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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祠堂

一辆橘红色的搬家卡车在郊县的林荫道上行驶着,车上载着麦小麦、麦小叶和她们的父母,他们正在从乡下搬往都市的途中。

一路上,爸爸都没怎么说话,有点郁郁寡欢。麦小麦想,爸爸也许是舍不得离开枫叶镇,离开那座祠堂。

在枫叶镇,麦小麦一家是很特殊的一户人家,他们看管着一座古老的祠堂。两年前,麦小麦九岁,妹妹麦小叶八岁,她们一来到这里,就被一种奇特的气氛迷住了。

这座祠堂据说有五百年历史了,坐落在苍色的山岩脚下。在这里,爸爸的身份是万氏宗祠的管理员。

自从开放旅游业以来,枫叶镇就成了个不伦不类的小镇,街头巷尾永远挤满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至于这座万氏宗祠,因为有个著名的导演在这里拍了部著名的电影,一夜之间便成为著名的旅游景点了。这样的地方,当然是需要人管理的。

除了当管理员,爸爸还写些书法条幅,卖给游人,每幅字只能卖上五元十元的。妈妈则从镇上接一些织毛线的活儿,收点加工费。

麦小麦没有问过爸爸妈妈他们为什么要搬到这里来。她记得,在此之前,他们已经搬过三次家了。而且,都不是一般的搬家,而是一种迁徙。因为每次,他们都是从一个地方,举家迁到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这在小孩子看来,也许还比较有趣,但在大人,实在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情。他们好像随时都要把家扛在肩上,随时准备着离开。老早的时候,爸爸和妈妈都是有固定工作的,爸爸是一家小厂的推销员,妈妈开了家卖毛线的小店。

不过,麦小麦不记得那时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了。从她有清晰的记忆开始,爸爸和妈妈就已经没有固定工作了,而且,他们的家也已经“安在了轮子上”,这是爸爸的话。

他们曾经在一座大水库边上住过两年。那时,麦小麦和麦小叶还小,只有三四岁的样子吧。爸爸在水库做临时工,妈妈摆了个小吃摊。他们住在一间临时房里,所有的家具歪歪斜斜地挤成一堆。碰到下大雨,里面便下小雨。爸爸妈妈就忙乎着用大大小小的盆去接,房间里此起彼伏地响起了叮叮咚咚的雨声。每到这时,爸爸妈妈皱眉头,姐妹俩却高兴得很,好像过节。

不久,他们又从水库搬到了几百公里外的B市。但这次的情况更糟,他们的家安在一个工地边上,住的是工棚,打夯声从早到晚不绝于耳。妈妈干的是老本行,爸爸暂时找不到工作,就窝在家里写稿子,每天要写三五篇,然后投到各家报社和杂志社去。后来,居然有不少文章发表了,时不时能收到三五十元的稿费,一个月下来,勉强能维持家里的开支。

那时,麦小麦整天趴在工棚的栏杆上看不远处的工地,留心着房子又往上“长”了多少,还看工地上像蚂蚁一样忙碌着的大人们。这么看着看着,麦小麦长到了六岁。

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他们又搬了一次家。他们搬走的时候,没有跟任何认识的人打招呼,这家人似乎一夜之间就从工地边上消失了。他们搬去了离B市不远的杉达县。爸爸妈妈给麦小麦在县小学报了名,这一年,麦小麦正式成了一名小学生。

可是不到一年,他们又搬到了枫叶镇,住进了这座古老的祠堂。

离开杉达县的那天晚上,妈妈一边帮麦小麦收拾东西,一边悄悄地抹眼泪。她以为麦小麦睡着了,就转过身来,轻轻地抚摩她的细软的头发,还把脸贴在她的脸上。麦小麦的睫毛颤动了一下,她能感到妈妈温热的泪水正淌到她的脸上。

他们在枫叶镇平静地过了两年,麦小麦已经是四年级的小学生了。

那天傍晚,爸爸麦丰忽然正式宣布了决定:一星期后就搬到一百公里外的M市去。

爸爸说话的时候,远处的地平线上起了阴沉沉的乌云,又隐隐约约地响起了雷声。

“为什么又要搬家?”麦小麦从竹椅上坐直身子。

但麦丰好像没有听见似的,他紧蹙着眉头,思考着如何把整件事情说清楚。

“因为爸爸在那里找到了更好的工作。”

“真的吗?”

“老张叔叔请爸爸去他的画廊做助手。而且妈妈也找到了一份工作,也是老张叔叔帮的忙。”

这位老张叔叔麦小麦见过,他住在M市,隔三差五开着车来枫叶镇玩,每次来都要找麦丰聊天,还要吃上顿便饭。尽管爸爸的理由听上去很充分,但还是让麦小麦听了觉得很不舒服。

“我们在这里有什么不好?我和妹妹都已经习惯待在这里了,我们不想走了嘛。”麦小麦还想作最后的挣扎,顺便把妹妹也拉了进来。

妈妈抬起头,无奈地看了麦小麦一眼,没有说话。麦小叶乘机乖巧地拽了拽姐姐的衣角。

“好了,什么也不要说了。下星期就搬!”爸爸斩钉截铁地挥了下手,再也没了回旋的余地。

麦小麦见形势不妙,也就不吱声了,但一直嘟着嘴坐在那儿。憋了好一会儿,又说:“我们已经搬了那么多次家了,别的小朋友怎么不搬家?”

“那是别的小朋友,我们是我们。”一直没做声的妈妈苏月芊终于说话了,她正在用挑针挑一缕漏出来的毛线,她挑了几下都没能把那根毛线挑进去。后来,她干脆把织了一半的毛衣一扔,起身走开了。

几天后,橘红色的卡车来了,搬走了他们的家。卡车上的麦小麦看路边的景致看得入了神,暂时忘却了憋在肚子里的不情愿。甚至,还隐隐地向往起即将来到的新生活,M市,那是个怎样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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