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常见的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是指以家庭自有财产为保险对象的一种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的可保财产范围很大: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内装修、装饰及附属设施。
3.室内家庭财产。
4.农村家庭存放在院内的非动力农机具、农用工具和已收获的农副产品。
5.个体劳动者存放在室内的营业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6.代他人保管的财产或与他人共有的财产。
7.须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才能投保的财产。
但是不是所有的财产都可以上保险,家里的哪些财产保险公司不给保呢?
并不是所有的家庭财产保险公司都给保的,下列这些就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
1.金银、珠宝、首饰、古玩、货币、古书、字画等珍贵财物(价值太大或无固定价值)。
2.货币、储蓄存折、有价证券、票证、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等(不是实际物资)。
3.违章建筑、危险房屋以及其他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4.摩托车、拖拉机或汽车等机动车辆,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和家禽家畜(其他财产保险范围)。
5.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以及花、鸟、鱼、虫、树、盆景等(无法鉴定价值)。
企业财产保险
家庭需要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同样,企业也需要投资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是指以企业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投保的企业应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人支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给被保险人所造成的损失,予以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财产保险中的财产主要有以下这些: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装修设备。
2.机器设备。
3.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4.管理用品及低值易耗品。
5.原材料、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或库存商品、特种储备商品。
6.账外及摊销的财产。
7.无须加贴保险特约条款或增加保险费的情况下予以特约的财产,如金银、珠宝、艺术品、古玩等稀有珍贵财物,这类财产的特点是其市场价格变化较大,而受风险的影响较小。
8.必须用特约条款并增加保费方可承保的财产,如桥梁、铁路、码头等特有财产,这类财产一般是为了满足部分行业的特殊需要。
不可保的企业保险
同家庭财产保险一样,企业财产有些也是不可保的:
1.不属于一般生产资料和商品的土地、矿藏等不可再生的资源或商品。
2.不是实际物资的货币、票证和有价证券等。
3.缺乏评估价值依据或难以鉴定价值的文件、账册、图表和技术资料等。
4.政府限制使用或拥有的财产,如违章建筑、非法财产。
5.危险即将发生的财产,如危房。
6.应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即不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的承保范围。
机动车辆保险
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的车身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能够保障车辆所有人和交通事故受害人在机动车辆发生保险责任事故时,就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购买机动车辆保险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购买车辆保险,首先要选好保险公司,最好考虑规模大、实力强的公司。大保险公司网络齐全,特别是当承保车辆在外地出险时,大公司既可以委托异地网点代为查勘,也可以通过远程信息定损,由于减少了现场查勘等待时间,因而理赔较快。
车主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这三项基本保险。对于经常跑长途、没有固定车库或所居住小区治安环境不佳的车主来说,车辆被盗风险较大,还应买盗抢险、划痕险。此外,为了应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无责赔偿”的新规定,最好加保无过错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这样无论车主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都能获得足额赔偿。
车险索赔有技巧
如果是几百元的小事故,最好自己兜着。因为按保险公司的规定,车辆投保后一年无索赔记录,下年度续保保费可优惠。比如有的公司每年可优惠10%,优惠幅度最高可达50%,但如果上一年度有较多违章和理赔,次年续保则按赔付记录每次加收保费10%,依次递增,最高可达200%。索赔次数太多,有的公司还可能拒绝续保。
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
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是指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营业执照,并有固定营业场所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不含运输业、种植业、养殖业),以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具有的财产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
凡领有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合作经营组织都可投保个体工商户财产保险。
2.可保财产范围
房屋及附属设备、机器设备,单件价值200元以上的营业工具、器具;原辅材料、产品、商品、储藏物品;属于被保险人与他人共有,或租赁、代他人销售、加工、保管、修理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上述财产。
3.保险责任范围
被保险人的财产遇到火灾、爆炸、雷击、雹灾、洪水、暴风、暴雨、雪灾、台风、龙卷风、地面突然塌陷、突发性滑坡、崖崩、空中物体坠落等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
4.除外责任
保险人对因战争、军事行为或暴力行为,核子辐射或污染,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工作售货员的故意行为和诈骗行为造成被保险财产的损失不负责任。
5.保险期限、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个体工商业户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为1年,从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24时止。期满后继续参加保险须另办手续。
个体工商户的有些财产是不能上保险的。这些财产主要有: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据、邮票、古玩、古书、字画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以及违章和非法占用的建筑和正处于危险状态的财产。
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出现于约18世纪末或19世纪初,它是随商业信用的发展而出现的。我国开办的保证保险业务范围小,涉及的险种也较少,主要有分期付款买卖保证保险、质量保证保险、住房消费贷款保证保险、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
相比普通的财产保险,保证保险有以下特征:
1.保证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被保险人(债务人)、债权人,通常保险人还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反担保人;而普通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仅限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两方。
2.保证保险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危险转移。债务人投保后,应履行的全部义务仍由债务人承担;当债务人不能履约时,才由保险人赔偿。而保险人在承保时一般都经过严格的危险选择,所以赔偿的几率很小。保险费实际上是支付保险人担保的手续费,而普通财产保险合同一旦成立,危险即已全部转移到保险人方面,故保险人风险较大。
3.保证保险的保险人在赔偿债权人损失后,有权向被保险人即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如果债务人无力还款,则可向反担保人追偿。普通财产保险中,保险人所给付的保险赔款,一般不得请求返还。因为保险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损失概率计算的,是保险赔偿的对价。
由于我国保证保险业务的开展起步较晚,在个人消费信用制度尚未健全的市场环境下,保险公司的业务经验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加之理论界对保证保险的研究没有跟上,立法相对滞后,因而造成了大量的纠纷出现,出现纠纷较多的主要集中在分期付款买卖保证保险合同、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住房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等。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保险,其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应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即财产方面的责任,因此,其属于财产保险。由于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不是具体的财产,所以责任保险合同中没有也不可能有保险金额,但可以规定保险人的赔偿限额。
责任保险的目的是当发生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损害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代为承担。根据责任保险的这一特点,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机动车辆保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产品上标明的产品责任险两种。
投保责任保险中最重要的环节是保险费的计算。责任保险与其他保险一样,保险费的收取主要是考虑保险人承担的风险的高低,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被保险人的业务性质、种类和产品等引起意外伤害赔偿责任的可能性的大小;
当地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
承保范围和区域;
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高低;
被保险人以往的业绩和事故发生情况;
被保险人的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
财产保险的可保范围是什么
财产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可保财产的损失,以及与此有关的间接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业务。具体说来,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以及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
广义上,财产保险是指除人身保险以外的所有其他各种保险,财产保险承保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可以是静止的,也可以是动态的。其标的对象主要有下面几类:
1.物质形态可保财产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企业财产和家庭财产;运输工具,如飞机、火车、汽车;运输货物,比如某商人从广州进布料等到山东卖,如果他担心在途中货物损坏,就可以对他进的布料进行投保。再比如建成的财产,如货物、电厂、咱们的国家大剧院;在建的财产,比如正在盖的楼房、正在建的奥运场馆等。
2.由物质形态派生的权益和相关的利益
比如知识产权、预期利润、债权等经济合同利益等。
3.非物质形态涉及财产及其利益的各种责任、信用等
如产品责任,或者某雇主为防止其雇员因职业所致伤亡而要给付大量赔偿,就可以投雇主责任险。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的保险费怎样计算
财产保险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呢?这就要看保险费率,有了保险费率就可以计算保险数额了。保险费率是指单位金额应交付的保险费。保险费率越高,则保险费缴纳的数额越多,当然保险费率越低,保险费缴纳就越少。不过保险费率也是有限度的,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保险费率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纯费率;一是附加费率。保险人按照纯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以支付保险事件发生后形成的保险金赔偿;按照附加费率收取的保险费,用以支付保险人的各种业务费用,如营业费、税金等。
财产保险费率依据保险额损失率、稳定系数及附加费率三个要素计算得出:
1.纯费率
包含保险额损失和稳定系数两个因素。
(1)保险额损失率,即指某一大类保险标的在一定时期内损失比率,主要根据多年几类的统计资料得来,是一定时期总赔偿金额与总保险金额之比。
(2)稳定系数,由于稳定性不足,因此有必要加一定的稳定系数。在实际计算纯费率时,一般在保险额损失率基础上加10%~20%的系数。
2.附加费率
计算公式为各项开支总额与保险费收入总金额的比。
3.财产保险费率
计算公式为纯费率与附加费率计算得出:
保险费率=纯费率×(1+附加费率)
怎样确定机动车辆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金额
机动车辆的保险金额和赔偿限额会在保险合同的文本中有明确的规定,各个不同的保险公司对此的规定会有细微区别,但相差无几。一般来说,机动车辆保险金额的确定额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根据投保时保险合同签订的同类型新车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2.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家庭自用汽车的折旧按月折旧率0.6%计算,不足一月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0%。
3.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赔偿限额的确定,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文本中,赔偿限额的确定也要根据投保对象而确定。如果机动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括摩托车和拖拉机,那么合同条款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以下八档,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如果是摩托车和拖拉机的话,合同条款规定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分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共七档,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财产保险中的定值投保是怎么回事
定值投保对我们来说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但是这里面有什么门道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一般说来,财产保险有不定值保险和定值保险之分,以不定值保险较为常见,即财产的保险价值按照发生保险事故时财产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而定值保险就比较少,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双方按照投保时的情况约定的,一般常见于实际价值难以确定的财产。
比如说,某人收藏了一辆民国时期在英国产的三枪自行车,它到底值多少钱呢?若按当时的购买价它可能值300大洋,但是放到今天,它到底能值多少?这可能就很难说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的看法不同,对它的价值自然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说就一辆自行车撞坏了赔你几百元就算了。可是对于收藏者来说,这自行车远不止几百元的价值。再比如承保古画这类的财产,仍然按照不定值保险的方式,按出险以后的市场价格来赔偿,那就不合适了:古画本是无价之宝,可一旦烧掉了,它的价值如何算就很困难了,保险公司就一文不赔吗?显然不合理,因此采取定值保险,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决定古画的保险价值,如果出了险,就按照这个金额来赔偿。定值保险因其特殊性,财产保险的补偿原则在这里也不适用了,因为无法再比较被保险人的损失和保险金额的大小了,保险公司一定要按照当初约定的金额来赔偿。
财产保险中的被保人有哪些义务
在财产保险合同订立后,按照法律规定,合同双方都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和享受着权利或利益。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共存的。如保险人具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被保险人就有缴付保险费的义务;被保险人具有保险财产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造成损失向保险人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就须承担赔偿义务。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财产保险合同条例》就对财产保险的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1.被保险人的基本义务
被保险人的基本义务,被保险人的基本义务是按时缴纳保险费。普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要求在办理保险手续时一次付清。企业财产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缴付时间以起保后15天为限。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积极采取施救措施,抢救保险财产,使损失降到最低点,并应立即通知保险人,便于及时组织查勘。被保险人提出索赔后,应当得到及时的经济赔偿,按保险双方的约定,得到实事求是的补偿。
2.被保险人的其他义务
(1)危险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2)加强安全防灾和维护保险财产的安全,《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当保险人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建议时,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被保险人承担。
个人车辆保险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要了解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首先要知道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是什么。保险合同中的机动车辆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个人机动车辆的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车辆损失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
(2)火灾、爆炸。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员随车照料者)。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2.第三者责任险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保险人不负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