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到达的地方如果是国家的边界城市或特区,有些地方还需要办理边境证。这些边境地区,主要有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云南省、甘肃省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的一些市和县,诸如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等。务工者外出务工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所到的目标城市是否需要办理边境证。
那么该如何办理边境证呢?首先要做的是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的具体程序如下:
(1)应当到常住的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或派出所领取并填写《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2)要经当地居委、治保会加签意见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
(3)要持派出所审核过的《边境通行证申请表》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向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公安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发证,同时收取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