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辛弃疾是不是个好干部》一文中,作者对辛弃疾的清廉提出了质疑,因为辛词人在信州(今江西上饶)带湖之滨有一座面积广大、楼台广布、名为“稼轩”的庄园。
随后,又有一个作者在《也谈辛弃疾是不是个好干部》一文中竟然肯定辛弃疾贪污腐败是事实,并且搬出了“自污”以安皇帝之心的理由。
关于这一点,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因为辛弃疾依靠自己为官时的收入完全有能力建起像“稼轩”这样的大庄园,因为宋朝是一个高薪养廉的时代。
据历史记载,宋朝官员的工资和福利都是很高的,不但每月有固定的工资,还有一份减免赋税的职田,按官品高下给田一至四十(一顷等于十五亩)不等,而且大都是良田。他们的收入内容之丰富,一点也不比现在的公务员逊色,衣食住行甚至家眷从人的开销全部由国家买单,名目多得令人叹为观止。
李开周先生写过一篇文章,标题为“宋朝公务员包拯年薪过千万”,他在文中有如下推算:根据史料中出现的距包拯任职开封府时间较近的物价数据,我们可以把包拯每年的各项实物收入都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1022贯实物收入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总共是21878贯。当时的21878贯是多少钱呢?每贯铜钱的购买力折合现在的人民币625元,21878贯铜钱就是1367万元。
虽然这组数字不见得非常准确,但宋朝官员收入特高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在此情况下,曾经先后在湖北、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做过地方大员封疆大吏的辛弃疾肯定有着非一般人能比的收入,他有足够财力买地建园并不是什么出人意料令人吃惊的事情。比辛弃疾略早的民族英雄岳飞绝对不是贪官污吏,但他生前也有着丰厚的财产,这主要来自他的薪水俸禄和皇帝的大宗赏赐。
据笔者所知,历史上的大诗人、大词人、大文学家在政治上几乎全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清官,比如韩愈、白居易、柳宗元、欧阳修、苏东坡,辛弃疾应该也不例外,一个天天想着抗金北伐、收复失地的人哪有心思去贪国家的公款啊?
放眼现实,虽然我们国家还没有达到高薪养廉的水平,但官员干部们的收入也足以让他们过上丰衣足食、非常宽裕的生活,可是有些人却贪心不足,欲壑难填,“眼前有余忘缩手,身后无路想回头”,最终走上了万劫不复的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