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教学质量的管理,统一由教务处负责。为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特拟定如下主要制度:
教案检查制
教务处于开学时对每个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盖章后返任课教师执行。一学期中,教务处还要不定期的对教案、教学进行抽检。
听课制
校级领导、部门负责人均应制定听课计划。一般要求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教师每期互相听课二节以上,听课前要了解教学进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听课时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查对教案,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
师生座谈会制
按照不同要求,由教务处每学期至少分别召开教师、学生(或学生家长)座谈会各一次,听取对教师教学和学校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和改进教学管理的依据之一。
作业试卷抽查制
教务处要有计划地抽查教师对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查阅试卷(考试工作)和考查登记薄,检查试题内容,判分情况及教学效果,使每位教师和作业、试卷批改受抽查一次,并作好记录,必须时举办作业(工件)展评活动。
学生评教制
每学期分学科或按班级,由教务处召集课代表及各学生填写“教学情况调查表”,由教务处收集统计、汇总(注意保密)送校领导掌握。
毕(结)业统考制
学生毕业考试,每门学科最后一学期的结业(结束)考试,原则上都参加区、市教委统考或由学校组织统考。以期评成绩作为学生毕(结)业成绩。
信息反馈制
考试后教师要进行试卷分析,一单元教学结束后,教师应进行作业分析,及时向学生进行考试总结和单元作业总结,学生获得信息后可产生良好的改进提高效果;学校在有条件时可每隔一年召开一次往届毕业和毕业生使用单位座谈会(书面调查也可),听取对学校教学工作和毕业生质量和意见,从中研究探讨教学改革途径。
教学工作总结制
学校对于每年毕业班级和毕业(结束)学科,都应由教务处、班主任、任课教师认真总结、撰写有关资料和教学专题论文。这些工作总结、论文可作为聘任教师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