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观念领域里,在整个的过程中,明枪暗箭、尔虞我诈是最常用的竞争手段,当竞争最激烈的时候和平竞争可以突发为恶性竞争,直至两败俱伤。但有一部分人的观念却与此相反。他们希望竞争的双方都能够在整个过程中获利,在竞争中求合作,在合作中求生存,共赢是他们追求的最高境界,而具备这种观念的人才可能成为最大的赢家。
1987年6月法国网球公开赛期间,韦尔奇和法国政府控股的汤姆逊电子公司的董事长阿兰·戈麦斯相遇了。
在他们见面的时候,情形和韦尔奇第一次与别的商家会谈时没有什么两样。他们彼此的企业都需要帮助。汤姆逊公司拥有一家韦尔奇想要的医疗造影设备公司。这家公司叫CCR,实力不算很强,在同行业内排名只占第4或第5名。而韦尔奇的CE公司在美国医疗设备行业则拥有一家首屈一指的子公司,但是他们在欧洲市场却没有明显优势。尤其重要的是,由于法国政府保持着对汤姆逊公司的控股,实际上这就等于将韦尔奇的公司关在了法国市场之外。
在会谈中,阿兰·戈麦斯明确地表示他不想把他的医疗业务卖给韦尔奇。但韦尔奇决定看看他是否对进行业务交换感兴趣,因此他向戈麦斯说明,他可以用自己的其他业务与他们的医疗业务进行交换。在此之前,韦尔奇非常清楚他不喜欢CE的哪些业务和公司,因此,他决不会做赔本的交易。于是,他站起身来,走到汤姆逊公司会议室的讲解板前面,拿起一支水笔,开始在上面列出他能够卖给他们的一些业务。他列出的第一个项目是半导体业务,对方不想要。然后,他又列出了电视机制造业务,这时,阿兰·戈麦斯立刻表示对这个想法很有兴趣。在他看来,他的电视机业务规模目前还不算很大,而且全都局限在欧洲范围之内。他认为,通过这项交换可以把那些不赚钱的医疗业务甩掉,同时又能使他一夜之间成为第一大电视机制造商。他们两人对这项交易很是兴奋,于是马上开始谈判。很快,他们达成一致。
谈判结束后,阿兰·戈麦斯陪着韦尔奇走出了电梯,一直把他送到等候在办公楼外面的轿车旁边。当车发动起来并从道路上疾驶而去的时候,韦尔奇一把抓住了他身边的秘书的胳膊,激动地说:天啊,是上帝来让我做这笔交易的,我当然有理由把它做得更好。
而且,我认为阿兰·戈麦斯也是真想做成这笔交易。秘书回答了他,他们都开怀大笑起来。韦尔奇确信阿兰回到楼上之后也会有同样的感觉,因为阿兰·戈麦斯也同样清楚,他的电视机公司规模太小,根本无法同日本人竞争,这笔交易可以使他获得一个相对稳定的规模经济和市场地位,从而使他可以应对一场巨大的挑战。
对韦尔奇来讲,他在国内消费电子产品的业务年销售额为30亿美元,拥有员工3231万人,而买进汤姆逊的医疗设备,自己的业务年收入则将增加7亿5千万美元。这笔交易将使韦尔奇在欧洲市场的份额提高到15%,他将更有实力来对付GE的最大竞争者——西门子公司。在余下的6周之内,交易过程中的所有手续全部顺利完成,并于7月份对外宣布。除了做交换的医疗设备业务之外,汤姆逊公司还附带给了CE公司10亿美元现金和一批专利使用权,这批专利权将会每年为CE带来1亿美元的收入。而同时,汤姆逊公司也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电视机生产商。当媒体批评韦尔奇的这一做法时,韦尔奇对此发表评论说:这些批评都是媒体的一派胡言。
事实是,通过交易,我们的医疗设备业务更加全球化,技术更加尖端,而且还得到了一大笔现金。每年专利使用费的收入,就比我们前10年里电视机业务的纯收入还要多。而且,我们由此上缴国家的利税也是前些年的好几倍。
就这样,韦尔奇与汤姆逊公司在很短的时间内做成了这笔交易,各自扩大了自己的业务量,最终双双取得了成功。在生意场上,双赢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但要做到这一点,却是很不容易的。
如果靠自己的力量难以实现梦想,就不妨大胆迈出合作的步伐。无论竞争还是合作,都是为了利润;竞争中的合作,是为了双赢。
双赢对竞争的双方而言虽然诱惑很大,但其中的关键因素却错综复杂,只有双方都能以诚相待,找到彼此可以合作的契合点,双赢才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