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发展目标。这是我们党首次提出“社会和谐”的理念。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理念,强调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努力做到“五个统筹”。这里虽然没有提“和谐社会”的字眼,但不难看出其中的核心和主旨就是要使社会和谐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会议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基础、实现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不仅把“和谐社会”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并且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对和谐社会建设问题作了系统的阐述。在胡锦涛这个讲话精神的指导下,2005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通过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并且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标志着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成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布局思想已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极大地丰富了我们党的治国方略。这一新判断、新概括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标志着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成熟,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
1.和谐社会战略思想提出的背景与战略意义
党的十一屇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已“把一个混乱的国家变成了一个有秩序的、进步的国家”,基本上实现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现代化建设赢得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机遇。但是,现代化进程越是向纵深挺进,社会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也就日益深入地呈现与暴露出来。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组成部分,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创新,是对社会稳定思想的发展与升华。这一战略思想的提出,具有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从国内来看,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和“矛盾凸显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我国社会生产力整体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综合国力得到了巨大的提高,人均GDP已经突破2000美元大关,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进入了“黄金发展时期”。但与此同时,我国也正在由传统的二元社会结构向多元社会结构、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社会阶层分化十分迅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许多社会问题,诸如弱势群体问题、地区发展平衡问题、收入差距问题、社会治安问题、“三农”问题、腐败问题等等,逐渐凸显。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至3000美元的时期往往是多事之秋,这也正是一个社会结构不稳定的“矛盾凸显期”。我国已进入这一特殊的发展临界点。伴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很多社会问题也毫不例外地产生和暴露出来,经济纠纷、民事纠纷逐年增加。从国际发展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在这个阶段,如果能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安然度过这个矛盾凸显期,就可能比较顺利地进入更高发展阶段的轨道;如果处理得不好,各种社会矛盾激化,容易酿成严重危机,将使社会陷入停滞、徘徊,甚至倒退。我国能否顺利度过这个临界点,将决定着我国社会能否进入一个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轨道。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党要带领全国人民稳步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就必须巩固和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保持和提升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这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
从国际环境看,国际形势呈现出更加复杂的局面。延续近半个世纪的冷战局面已经基本结束,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正在迅速发展,以信息科技和生命科技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突飞猛进,人类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世界和平力量将会继续发展壮大。追求和平与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题。但是,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还未得到根本改变,要解决和平与发展这两大战略性问题,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仍然任重道远。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是威胁世界和平的主要根源。由于民族、宗教、领土、资源等因素引发的局部冲突此起彼伏,许多国家的人民还在遭受战争和动乱的苦难。各种分裂势力、恐怖势力和极端势力给国际社会不断带来危害。环境、毒品、难民等全球性问题日益突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形势的基本态势是: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在这样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们要有力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必须把国内的事情办好,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
从思想渊源上看,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国历史上一直就有一种对理想社会追求的传统,从孔子的“大同”社会的理想追求到墨子的“兼相爱”的社会方案,从历代农民起义提出的“均贫富”的主张到太平天国领袖洪秀全提出的《天朝田亩制度》,从康有为写的《大同书》到孙中山继续倡导的“天下为公”等等,都一以贯之,构造出一幅“新天新地新人新世界”的大同远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作出了科学的设想,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五四时期,一批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之所以能选择接受马克思主义作为中国革命的指导思想,原因很多,其中“由空想社会主义到唯物史观的科学社会主义,在思想进程上也能有顺水推舟易于接受的便利。”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建设理想社会,一直是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实现社会和谐也进行了艰辛的探索,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思想,积累了诸多宝贵的经验。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围绕着一个中心任务,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957年2月,毛泽东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讲话,首次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矛盾运动特点和解决途径、方法等的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学说,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提出了正确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是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新成果,对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有重要指导意义。他还提出要造就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胡锦涛明确指出:“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立足中国国情与时代特征,成功地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提出诸如“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经济社会发展要综合平衡,不能搞单打一”、“两个大局”、“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等等思想,都是和谐社会建设思想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提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共同发展,强调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重点的全面进步的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有这些都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构想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
从执政党肩负的使命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提高,同时也出现了城乡及地区差距扩大、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如何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这些问题,才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这是新时期对执政党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和党执政的社会基础角度来看,和谐社会的构建强调社会层面的制度保障和党的执政基础,超越了一般讲社会主义政治特征的层面,而提升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深化了党的治国理政理念和社会治理理念,逐步在社会实践中真正体现出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并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党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调动起来,共同为完成党的执政目标和执政任务而奋斗的现实要求。
总之,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构想,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我们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科学构想的提出,也是对邓小平关于社会稳定思想的继续和发展,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社会稳定秩序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想的蕴涵
胡锦涛《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想,属于社会建设的内容,包含着诸多方面丰富的内涵。它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有机地统一在一起,既有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又有各自的特殊领域和规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际上是指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它包括人自身各方面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社会结构之间的和谐、社会资源之间的和谐、社会内外部环境的和谐这六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1)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的社会。
如果说以人为本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质内容,这里以人为本的“人”是指全体人民的集合概念,那么强调人自身和谐中的“人”则是指“个人”,是以“个体”形式存在的单个的活生生的、现实的人。人自身多方面的和谐,包含个人的生理与心理的和谐,人的情感与智力的和谐,人的物质要求与精神满足的和谐等等。马克思主义所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就是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地发展”是对和谐社会的最经典的阐释。只有同人的全面发展和个人自由的充分发挥紧密相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不是空谈。
(2)人与人之间和谐发展的社会。
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发展,是指人们之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能够各尽其能地劳动,各得其所地生活。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协调,关键在于利益关系的处理。人的一切行为皆根源于利益。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恩格斯也指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因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在人们对自己利益追求的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利益占有的多少是不同的,也是正常的。然而,这里存在的两个关键性问题是:其一,人们对利益的占有与自己在社会财富创造中的贡献是不是对应的;其二,一旦产生了利益矛盾,社会能不能及时地加以协调。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包含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不在于人们之间有没有利益矛盾,而在于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矛盾。在一个利益主体多元化的社会中,实现社会和谐的制度安排往往并不表现为其中没有或很少有利益上的矛盾或冲突,而是表现为它能够容纳和化解这些矛盾与冲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绝不是一个没有利益冲突的社会,相反,它对不同利益主体的包容和对矛盾以至冲突的化解本身就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表征。
(3)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发展的社会。
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看,和谐社会表现为人们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实现更多的社会财富创造,即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不仅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以不断改善的基础,而且也是和谐社会形成和不断发展的基础。发展中的和谐才是真正的和谐。没有发展,人们的生活就难以得到保障和改善,在财富极度匮乏的社会中必然潜伏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难以形成社会和谐。正像在贫瘠的土地上长不出好的庄稼一样,在贫穷的基础上也不可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所追求的不是高消耗、高污染、粗放型的旧式增长,而是高效、低耗、环保、集约型的发展,即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发展的过程中,不仅要维护人类自身的利益,而且要维护自然界的平衡,使人类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和谐相处,协调发展,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良好的生态文明,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4)社会结构合理发展的社会。
社会结构是社会的框架。所谓“合理”,是指社会的各个组成部分有一个比较匀称、均衡、稳定的关系。国家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等许多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要素的有机整体。和谐社会必须是经济、政治、文化等各要素之间协调发展的社会。首先是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之间的和谐,既要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还要政治和观念的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实现全社会的经济、政治和思想的协调发展,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其次是人口结构、阶级结构、民族结构、职业结构、地区结构、家庭结构的协调,也属于国家内部系统诸要素之间和谐的范畴。社会结构合理是社会和谐的前提。社会结构不合理,必然把社会矛盾拉大,社会冲突很容易一触即发;反之,社会结构合理,社会矛盾也就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社会管理的难度比较小,成本也较低,和谐社会容易建成。
(5)社会资源兼容共生发展的社会。
民族、宗教、党派、阶层是国家重要的社会资源。这些社会资源固然有这样那样的差异,但是它们都是共存共生于一个社会之中。它们各有各的生命力。从历史上看,各民族共同繁荣、多教并存、多党合作、各个阶层都能从发展中普遍受益的时代,往往就是社会呈现和谐态势的时代。所以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能够把各类社会资源联合起来形成发展合力的社会。
(6)社会内外部环境和谐发展的社会。
当前的世界,正是在逐步进入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从政治上看,随着苏联解体,美苏两极的世界格局已不复存在,而美国的地位和实力也在相对下降,世界格局正朝着多极化方向发展,特别是第三世界迅速崛起,成为一支影响世界政治局势的重要力量。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在国际舞台上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经济上看,全球化标志着人类社会正跨越国家和地区的界限,在全球范围内展现全方位的沟通和联系,具体表现为资源配置的全球化、市场的全球化、资本的全球化等方面,各国必须与世界经济达成一种和谐发展的关系才能够取得长足的发展。总而言之,就是各个国家之间正在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相对和谐的关系。中国作为一个新崛起的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推进和加入WTO后与世界经济的进一步接轨,必将更全面更深入地融入世界经济之中,也就更需要与世界经济保持和谐共处的关系,趋利避害,既要充分利用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也应避免全球化带来的负面效应,力求自身的和谐发展。
3.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作出了高度的概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并且提出了推进社会建设的具体内容与途径,包括: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践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经济发展是各方面发展的基础,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所以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放松。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科学发展是内在统一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这“五个统筹”,才能真正把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落到实处,也才能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也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邓小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其核心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最根本还是要体现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的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全社会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的社会,是一个全体人民各得其所的社会。要激发各行各业人民的创造活力,就必须从政策上支持、制度上保证社会的开放性和竞争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