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管理,可从两个层面来解释它。从宏观上讲,教学管理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指导。从微观上讲,教学管理主要是指学校内部的教学管理。这里所讲的教学管理是指学校内部的教学管理。
有了学校教育,就产生了学校的教学管理。人们对教学管理规律性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学校教育的变革而逐步发展完善的。我国的学校教育历史悠久,在长期的教学管理实践中积累了不少经验。早在我国古代的第一部教育专著《学记》中,就提到了考核办法、如何管理学生、如何安排作息时间等教学管理问题。17世纪资产阶级教育学家、捷克的夸美纽斯在其《大教学论》中也探讨了学制、班级编制、课表、教学秩序等问题。到了近现代,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学校教学内容的增加,教学管理活动日益复杂,不再局限于维持教学秩序、确定几门学科、编排学校课表等单项活动,而逐渐趋向于对教学内容、教学组织、教学过程等进行全方位统筹并实施系统化管理。
那么什么是教学管理呢?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学者们至今没有一致的看法,以下是几种关于教学管理的界说。
一种观点认为,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者遵循管理规律和教学规律,科学地组织、协调和使用教学系统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信息等因素,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转的决策和实施”。
另一种观点认为,教学管理是“学校教学行政人员为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运用一定的原理和方法,通过一系列特有的管理行为,组织、协调、指挥和控制教学工作,以求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
还有一种“组合说”,认为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者根据教育方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根据教学工作的规律,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的理论、方法和原则,通过计划、组织、检查、总结等管理环节,对教学的各个方面、各个要素、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组合,推动教学工作正常地、高效率地运转”。
从上述论述不难看出,上面的三种界说都定位于学校层面,认为教学管理是学校内部的管理,而撇开了教育行政机关对教学的管理。这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管理学研究领域一直人为地将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割裂开来有关。事实上,很多的教育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都是统一的整体,机关部门在承担,学校也在承担。从这一事实出发,我们认为教学管理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微观层次主要是前面三种涵义所界说的学校内部的教学管理,这是狭义的教学管理;宏观层次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指导。
从现代中小学教学管理实践来看,教学管理通常是由教学内容管理、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过程管理三个基本部分构成的。教学内容管理主要包括课程体制、教科书制度以及中小学课程的设置与安排;教学组织管理主要是指教学管理组织系统的构成、教学人事管理和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教学过程管理一般包括教学目标的设置,教学环境的管理,教学方法、手段的提倡或推行,教学效果评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