天,主人的园丁偷偷将巴克卖给了狗贩子,从此巴克离开了温暖的南方,一步步走向苦寒的北部淘金地阿拉斯加,开始了走向远古的野性之途。
最初的磨难是被买主关在板条箱里虐待,没有食物还经常挨打,这令巴克第一次感到有辱尊严,因此在到达西雅图被放出箱子的一刻,他发疯一般反击穿红衫的驯狗师(这个人在小说里先后被提到几次,应该不是偶然,红色象征鲜血和暴力),但每次都被手持木棒的驯狗师打中,直至失去知觉。醒来之后,巴克学到了第一个生存法则:狗不能去斗手持棍棒的人。从这时起,文明社会赋予它的无用的矫情已经消失,严酷的自然法典开始钻入骨子里。
在几易其主后,巴克被卖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它亲眼见到一只名叫科利的温顺小狗就被拉雪橇的领头狗用尖牙撕开了喉咙。科利惨死的一幕总是困扰着巴克的梦境,它懂得了这里不存在公平,一旦倒下去,一切就都结束了。于是,在明白了棍棒和獠牙的现实法则后,巴克知道,在这个严酷环境中生存下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改变自己,它开始学习各种生存技能。先是认识了雪,学会以雪解渴,并很快磨砺了脚爪,学会了拉雪橇、在雪地上挖洞睡觉。为了吃饱,不让自己的食物被抢走,它扔掉了优雅的吃相,像别的狗一样狼吞虎咽。在饥饿的胁迫下,它还学会了趁主人不备偷嘴吃。温饱问题的解决之道,令巴克越来越明确在拉雪橇的狗群里,美德和崇高是无用的,相反,争夺统治权的厮杀无时不在。凭借着天性和头脑,巴克战胜了凶残强壮的领头狗斯皮茨。在赢得狗群中的头把交椅时,巴克已经完全退化到远古时代的动物本性。
之后,又换过几次主人,巴克幸运地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的时候,索顿救下了它,并悉心为它治好了伤。巴克在恢复体能的同时,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蛮荒锻造的冷酷重新被温暖的人性感化,它曾两次不顾危险救了索顿的命。它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愿索顿消失在视线外,有时晚上也会强忍睡意冒着寒冷看一下索顿是否安然无恙。
后来,索顿前往荒野之地淘金,巴克无事可做,野性复发,终日在林间捕杀为乐,重新激起嗜血的本能。在结识了一匹狼后,巴克几乎要被它带入狼群,然而这时它又想起了索顿,人性压倒了野性,它决定回到索顿身旁。谁知当它折返时,索顿已经被当地土人射死。索顿的死使徘徊在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巴克彻底离开人类社会,回归野性,它咬死了杀害索顿的部落首领,加入了狼群,选择了在荒野自由地生活。但每年巴克都会回到索顿的葬身之地,对着月亮发出凄厉的嘶嚎。
知识链接
1.社会达尔文主义
社会达尔文主义是由达尔文的进化论演绎而来的,风行于19世纪初。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地球上的生物,随着环境的变迁,有着由低级生命形态向高级生命形态逐渐进化的必然规律;若不能随环境变迁而改变,物种必然灭绝。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将自然选择的思想应用于人类社会,认为社会可以和生物有机体相比拟,社会与其成员的关系有如生物个体与其细胞的关系。
社会达尔文主义本身不是一种政治倾向,而是一种社会模式,它根据自然界的食物链现象提出“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从历史上看,社会达尔文主义曾在欧洲一些圈子里流传,特别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知识分子之间,同尼采的“超人”哲学相呼应,对后来纳粹德国的种族主义政策有重要影响。此外,斯宾塞的思想在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也有不可思议的流行性。
2.动物小说
以动物为题材、为描写中心的小说可以被通称为一个特殊的流派。在世界范围内,许多国家都有优秀的动物小说,但是动物小说究竟起于何时,迄今尚无定论。有人认为加拿大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赛顿写于1889年的《我所熟悉的野生动物》堪称典范,也有认为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荒野的呼唤》等为创始者,还有人认为这一文体的创始者应归之于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卡施唐卡》。
尽管众说纷纭,但若是把现代意义上的动物小说看做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产物,应是不错的。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作家赛顿的动物小说,被公认以悲剧性故事开创了西方现代动物小说的先河。他打破了以往描写动物的文学作品的惯例,既不像布封的《动物素描》那样把动物作为一个群体来研究,以科学描述习性为目的;也没有像童话故事那样,把动物拟人化。赛顿的作品《狼王洛波》、《贫民区的猫》等第一次把动物个体当做主角,塑造出人格化了动物形象,而这正是现代动物小说共有的特征所在。
名家评述
伦敦讲述故事有一种生动地表现其中人物形象和事件的能力。——马卡斯·坎利夫《美国文学》他(杰克·伦敦)的描写总是显得生动、精确。——伊恩·乌斯比《美国小说五十讲》
精彩推荐
以下节选的是巴克在雪地捕杀野兔的一幕,这是巴克在艰苦的生存环境下重新焕发原始野性的重要转折点。
一天晚上吃过晚饭后,在塔基纳河口处杜布发现了一只雪兔,笨拙地扑去,结果没抓住。顿时全队的狗都大叫起来。一百码远处是“西北警察局”的一个营地,有五十只狗,全都是爱斯基摩狗,它们也加入到追捉之中。雪兔迅速沿河跑去,转入一条小支流,沿其冰冻的河床始终跑得飞快。它轻盈地在雪面上跑着,而狗们却跑得很费力。巴克跑在一群狗前面,足足有六十只之多,转过一道弯又一道弯,却无法赶上。它全力以赴,追上去,急切地发出呜呜的声音,苍白的月光下它巨大的身躯一闪而过,猛冲向前。雪兔像只苍白寒冷的幽灵,也像前一闪而过。
人旧有的本能在一定时期会骚动起来,把他们从喧闹的城市赶到森林和旷野,用化学方法推动的铅弹去杀生,这是杀戮欲,杀生的快乐——这一切巴克都具备,只是要隐秘得多。它冲在一大群狗的前面,要捉住野物,一块活生生的肉,立即把它咬死,让自己口、鼻、眼都溅上热乎乎的血。
有一种狂喜标志着生命的顶峰,这个顶峰生命是无法超越的。这便是生存的矛盾,这狂喜产生于人最有活力之时,产生于人全然忘记了自己还活着之时。这种狂喜,这种对于生存的忘却,产生在艺术家身上,将他控制,再如火焰般爆发出来;产生在士兵身上,使他在战场上成了一个战争狂,拒绝宽恕敌人;产生在巴克身上,使它领着狗群,发出往昔狼一般的嗥叫,拼命追踪着那个活的食物,那个月光下在它前面猛逃的食物。它使自己生命机能深处发出声响,使生命机能的各个部分发出声响,它们隐藏在它体内,又回到了时间老人的发源之初。汹涌澎湃的生活将它控制了,这生活如浪潮一样,巴克的每一块肌肉、关节和腱部都极度快活起来,这种乐趣产生于死亡之外的一切,它炽热、狂暴,以行动来表达其情感,欢欣鼓舞地在星星下面奔驰,在不能移动的死亡物体上面奔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