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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带有泥土气息的早期教育

华盛顿少年时期,北美殖民地已经出现了一些新式的大学,诸如美国现今比较著名的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都建立了起来。不过,这些大学都是“殖民地”大学,南部地主送他们的子女到新泽西普林斯顿大学学习,北部商人把自己的子女送到宾夕法尼亚大学就读。再加上弗吉尼亚的学校相对较少,富裕的农家有一种风气,喜欢送儿子到英国去完成学业。华盛顿的父亲自然也不例外。他曾先后把长子与次子送到英国去学习,无疑他认为劳伦斯是这个家族未来的家长。待到华盛顿该上学的时候,父亲仍希望华盛顿能够步两个哥哥的后尘。

在华盛顿刚刚懂事的时候,他就被父亲送到附近一所最好的学堂里去接受一些初步的教育。当时民间把这种学堂叫做“老式学堂”,充满着北美大地的乡土气息。

华盛顿上学的学堂,房屋十分简陋,教书先生是他父亲的一个佃户,名叫霍比。他还兼任教区的教堂司事。霍比不仅教一些最简单的科目,如识字、写算等技能,他还言传身教,使华盛顿从小就具有善良的品德、深明做人的道理。除了在“老式学堂”接受知识外,华盛顿在家里还受到他的修养极好的父亲智力上和道德上的熏陶。

华盛顿曾亲眼见到父亲慈善地对待每个人。特别是对那些吃了上顿没下顿、暂时拿不出钱但一贯勤奋干活的人,不论黑人还是白人,他总是以记账方式先给他们所需的面包和其他食品。从父亲身上,华盛顿学到了达观和执著,学会尊敬所有的人,包括那些被别人看不起的黑人奴隶。

1742年春天,正当华盛顿发奋攻读的时候,一个天大的不幸降临到他的头上。在华盛顿心目中高大英俊的父亲突然离他而去了。事情来得太突然了,使得华盛顿无限哀痛……

父亲去世后,由于在家里再也得不到父亲的教诲,而教堂司事霍比所教的课程又非常有限,不能满足华盛顿的日益增长的需要,母亲就把他送到布里奇斯溪庄园去,让他和他的二哥奥古斯丁·华盛顿住在一起,在那里的一所好一点的学校里就读。

华盛顿的母亲出生于庄园主人家,自小就失去了父母。她面貌俊美,性格开朗,虽识字不多,但聪慧精敏,见多识广,非常干练,很会应酬。未结婚前就在自己的小庄园中主持家务。婚后又挑起了主持新家家务的重担。她在处理家庭事务时,总是带着爱子华盛顿。久而久之,母亲开朗爽直和干练的性格、精明果断的办事能力,对童年华盛顿产生了一定影响。

按照母亲的意思,华盛顿应多学一些应用方面的知识,例如如何测量土地、算账、种地等等将来管理庄园的知识。的确,华盛顿在新学校里所学课程也是普通而实用的。就连当时一些富家子弟崇尚的学科,如修辞学和文学,他也没有学过,甚至从来没有学过当时是外交语言的法语。

在学校里,他学得最好的课程是数学。当年的手写作业本至今仍保存完好,可以看出是整洁和准确的范本。其中有一本是数学作业本,上面有小孩子的一些书法图画:大笔一挥画出来的不知名的小鸟,还有一些侧面像,大概是为他的同学们画的。除这本外,其余的作业本都是严肃的和一本正经的。

从童年起,在华盛顿的思想和行动中有两个词是重要的,即“细心”和“明确”。据说有一次他推算出一磅红三叶草种子有71000粒。他考虑问题总是很细心,一旦作出决定,就以极大的毅力贯彻到底。

在华盛顿13岁以前,他已经把各类商业文件、法律文件、汇票、期票、契约、债券等等的格式抄录成册。靠了早年这样的自学,他学会了律师们起草文件的技能,养成了商人们随时记账、毫厘不爽的习惯,终身受用不尽。后来,他在处理各个庄园的事务时,都是亲自办理来往账目和金钱交易事项,并且亲笔一一记在账簿中。这些账簿是他办事有条有理、一丝不苟、从不懈怠的明证。

在布里奇斯溪庄园附近的学校里,华盛顿又继续学习了将近两年时间。从11岁到13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少年思想性格形成的重要时期。因此,布里奇斯溪庄园附近的这所学校的教育对华盛顿产生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在当时,这所学校的教育是比较有特色的:

第一,学习也好,品德修养也好,要求都十分严格,尤其着重于数学的教育。在全部课程中,数学课几乎占了将近一半的课程。这或许是为了造就新一代的土地开拓者,使毕业生在以后向西部的进取中能够得心应手。另外,学校还注重“修身”教育,学生外表必须整洁,举止必须有礼貌。学校中的纪律十分严格。

第二,学校积极提倡学生学以致用,要求学生在学校里不单是读书,而且要学会办事,养成自立的能力。特别是要把课堂中所学与实践结合起来。

在这所学校的两年学习中,华盛顿不仅专心致志地学习了数学,还接触阅读了一些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书籍。如本杰明·富兰克林(1706—1790)的《致富格言》,在社会上流传甚广。其中所宣扬的“光阴乃生命之源”,“勤勉乃幸运之母”,“年华易逝,宜早积钱”,“空袋囊,立不起”,“有钱就有后代”,“你能好好照管你的商店,你的商店自然能好好照管你”等等思想不能不影响到华盛顿。

华盛顿性格中对人很有吸引力的一个因素是谦虚,这在学生时期就表现出来了。尽管品学兼优、在各种活动中都是活跃分子,但他从不骄傲,从来不是锋芒毕露、盛气凌人。相反,总是尊重别人,总是那样“温和诚实”。他十分自重自爱。由于华盛顿的聪明才干和热心为大家办事,赢得了同学们的信任。

随着年龄一天天增长,随着对北美殖民地情况的了解加深,华盛顿逐渐开始忧国忧民了。他在布里奇斯溪庄园附近的这所学校学习的时候,英国统治集团加强了对殖民地的控制和掠夺,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的矛盾尖锐化了。不仅广大劳动人民公开举起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义旗,就连资产阶级、种植园主也时常采取一些议会斗争的形式来获取一些权益。

可是,华盛顿那时还毕竟是一个少年学生,各方面都不成熟。究竟怎样才能将北美殖民地从英国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少年的华盛顿正处在最初的观察中,一时还没有认识到英国统治阶级的本质面目。

一晃两年过去了。1747年,正当枫叶变红的时节,华盛顿又从布里奇斯溪庄园搬到了他大哥劳伦斯的芒特弗农庄园。这是华盛顿梦寐以求的事情。这里林木葱茏,环境幽静,波托马克河上的点点船帆穿梭来往,静中有动,富有诗意。不过,吸引华盛顿的却不是这里的诗情画意,而是能够以后和大哥在一同生活了。

来到弗农庄园后不久的一天,华盛顿在哥哥劳伦斯的引荐下,有幸结识了哥哥劳伦斯的岳父威廉·费尔法克斯爵士。

爵士出身英国望族,知识广博,经验丰富,曾从军征战,功勋卓著。几年前,他来弗吉尼亚定居,照应看管他堂兄托马斯·费尔法克斯勋爵的地产。他们住在离芒特弗农不远的“坚尔沃”庄园内。园内有一幢砖砌的两层楼房,与此相连的是一个装修精美、各种花草果树井井有条的花园。

华盛顿经常去坚尔沃做客,深得威廉·费尔法克斯的赏识。后来勋爵来到弗吉尼亚以后,对华盛顿也十分看重。通过同这些英国贵族的接触,华盛顿学到了英国上流社会的道德观念、礼仪典章和高雅风度。

当时,勋爵十分喜爱猎狐。在猎狐过程中,他与华盛顿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正是这种友谊,使得勋爵坚信,华盛顿能够帮助他去完成一项艰苦的工作。

勋爵在蓝岭那边的领地从来都没有正规的移民定居,也没有勘察丈量过。非法的移民,在最好的溪流和最肥沃的河谷开荒种地,实际上占领了这片土地。托马斯·弗尔法克斯勋爵迫切希望派人对这些土地进行考察和测量,以便把这些闯入者赶走。由于他见过华盛顿在弗农山庄的测量作业本,并且注意到他对每一项作业都做得准确而妥帖,所以,他认为华盛顿虽然年轻,却适合做这项工作。勋爵一提出这项建议,华盛顿就欣然同意了。

按照美国当时的实际情况,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就是土地测量。华盛顿非常用心钻研并且彻底掌握了这一学科的知识。他在见习管理庄园的过程中,运用最先进的土地测量法对周围的地区进行了测量,并且把测量结果定期记入田亩登记簿中。这既巩固了学习成果,又把理论与实践结合了起来。在华盛顿测量过的田亩的边界和丈量结果登记簿中。他还仔细绘了图表。登记簿既整洁又准确,就仿佛整个工作同重要的土地交易有关,而不仅仅是学校的作业似的。由此可见,在少年时,他不管办什么事情都做得既彻底,又贯彻始终。他从来都不半途而废,也从来都不马马虎虎敷衍了事。他终生都保持着这样培养起来的工作作风。不管他遇到多么艰难危险的环境,不管他面临多么复杂的任务,也不管他多么忧心忡忡,他都能找到时间办完一切应当办的事情,而且办得很好。他就像有一种可以把一切事情都有条不紊地办好的神奇办法。这种神奇方法本身就可以创造出奇迹。

华盛顿既没有在英国受过教育,也没有在美国受过高等教育。也许,这反而更好,因为这样一来,他就更容易变成一个实干家,更容易接触美国的社会和各阶层的人们,更加带有祖国泥土的气息,生活作风也更加朴素。也可以这样说,正是这种在殖民地的弗吉尼亚接受的非正规普通教育,使得华盛顿幼小的心灵中产生了新的国家的理念。同时,一种神圣的信念——各殖民地必须联合成一个新的国家;只有通过联合,各殖民地才能够避免被欧洲各大帝国吞并——已在内心深处朦胧地扎下了根。

华盛顿少年时代是很平凡的,然而他在平凡中也具有自己的特征。他作为欧洲移民的后代,继承了不怕困难、爱好探索、敢于进取的精神。在美国弗吉尼亚广阔的新土地上,他爱好游泳、骑马,练就了魁伟的体格。他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又同英国贵族费尔法克斯家族频繁交往,受到英国绅士传统的熏陶,因此在他的粗犷体魄中蕴涵着坚毅的意志力,做任何事决不半途而废,彬彬有礼的绅士风度和被克制着的丰富感情统一在一起。对母亲的冷漠和对兄长的挚爱构成了他的感情世界中的两个方面。他没有进过书声琅琅的高等学府,却在自学中对数学产生了兴趣,这种兴趣同日后测量土地结合成一种应用性很强的知识和能力。

总之,少年华盛顿的身上存在着欧洲移民的特征、英国贵族的思想传统、内向的性格和军人的气质。这些因素在他跨出人生第一步的时候越来越显示着某种力量。

这时的华盛顿,同他在布里奇斯溪庄园的“时代”相比,已有了显著的变化。但更大的变化,还是发生在他到西部去测量土地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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