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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大西王曰杀杀杀,杀红了眼的张献忠

“七杀碑”在民间长期流传,说的是关于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屠杀四川的传闻。正史与民间都说,张献忠杀人如草,还特别立碑明志,上书“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

张献忠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正月进入四川,先拿下夔州。六月,攻破涪州,轻取重庆。八月,攻占成都,建立大西国。到清顺治三年底(1646年),覆亡失败。张献忠统治四川的时间不到三年。在这段时间内,张献忠在四川和政府军及地方武装势力进行了一系列战争。各种武装势力都被张献忠消灭,人民也几乎被屠杀殆尽。

张献忠“屠蜀”故事,未必是历史真实,《明史》中关于张献忠的传记中有一句:“(张献忠)将卒以杀人多少叙功次,共杀男女六万万有奇”。可是查一下历史资料,明末全国人口也就一万万多,说张献忠在蜀地就杀了“六万万”是绝对不可能的。《明史》中的这种荒唐“数字”素材,取自明末清初文人毛奇龄的《后鉴录》。由此也可看出,当时人们对张献忠的愤怒至极。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蜀地经张献忠之乱,基本上为之一空。

明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在延安卫柳树涧揭竿起义,号“八大王”;在他之前,李自成在米脂(今陕西米脂县)号召饥民起义。《明史》记载明末农民军数十家,只有张、李二人能“假行仁义”,得人心理所当然。不久,李自成、张献忠都投奔闯王高迎祥旗下。1634年,两人率部首次攻入四川,夺船渡江,攻取巴州、通江、巫山等城,并一度到达大巴山一带。后来由于陕西战事吃紧,张献忠转战陕西,李自成则进入河南。两年后,高迎祥被明军所杀,李自成继任闯王,张献忠不愿屈居李自成之下,独自破凤阳、攻滁州,自立一帜。

1640年,张献忠在枸坪关为名将左良玉所败,不得已率部退入四川,杨嗣昌随即下令“歼贼于蜀中”,纠结重兵入蜀围剿。在四川,张献忠专挑山间小路行军,有时一日行程百余里,明朝的兵马尾追不及,又防不胜防,往往疲于奔命,在忙乱之中还死伤无数,张献忠士兵编歌讽刺:“前有邵巡抚,常来团转舞;后有廖参军,不战随我行,好个杨阁部,离我三天路。”到了1641年,看到明军实在人困马乏,张献忠突然调转头来向明军进攻,明军被杀得措手不及,溃不成军而退。

张献忠这两次入蜀,一路军纪严明,颇受蜀地百姓欢迎,蜀地人民还帮大西军刺探明军情报,史书也未曾记载有蜀人被杀。所谓张献忠“屠蜀”,主要是指第三次入蜀时发生的事。

击败杨嗣昌的追兵后,张献忠的谋士向他建议:四川号称天府之国,国险民富,汉高祖因之成就帝业,唐高祖得之一统天下,占据蜀地北可取汉中,东可下荆楚……多年战争,天下荒乱,唯此一隅尚称完好。这是个大好的机会啊!张献忠听了,于1644年正月,再次入蜀,一路攻占成都,四川大部分州、府、县应声而溃,很快皆为张献忠所占。当时,四川只有遵义(今属贵州),石柱(秦良玉部)以及黎州未下,其余皆属张献忠。李自成在中原失利已败归陕西,他多次派兵来攻四川,都被张献忠打回陕西。至此,两支农民军不仅未再联手,反而公开而坚定地决裂。张献忠得胜后,又趁机猛攻李自成所据的汉中府,反被“大顺”军击败。但仅仅几十天过后,李自成便弃西安而逃,流窜作战。这样,张献忠的北面就直接暴露给清军。一直到1646年在蜀地亡故,张献忠都未出过四川。随着一步步走上神坛,当上大西皇帝的张献忠动辄喜怒无常,残杀文人、士兵、百姓,并由此衍生出许多离奇版本。

比如,为防止蜀民的叛逃,张献忠订立的保甲制度甚为残酷。根据《蜀难叙略》记载:“城门出入,必有符验登号甘结,犯则坐死者甚。众入城者面上犹加印记,若失之,则不得出,其后惟听入而禁出矣。”

还有凡参加乡试、会试的生员,迟到逾期者妻女充院,本犯剥皮,左右邻里连坐,诛十家。

当然,这只是冰山一角。张献忠本性嗜杀,很多时候根本是毫无理由地杀人,看不顺眼的杀,看得顺眼的也要杀。众所周知的是他杀一个状元的事。起初他很尊重这个状元,对人家钦佩至极,但为弄明白状元为什么能够多才多艺,就把那状元活活地剖开肚子看。

1645年秋,张献忠毁弃成都,临走时候杀尽城中居民。成都居民数十万被驱逐到南门,见张献忠骑马而来,都跪地乞命,声称是良民顺民。张献忠狂性大起,纵马挥刀跳入人群中,发疯一样边杀边喊:“杀!杀!杀!”他的军队随后用军刀砍大矛捅,瞬间血流成河。

鲁迅在《晨凉漫笔》中说得很清楚:他(张献忠)开初并不想杀人,他何尝不想做皇帝。后来知道李自成进了北京,接着是清兵入关,自己只剩了没落这一条路,于是就开始杀,杀……身居权力之巅的张献忠出于其自私狭隘的本性,而对那不再属于自己的东西大加破坏,就当做是在毁坏别人家的东西一样,“蜀人自我得之,自我灭之,不留毫末贻他人也”。好一个“不留毫末贻他人也”,这也的确说明这并非后世的文人虚构或者是对张献忠的刻意污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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