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不出户就能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一件称心如意、品质优良、价格实惠的家电产品,而且能享受到出口退税的补贴待遇,这就是家电下乡给农民带来的真切实惠。
家电下乡于2007年年底启动,首先在山东、河南和四川展开试点,获得了农村消费者的广泛好评,这项支农、惠农的政策逐步深入人心。为此,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下发通知,将这项惠民计划扩展到全国各地,还将家电下乡的产品种类在原来的彩电、冰箱、手机的基础上增加了洗衣机、空调、电脑等耐用商品。在财政补贴方面,新方案沿用了先前试点的财政补贴政策,所有销售产品均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补贴返还消费者。这项计划从2008年12月1日起正式运转,期限是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