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去商店买东西,到餐馆吃饭,在旅馆住宿,开发票时都会看到大写的汉语数字,如“壹、贰、叁、佰、仟、萬”等。汉语数字大写,在技术层面上确是重要的举措,堵住了账册上的一个漏洞,所以沿用到现在。可是,您知道汉字数字大写是怎么产生的吗?这就要谈到天下第一大案——明初洪武年间的郭桓案,汉字数字大写是这个反贪大案意外的收获。
之所以将郭桓案称为天下第一大案,是因为此案涉案数额之巨、涉及范围之广、涉案人数之多、造成影响之大堪称天下第一。虽然这个天下第一大案早已盖棺论定,但其中还是存在一些扑朔迷离需要你我共同探讨的地方。
冰山初显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的。
公元1385年,也就是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八年,国家监察部余敏、丁廷举两位部长(御史)起诉财政部副部长(户部侍郎)郭桓勾结北平省政府(当时称为布政司)官员赵全德贪污国税盗卖官粮。起诉书上列出了郭桓的五条大罪:
第一条,郭桓等人勾结地方官员私分了应天、镇江等五府(州)的税收和秋粮。
第二条,郭桓等人收受地方官员五十万贯贿赂,任其私分浙西地区秋粮一百九十万担。
第三条,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在征收皇粮国税时,巧立名目,扰民害民,收取的费用五花八门,多如牛毛,比如:车脚钱、水脚钱、口食钱、库子(即仓库保管员)钱、蒲篓钱、竹篓钱、沿江神佛钱。
第四条,郭桓等人收受应天、镇江等五府(州)富户徐添庆等人的贿赂,私自免除他们的马草(战马所需的草料),将负担转嫁给已经交纳马草的安庆百姓。
第五条,以郭桓为首的贪官污吏往粮食豆类里掺水增加斤两,导致大量官粮腐烂变质,事情败露之后,他们将成千上万担被毁官粮埋入地下以销赃灭证。
郭桓等人几年之内连贪污带盗卖再加上掺水毁掉的官粮,总共给大明朝造成了两千四百万担粮食的损失,而这相当于当时整个国家一年的收入。结果,出身贫苦农民,深知“民以食为天”的明太祖朱元璋震怒了,他立即成立了以“国家检察院”副院长(右审刑)吴庸为组长的郭桓案专案组。
一损俱损
郭桓等主犯们的脑袋自然是保不住了,同时,对他们同党的追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朱元璋“铁血皇帝”的气势和手段又一次在历史舞台上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很明显,朱元璋认为:把官员们拉出来排成一排,用机枪扫射可能有冤枉的,但隔一个毙一个,肯定有漏网之鱼。在这个想法支配之下,为了保证除恶务尽,他超时代地采用了国民党查杀共产党的理论——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
在严格的追查之下,朱元璋发现,几乎所有六部的官员都成了郭桓的同犯。其中包括“文化部部长”(礼部尚书)赵瑁、“司法部部长”(刑部尚书)王惠迪、“国防部副部长”(兵部侍郎)王志、“建设部副部长”(工部侍郎)麦至德等部级高官显贵,下面的臭鱼烂虾小喽啰更是数不胜数。此案过后,一个部里只剩下了寥寥可数的几个人,部长差不多成了光杆司令,这在世界历史上恐怕都是空前绝后的。
中央的官员“近水楼台先得月”,最先倒在了来势迅猛的肃贪飓风之下,地方官员当然最终也难以逃脱皇帝亲手编织的不疏不漏的优质渔网。朱元璋要求以赃款贿银为线一路严查下去,一直追查到最初的行贿者。最终的结果令人震惊,大明帝国所有十二个省政府竟然都有官员涉入郭桓案,朱元璋的愤怒可想而之,一声令下,把涉案的省(布政司)、市(府)、县(州县,当时的州大体相当于县级市)各级官员以及行贿的富户都锁上镣铐,打入死牢,等待他们的是那刑场上刽子手高高举起的血淋淋的鬼头刀。
据《明史·刑法志》记载,在郭桓一案中,“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也就是说,从中央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直隶和各省的好几万人都牵连在这个案子当中,被关进监狱处死,全国的豪民富户大多数因此破产。
兔死狗烹
郭桓案一起,数万官员人头落地,其中大多数属罪有应得,但也不乏蒙冤而死者。其中,最冤枉的当属最后被推上断头台的这个人,他是谁呢?您是如何也猜不到的,因为这个答案太匪夷所思、太出人意料了。
朱元璋在郭桓一案中采取的“铁血政策”在士大夫阶层和富民阶层中引起了极大的不安和不满,当初弹劾郭桓的余敏、丁廷举又上奏章说郭桓居心叵测地胡乱攀扯好人,而审判机关严刑逼供,结果无辜者屈打成招,造成冤案。为了安定人心,平息众怒,朱元璋需要找一只“羊儿”来替他承担罪责,找来找去,这个痛苦而致命的帽子最终戴在了负责此案的“国家检察院检察长”吴庸头上,于是,吴庸成了最后一个因郭桓案被杀的官员,而且死得极惨,被凌迟(就是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处死了。“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吴庸的结局着实让人慨叹,令人深思。
之后,朱元璋传下圣旨大赦天下,宣布郭桓案就此结束,以后不再追究。天下第一大案至此收场,但是,朱元璋的肃贪风暴并未到此结束。
重典治贪
朱元璋使用重典,是对元朝以来官场松懈腐败恶习的一种有些过度的矫正。朱元璋常说,吾处乱世,不得不用重典。为了反腐惩贪,朱元璋规定,凡赃款达到六十两白银以上的,就要将犯罪者枭首、剥皮示众。当时,在县城附近都设有一座土地庙,作为剥皮行刑的场所,称作“皮场庙”。被剥下的案犯人皮中填满杂草,悬挂在官府公堂的座位旁边,以示警戒。后任官吏于此办公,无不触目惊心,肉跳不已。
其实,对于当年必定要死的官员来说,砍头已经是最好的归宿,比砍头更惨的刑罚多得不计其数,朱元璋在如何杀人上是颇有天才的。当时的酷刑,除凌迟处死之外,还有洗刷、铁刷、枭令、称竿、抽肠等死刑,此外,尚有挑筋、剁指、刖足、断手、刑膑、去势等让人生不如死的酷刑,一时间,明初官场简直犹如“活地狱”一般,以致鲁迅在几百年后仍对此大发感慨说:刑罚如此之残酷,令人感到不像是在人间。
对于贪官污吏、劣绅土豪,朱元璋确实是太狠了一些,但他对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是体恤有加的。在他的肃贪风暴之下,官场风气与元末相比为之一新,“百姓乐业,河清海晏”,而且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半个世纪后的“仁宣之治”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