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婪的人容易被所好事物迷惑,甚至难以自拔,事过境迁,后悔晚矣!
一次,一个猎人捕获了一只能说七十种语言的鸟。
“放了我,”这只鸟说,“我将给你三条忠告。”
“先告诉我,”猎人回答道,“我发誓我会放了你。”
“第一条忠告是,”鸟说道,“做事后不要懊悔。”
“第二条忠告是:如果有人告诉你一件事,你自己认为是不可能的就别相信。”
“第三条忠告是:当你爬不上去时,别费力去爬。”
然后鸟对猎人说:“该放我走了吧。”猎人依言将鸟放了。
这只鸟飞起后落在一棵大树上,并向猎人大声喊道:“你真愚蠢。你放了我,但你并不知道在我的嘴中有一颗价值连城的大珍珠。正是这颗珍珠使我这样聪明。”
这个猎人很想再捕获这只放飞的鸟。他跑到树跟前并开始爬树。但是当他爬到一半的时候,他掉了下来并摔断了双腿。
鸟嘲笑他并向他喊道:“笨蛋!我刚才告诉你的忠告你全忘记了。我告诉你一旦做了一件事情就别后悔,而你却后悔放了我。我告诉你如果有人对你讲你认为是不可能的事,就别相信,而你却相信像我这样一只小鸟的嘴中会有一颗很大的珍珠。我告诉:你如果你爬不上去,就别强迫自己去爬,而你却追赶我并试图爬上这棵大树,结果掉下去掉断了双腿。说完,鸟就飞走了。
人因贪婪偶尔会犯起傻来,什么蠢事也会干出来。他们不会考虑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只是沉浸在自己所好的事物之中。所以任何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要被假现象所迷惑。时刻提醒自己有得必有失,有贪也必有失!
徐某出身贫寒,下过乡,务过农,回城后当了一个小厂的出纳。因为看见别人“挣大钱”,心理很不平衡,与社会上流行的“吃公款、拿公家、吃吃拿拿不算啥”的错误说法产生了共鸣。因此经常“假公济私”地白吃白拿公家的财物。虽然其行为尚未触犯法律,但后来厂里发现他的坏习惯后,再也不敢让他管钱,害怕贪污公款,因此将他开除了。
显然,徐某的异常心理属贪婪心理。是由补偿心理、攀比心理的内在因素与社会不良思想文化的消极影响相结合,使之产生了贪欲。但因其尚未滑入贪婪的深渊,未触犯法律,故仍可予以心理矫治,使之恢复正常。
贪婪并非遗传所致,是个人在后天社会环境中受病态文化的影响,形成自私、攫取、不满足的价值观、人生观而出现的不正常的行为表现。他原来家境贫寒,或者生活中有一段坎坷的经历,便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平,一旦地位、身份上升,就利用手中的职权向社会索取不义之财,以补偿以往的不足。一个人对生活的期望不能过高。虽然谁都会有一定的需求与欲望,但这要与本人的能力及社会条件相符合。任何人的生活都有欢乐也有缺失,不能搞攀比,俗话说“人比人,气死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有贪必有失,虽然贪得一时,却可能让你失却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