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立与驳
立要稳妥,驳当犀利。
阐述观点,无外乎立与驳两种形式。立指立论,是指对某个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表示自己的意见;驳指出对方的意见不合事实或没有道理,说出自己的意见,否定别人的意见。
立论首先要对准要害;其次,劝人的道理要具体实在,要“对心思”。还要善于说明正反双方面意见及其可能会导致的后果。因为劝说者从正反两方面讲道理,要比单从一个方面入手更有说服力,要帮助对方把尽可能多的意见及其可能出现的后果统统摆出来,供对方思考、权衡和选择。这样通过分析比较,晓以利害,对方会“择其善者而从之”。这种说理分析,必须注意遵循思维的逻辑顺序及其规律,才能产生征服力。
齐景公饮酒,田桓子陪侍,远远看到晏子来了,就对齐景公说:“请罚晏子酒。”
齐景公问:“什么理由?”
田桓子说:“晏子穿黑布衣、鹿皮裘,乘着粗劣简单的车,驾着瘦弱的马上朝,这是掩蔽了您对他的恩赏啊!”
齐景公说:“好。”
晏子坐下后,斟酒的人捧着觞递给他,说:“国君命令罚您饮酒。”
晏子问:“什么理由啊?”
田桓子说:“国君赏赐给您卿的爵位使您尊贵,恩赐百万之金使您的家庭富裕,所有大臣的爵位没有比您更尊贵的,俸禄没有比您更高的。现在您穿着黑布衣鹿皮裘,坐粗劣的车,又驾着瘦弱的马来上朝,这是掩蔽国君的恩赐啊,所以罚您。”
晏子站起来,恭敬地问:“请问是饮完酒再解说还是解说完再饮酒呢?”
齐景公说:“解说完再饮。”
晏子说:“您赏赐我卿的爵位使我尊贵,我不敢为了显贵来接受,为的是国君命令能得以施行;恩赐百万之金来使我家过上富裕生活,我不敢为了富有而接受,为的是使国君的赏赐能够施行。我听说,古代的贤君,对受过丰厚赏赐却不照顾他的封国或家族的人,就责罚他们;对于所担负的工作不能胜任,就责罚他们。您的臣属,我的父兄,如果有的流离失所身处荒凉偏僻的地方,这是我的罪过;您的子民,我的属下,如有流散逃亡四方,这是我的罪过;军事装备不充足,战车没有修造,这是我的罪过。像驾着劣马破车上朝,我想那不是我的罪过吧?再说,我凭着您给我的赏赐,使我父系亲属没有人没车坐,母系亲属没有人不丰衣足食,妻子的亲属没有挨饿受冻,国内一些闲散的士人等着我,然后才能点火烧饭的有几百家。像这样,是掩蔽国君的恩赏,还是昭显了国君的恩赏呢?”
齐景公听后,说:“好!替我罚田桓子。”
晏子抓住“罚”字,以此为纲,针对田桓子认为他的“形象”“掩蔽了国君对他的恩赏”展开层层论辩。他首先说明受赐是为国为君,不是为了自己能够“显贵”、“富有”;接着指出什么样的人才该受责罚,哪些现象才属于“罪过”;继而把驳辩上升到第三个层次:他凭国君的赏赐,使父系、母系、妻家的亲属及一些士人的问题得到解决,阐明自己生活俭朴的原因和理由,最后“立”出自己的论点:这是“昭显”君主的恩赏,而非掩蔽。环环相扣,层层说理,句句驳在点子上,使田桓子无隙可乘,无言以辩,无力还击,终于使齐景公把酒“罚”于田桓子,可谓妙绝。立论,一是要迅速找准“关键点”,抓住要害,集中“火力”层层猛攻;二是要高屋建瓴,语势磅礴,一句句都要像重磅炮弹一般;三是取胜有望之际,要乘胜追击,置对方于死地,让其哑口无言。
我国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所以科举考试时,为了避免冒名顶替,考生必须填写清楚自己的外貌特征,考官才能在考场上查对。
相传在明朝时,有个考生填写自己的面貌特征时,其中有一项是“微须”。考官巡堂时看见这个考生脸部有一点胡须,便勃然大怒,责问:“你因何冒名顶替,考单上明明写着没有胡须嘛!”
考生甚觉诧异,申辩道:“我明明写着有一点胡须,怎么就没有呢?”
考官说:“微的‘没有’,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中有‘微斯人吾谁与归’一句,说的就是没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人,我跟谁在一起呢?”
考生不服,反驳说:“古书上说,‘孔子微服而过宋’(微服是指不暴露官员身份的装束),如果‘微’只作‘没有’讲,难道说孔子脱得赤条条地道宋国去吗?”
这位监考官仅仅根据《岳阳楼记》中的一处现象就轻率地得出所有的“微”都是“没有”的意思,考生列举反例,驳得监考官哑口无言。
清朝乾隆年间,福建省有个“神童”郑大济。一次,郑大济的祖父郑贡生得罪了县官。县官一怒之下,硬把全乡的皇粮都派给郑贡生交纳,并且限令他在三日之内交清,否则就以“抗交皇粮”治罪,这下可把郑大济的祖父急坏了。
郑大济见祖父整日长吁短叹,就向祖父问明情由。他听后哈哈大笑道:“这事好办,明天让我去见县官,我自有办法对付他。”
第二天,郑大济戴上祖父的帽子,穿上祖父的长衫,摇摇摆摆地闯进县衙。
县官见了这位长衫拖地的孩子,认得是郑贡生的孙子,号称“神童”的郑大济,县官便厉声喝道:“没毛小子,为何自己的衣服不穿,要穿公公的长衫?”
郑大济理直气壮地回答:“请问县太爷,我是公公的孙子,公公的长衫尚且不准我穿,那全乡的人还不是我公公的孙子,有什么理由让我公公来负担他们的皇粮?”
县官听了竟一时答不上话来,只好免了他祖父交“皇粮”的任务。
郑大济先不急于反驳县官的荒谬论断,反而设一个更加荒谬的“圈套”,待将对方诱入自己设好的圈套后,便一语击穿其中荒谬之处,从而使对方的前一个论点也不攻自破。
《古今谭概》中说,齐宣王斩杀了谋叛之臣齐大夫邾石父,并欲灭邾石父的九族。邾石父的族人求救于艾子,艾子求见齐宣王,问道:“谋叛的只是邾石父一人,他的宗族有什么罪,要被杀呢?”
齐宣王说:“这是先王的法度,不敢废掉,法典上明明白白写着‘与叛同宗者杀无赦’。”
艾子说:“我也知道大王是不得已而为之。听说以前公子巫在邯郸投降了秦国,公子巫不是大王的舅舅吗?那么大王也是叛臣的族人,按照法典也应该连坐。希望大王马上自尽吧,不要因为爱惜自身而破坏了先王的法度。”
说着便从怀里掏出一根绳子来,献给齐宣王。
齐宣王哭笑不得,只好说:“先生,算了吧,我赦免他们就是了。”
艾子用的是捕捉破绽法反驳,抓住对方的破绽先不道明,而是让对方顺着你的意思说下去,恰到好处时再把致命的“撒手锏”抛出去,从而让对方自食其果,败下阵来。
总之,立论的关键是要准,即观点正确,立得住。反驳的关键是要透,即说理清楚,驳他个哑口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