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关键事实,巧妙利用对方弱点 林肯是美国历史上一位非常受人尊敬的总统,他年轻时当过律师,曾受理过一桩悬案,并由此而名声大振。一天,林肯从报上得知自己的好朋友老阿姆斯特朗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犯谋财害命罪,而他知道小阿姆斯特朗性格纯良,决不会干杀人之事,于是,他决定出任小阿姆斯特朗的律师。林肯首先查阅了法院的全部有关案卷,然后又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他很快掌握了全部事实:法庭用以定罪的主要证据是虚假的,小阿姆斯特朗是受人诬陷而蒙冤受屈的。于是,林肯要求法庭重新审理这个案子。复审开始时,被告人小阿姆斯特朗不断地喊冤,而原告证人福尔逊,却一口咬定自己目睹了罪犯作案。他的证词是这样的:“10月18日晚上11时1刻,我站在一个草堆后面,亲眼看到被告在草堆西边30米处的大树旁作案,因为月光正照在被告脸上,所以我看清了作案人的面目。”
听众席上的许多人都为小阿姆斯特朗捏了一把汗。
这时,林肯不慌不忙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问福尔逊:“你能肯定当时的时间和地点吗?”
福尔逊回答:“完全可以肯定,我发誓。”
听了这句话后,林肯转身对着听众,庄严地宣布:“证人福尔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他的证词是编造的!此案纯属诬告!”
这个意外的结论,顿时把法庭上的人都闹愣了,包括主审法官,都感到十分突兀。有人高声提出质问:“律师说话要摆事实讲道理,你根据什么事实得出这样的结论?”
接着,林肯说:“证人说10月18日晚上,他在月光下看清了被告人的脸。可是,10月18日那天应该是上弦月,11点时月亮已经落下去了,哪里还有什么月光?再退一百步讲,就算月亮还没有落下去,还在西天上,月光也应该从西往东照。而遮挡着证人的草垛在东边,被告人站在西边的大树下,如果被告人的脸面向东边的草垛,也就是背对月亮,脸上就不可能照到月光;如果他不是面向草垛,证人又怎么能从二三十米远的地方看清被告人的脸呢?证人不顾事实,说什么‘月光正照在他脸上’,这还不是一派谎言吗?”
在场的人们开始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爆发出一阵雷鸣般的掌声和欢呼声,福尔逊尴尬得说不出话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结果,小阿姆斯特朗无罪释放,福尔逊因作伪证,却成了阶下囚。哈佛IQ一点通再强大的敌人也有他的弱点,把握住对方的错误是战胜对手的关键。在这场辩护中,林肯运用丰富的自然知识和严密的逻辑推理,巧妙地使对方固有的错误充分暴露,从而成功地揭穿了福尔逊的谎言,澄清了事实真相,为小阿姆斯特朗洗清了不白之冤。
☆名师谈写作 ☆
利用长句表现作文之庄重
→长句结构复杂、词语较多。例如本文开头写道:“一天,林肯从报上得知自己的好朋友老阿姆斯特朗的儿子小阿姆斯特朗被控犯谋财害命罪。”这则故事涉及犯罪,相对严肃、神秘。长句的优点就在于它比短句完整,叙述清晰,给我们以正式、正规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