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893年10月为止,我已读了希腊、罗马和美国的历史,而且还漫无目的地自学了许多课程。我有一本凸印的法语语法书。我懂一点点法语,常常用新词在头脑里做练习,自娱自乐,从不在意语法规则和其他的细枝末节。那本语法书对这些词注了音,没有任何人帮助,我还尝试着发音。当然,对我来说,有些勉为其难,但是,在雨天,我总算有事可做了,而且真正掌握了一些语法,足以兴趣盎然地阅读方丹的《寓言》、《阿太利》和《被强迫的医生》中的一些片断。
我还在提高语言能力上花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我摸着书对着莎莉文小姐高声朗读,背诵自己最喜欢的诗句。她不断纠正我的发音,教我在哪儿断句,怎样换调。直到1893年10月我才从参观世界博览会的疲劳和兴奋中走出来,才开始在固定的时间学习固定的课程。
那时,我和莎莉文老师还专程拜访了在宾夕法尼亚州休尔顿的韦德先生一家。他们的邻居艾伦先生在拉丁语方面有很高的造诣。我就在他指导下学习拉丁文。在我的记忆中,这位阅历丰富、脾气温和的好心人主要教我拉丁语的语法,偶尔也教教算术。我觉得算术困难而又乏味。艾伦先生还和我一起阅读坦尼森的《怀念》。让我第一次懂得了怎样深入一位作者,识别其文风。虽然我读过很多书,但这是第一次以评论的眼光去阅读。
最初,我并不愿意学习拉丁语语法,因为单个词语的意思都很清楚,为什么还要浪费时间做语法分析呢?什么名词、所有格、单复数、阴阳性等等,真让人心烦。我想,也许我该用生物学的分类法了解我养的猫吧。目:脊椎动物;部:四足动物;纲:哺乳动物;种:猫。具体到我那只猫,名叫塔比。不过,随着学习的深入,我对拉丁文的兴趣越来越浓,而且被拉丁文的优美所陶醉了。我常常念拉丁文的文章消耗时光,根据我认识的单词理解文章。就是现在,我在闲暇时仍以这种方式消遣。
在我的印象里,没有什么比用刚刚学会的文字来表达瞬间闪现的形象、感情和层出不穷的思想更美妙了。我上课时,莎莉文小姐总是坐在我旁边,艾伦先生说的时候,她就用手指在我手上拼写出来,帮我查生单词。当我返回亚拉巴马州的时候,我已经可以用学过的拉丁文熟练地阅读恺撒的《高卢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