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
现代社会的发展对演出场所的要求愈来愈高,不仅对演出场所的外观和外部环境、管理和人文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舞台的立体化运作以及音响、灯光、字幕、布景、地布、消防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演艺界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目前的剧场设施已严重制约了演艺业的发展。要迅速改变这种滞后的状态,必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变目前艺术生产投资结构单一、筹资渠道不畅的状况,采取多种形式的资本组合,加大社会资金投资力度,拓宽多种方式投资渠道,允许民营和外国资本介入,整合资产,盘活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使产业化运作一开始就建立在资本运作的层面上。同时要鼓励和支持一部分剧场与大型企业、演出团体、演出经纪机构,通过联合、兼并和股份化,使资本重组,按照产业化规模经营的要求,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不同所有制的演艺产业集团。据报道,两年前跨国巨商柯达公司投资上海超级电影院,近期美国娱乐业巨头时代华纳投资购入上海永乐影院49%的股权,外国资本开始大规模地进入影视剧院,将对我国文化产业化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善于抓住国际资本大量涌入的契机,把剧场改造建设成具有现代化人文环境,高水准舞台、音响、灯光的现代化剧场。
2002年之前,我省只有一家从事演出经营的公司——陕西省演出公司。当时我省的大型演出每年基本也就一场,而且都是省演出公司承办。演出市场比较萧条,管理机制不太完善,竞争意识也比较缺乏。
2002年之后,我省的演出市场变化很大。文化部新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取消了演出单位主体资格的所有制限制,我省也适时调整了演出市场准入政策,全面对内资开放,尤其是民营经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投资兴办演出单位,举办演出活动。
截至目前,政府已经扶持并审批了30家演出机构,加上原来的省演出公司,共计31家,而民营在这些机构中占绝大多数。其中又分为演出公司和演出经纪公司,演出公司可以参与演出经营,而演出经纪公司只负责演出的中介业务。
随着演出市场政策性结构调整和市场准入制度的放开,陕西省演出市场形成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有力地激发了社会多元化投资获利,吸引了非公有资本积极注入演出业,使越来越多的人投身演出行业。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有演出经纪机构36家,其中:宝鸡1家,延安1家,咸阳1家,渭南2家,榆林5家,西安26家,有5个市区尚未设立。民营机构为32家,占整个演出经纪机构的88%;表演团体290余家,其中国有团体131家,民营团体160家,民营演出团体占整个演出团体的55%;演出场所270余个,其中国有场所107个,民营场所168个,民营演出场所占整个演出场所的62%;演出经纪人131名,个体演员1300余人,蓬勃发展的演出队伍为陕西省演出市场的稳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民间职业剧团的运行机制
当前,在许多国办专业剧团普遍感到危机四伏、生存困难的情况下,扎根在农村的民间职业剧团却生机勃勃、异常活跃。在文化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取得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为丰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繁荣发展民族戏曲事业,促进和谐文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间职业剧团的崛起,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就内在动因来说,与其具有良好的运行机制则是分不开的。
一是自行筹办的投资机制。民间职业剧团没有政府投资,也没有社会赞助,基本上都是民间人士依靠自己的力量,多方筹资办起来的。其中有经营管理者独资创办的,也有演职人员合股联办的。他们在国家政府的关心扶持和依法监管下,自主投资,自购设备,自聘人员,自搭班子,自排剧目,自行演出,组成了一个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戏曲艺术表演团体,在激烈竞争的演出市场上开山劈路,摸爬滚打,逐步走出了一条自我管理、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民族民间戏曲艺术道路。
二是自主经营的活动机制。民间职业剧团是群众自行组建的经营性艺术表演团体,本身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开展营业性演出活动,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的同时,努力实现营利的目标,是其最为基本的行为方式和必须坚持的价值准则。因此他们从起步的时候开始,就明确地把自身的艺术表演活动定位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千方百计地面向市场,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来组织营销。哪里有需求,就往哪里去;哪里有市场,就到哪里演出。同时,从群众的需要出发,依市行销,以销定产,以产促收。从而真正做到团体随着市场转,剧目随着需求变。此外,一些剧团还根据演出场所的不同情况,灵活采用包场、售票等不同的收费方式,来确保实现经济创收。
三是自负盈亏的风险机制。民间职业剧团是投资主体与权利主体相统一,生产主体与经营主体相融合的民间艺术表演机构。实现盈利统归投资主体享有,经营亏损也统由投资主体承担。具有利益的独享性和风险的独承性。在传统体制下,国办艺术表演团体可以“等、靠、要”而生计无忧,但民间艺术表演团体却远没有这样幸运,既不能等,又没处靠,更无法要,而只能靠自身的艺术生产来养活自己,只能假自身的艺术经营来发展自己,只能凭自身的艺术管理来约束自己。不然的话,民间艺术表演团体就一刻也无法生存。因此,这种机制就从利益关系上把经济投资主体与艺术生产主体的命运直接挂起钩来,使之结成密不可分的利益共同体,从而增强了经济投资主体与艺术生产主体对其艺术生产经营活动的同心度和关切度,不断促使他们为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懈奋斗。
四是市场调节的生存机制。民间职业剧团是农村演出市场不断发育发展的产物,也是农村演出市场的活动主体。他们应市场需求的产生而产生,伴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随市场需求的增长而发展。剧团少,接演单位多,要价就高;剧团多,接演单位少,要价就低。同样,民间职业剧团的艺术水平高,演出质量优,要价就高;相反,艺术水平低,演出质量差,要价就低。在演出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能够适应市场变化需要的剧团,就会不断发展壮大,而不能适应市场变化需要的剧团,就会逐步萎缩以至解体。
五是可进可出的用工机制。民间职业剧团一般实行演职人员聘用制和全员责任制。全体演职人员或由经营者独立招聘,或自愿组合。严肃的以合同等书面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便的只要双方口头谈妥即可。演职人员流动自由。需要的随时可以进来,来之能演;不需要的随时能够出去,去之能安。团长与演职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演职人员有选择剧团及其团长的自由,剧团及其团长也有选择演职人员的自由。演出阶段,大家招之即来,集聚活动;停演阶段,各自分别回家,消散各方。当然,在这样的机制下,演职人员的跳槽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甚至相当频繁和非常突然,从而给正常的演出活动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民间职业剧团多能自我调节,妥善处理。这种灵活的用工机制,使民间职业剧团始终处于一种开放的状态,不但能够激励演职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艺术表演水平,而且还能促进演职人员不断更新换代和优化组合,从而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六是精干高效的组织机制。民间职业剧团的组织领导体制多为团长负责制。团长既是经营管理者,又是资产所有者。也有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资产所有者聘请团长从事经营管理,团长只是一个职业经理人。但无论如何,民间职业剧团的管理层都普遍比较精干。剧团领导一般只设团长一人,没有副团长或助理等职。由于行政领导职数少,管理幅度大,日常工作确实比较繁忙,但效能则比较高。演职人员根据演出需要确定合理的数量和结构,决不配一个虚职闲职,决不养一个余丁闲人。同时,提倡并实行一专多能,一人多职,一人多岗,以最少的人员阵容,排演尽可能多的剧目,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源。
七是快速便捷的生产机制。为了以最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经济收益,民间职业剧团在艺术生产上不能像国办艺术表演团体那样长时间花大本钱集中排演新剧目,而大多只能排演花钱少、成戏快的提纲戏。在民间职业剧团,一个新的剧目只要导演把提纲说一说,有关演员按提纲分行当凑一凑,即可边排边演,边演边排,在排中演,在演中排,在艺术生产实践中不断丰富、提高和完善。显然,这种方式在短时间内是难以生产出高质量的艺术作品的,上演的剧目也往往是比较粗糙的,但它也有框框少、再创造的空间大等好处,演职人员可以随机吸收新的艺术养料,进行二度创造,从而使艺术作品不断完美起来。同时,由于排演新剧目所需的时间很短,艺术生产的效率就比较高,可以适应广大农村的演出需要。另外,许多剧团在演出服装、布景道具、灯光音响等辅助设备的添置上,也尽量做到以简代繁,以土代洋,以纸代木,以低档代替高档,以尽可能节约费用,从而降低了演出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
民间职业剧团一般实行艺术行当等级差额工资制,根据演职人员的艺术生产能力和水平来择优上岗,以岗定酬。各剧团都按照市场行情和演出活动状况确定不同的分配方式,或包月发工资,或计场定薪酬。严格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每个演职人员都要靠自己的艺术才能、艺术成果以及对团体的贡献来取得相应的报酬。挑大梁的主要角色工资就高,跑龙套的次要角色工资就低。演出场次越多,个人收入也就越多;反之,演出场次越少,个人收入也就越少。另外,岗位角色也不是一人一次定终身,而是引入竞争机制。合适的继续担任,不合适的随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