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美国大选结果出来让太多的人跌破眼镜,太多的政客因为押错了宝导致一失足成千古恨。我却通过这次成功地预测奥巴马上台,更加坚定了自己对交流重要性的看法。
其实即使在美国,患有公众演讲恐惧症者也大有人在。我在塞克斯(Sa-ks Inc。)工作时,有个负责商品策划的副总裁一上台就发抖,他常常说与其做公共演说还不如去死!
对现代中国的君子们来说,“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真的是太过时了,要想成功我们一定要掌握演讲的艺术,只有既敏于言又敏于行才有希望取得个人的成功。
现在的年轻人都很热衷于学习英语,对学好中文兴趣不大,这就好像中国成语所说的数典忘祖。其实中文真是我们中国人一个得天独厚的渊源宝库,这里有取之不尽的典故、诗词和传说,可以让我们用来阐述和印证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后的今天发生的事。一个好的中文功底,又可以让你游刃有余地把英语中的精华恰到好处地借用到你用中文做的演讲或是其他交流之中。
当然如果是好消息,说真话并不难,说者高兴听者开心,何难之有?遗憾的是生活中往往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事,如何表达和交流同时又不失真且顾及对方的感受那就是一种艺术了。
上帝造物时给了人类两只耳朵一张嘴,所以我们就应该以双倍的努力去倾听。
演说,职场成功的武器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交流的重要性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而演说则是最具影响力的一种交流方式。毫不夸张地说,卓越的演说能力是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职位越高,对演说能力的要求就越高。我到美国二十多年,印象最深的就是美国人公众演讲的水平,其最有代表性的当属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从某种意义上说,能否赢得这个公认为世界上最高权力的职务,常常取决于竞选者的演说水平。
在美国商界,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更是与其演说能力有着直接的关系。随着微软公司Pow erPoint的问世,演讲或听演讲更是成为商务人员每天工作之必需。向董事会或上司汇报工作、对部下部署计划无一不是形形色色的演讲。据统计,光是在美国每天有约3000万个较为正式的演示会。但遗憾的是绝大多数的演讲是失败的,不仅演说者未能达到预想的目的,甚至还适得其反给听众留下了负面印象。其实即使在美国,患有公众演讲恐惧症者也大有人在。我在塞克斯(Saks Inc。)工作时,有个负责商品策划的副总裁一上台就发抖,他常常说与其做公共演说还不如去死!
不知是文化传统所致,还是中国语言结构使然,中国人似乎自古以来就不擅长演讲,其实这是很多亚裔,尤其是中国人在美国主流社会不能立足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在北美商界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恰恰在于自己出色的演说能力。
军令状
2004年初,我的上司,公司负责商品策划的执行副总裁大卫辞职离任,公司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委任正在带队帮助商品部搞商品策划和机构改革的埃森哲(Accenture)咨询公司负责人罗宾先生临时接替执行副总裁的工作。当时几位副总裁都在为商品部每季度一次的述职报告会做准备。这个述职报告会采用的是在美国流行的Tow nhall会议方式,颇有点像国内的全体员工大会。所不同的是常常伴有穿插在会议中和报告后的听众提问。因为参加会议的不仅有商品部的几百名员工,而且包括特邀的公司首席执行官及公司其他最高级领导,因而是历来最受大家重视的会议,因为这实在是各位副总赢得员工支持并向公司领导展示自己业绩和能力的绝佳机会。
会议前两天,罗宾先生初审完我的演讲稿后让秘书通知我说稿子太长(50页的Pow erPoint),因为每位副总只有15分钟的时间。我删去了3页后又交了上去。会议前一天,我正在和两位业务主任商量事情,罗宾先生敲开了我的办公室:“威尔逊,你的稿子太长,15分钟肯定来不及,最多不要超过8~10页,你赶快处理一下,明天就要开会了!”我知道他的8~10页从何而来,常用Pow erPoint做演讲的都知道,一般一页稿需要一分半钟到两分钟,可是我的风格和大多数人完全不一样,给听众看的都是字体很大的内容提要和一些图片,主要是用来支持自己的论点,让听众耳目并用,以加深听众的直观印象,所以我心里有数。在我再三向他表示肯定不会超时,而且两位早已领教过我的演说水平的主任也异口同声地让他放心时,罗宾先生才半信半疑地转身离去,一边走一边转过身来半威胁半开玩笑地警告我:“如果你超时,当心我毙了你!”老实说,罗宾先生的警告提醒了我,这是新老板第一次在首席执行官和公司的主要领导面前公开曝光,他要展示他那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我只能替他争面子,绝对不能使他丢人。我的许诺可是不折不扣的军令状。
第二天,述职报告会如期举行。负责价格和办公用品的两位副总先后发言并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下讲台。轮到我了,我走上讲台,清了清嗓子,并没有急着开口而是不慌不忙地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巧玲珑的计时器放在麦克风旁。大家不知道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一下子就静了下来,注意力全集中在计时器那个一闪一闪的红色信号上。
“女士们,先生们:请一定不要告诉我太太,是我‘偷’了她的宝贝计时器,她这会儿一定在家里找她的宝贝呢!昨天罗宾先生……”我把罗宾先生的担心和他对我的“威胁”以及我为什么要用计时器的原因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听众,最后我要求大家:“请大家今天特别配合我,有问题请留在我的演讲结束后再问,确保我能在15分钟内完成演讲不让罗宾先生把我给‘毙’了!”我的演讲在大家会意和友善的笑声中转入正题。我的这个开头以它的悬念、幽默和别有风趣一下子就抓住了听众的注意力,为一个成功的演讲打下了基础。
我从当前商界的激烈竞争和自有品牌在赢得这场竞争中所能起到的独特作用谈起,一直谈到公司的品牌战略和发展规划以及为此而建立的组织结构,时而引经据典,时而旁征博引,为听众描绘了一幅公司美好远景以及自有品牌与之息息相关的重要作用。
12分钟过去了,我话锋一转引用了著名学者柯林斯在其风靡全球的《从优秀到卓越》一书中,把优秀企业向卓越转化比作从鸡蛋孵化为雏鸡过程的生动比喻结束了我的报告。听众们用经久不息的掌声为我喝彩,罗宾先生率先站了起来,大家也跟着站了起来。这时我的计时器恰到好处地响了起来,听众们会心地笑了。
一个多月后,罗宾先生因为执行改革成绩斐然受到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赏识被重金“挖”了过来,正式委以负责商品策划的执行副总裁重任,成了我的名副其实的顶头上司。而我的这次出色演讲使我完全赢得了罗宾先生的信任,直至今日,他在各种场合介绍我时总是要提到我那次令他折服的演讲,他告诉人们这是他从商二十多年来听到的最棒的一个演讲。“从那以后,威尔逊说让我不用担心的事我就不再担心。”他总是用这样一句话来结束他的故事。
在美国商界,“一朝君子一朝臣”可不是一句戏言,职务越高这话就越真。如果你换了一位新上司,这和你去面试一个新工作几乎没什么两样。而我却因为这次出色的演讲不仅获得了“免试”的待遇,更是赢得了新上司的赏识和信任以及他对我工作的全面支持。读到这里,我想朋友们一定不再怀疑演讲的重要性了吧?
超越自我的又一次成功演讲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一年过去又到了开述职报告会的时候了。罗宾先生此时不但是负责商品策划的执行副总裁,同时还兼任公司的首席市场营销执行官,重权在握,踌躇满志。在他的大力支持下,我负责的自有品牌业务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因为2004年公司总部屡遭飓风的袭击,员工们疲于奔命,在工作和抗灾之间个个精疲力竭,再加上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因为业绩平平被董事会炒了鱿鱼和随之而来的近千名员工被裁,一时间谣言不断,人心惶惶。事先大家都非常重视,希望能通过这个大会把当时员工的情绪调动起来。更何况,这是公司历史上商品策划与市场营销在同一位老板领导下运作后的第一次年会,罗宾先生更是希望能通过这个年会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加强两个部门之间的亲和力。除了罗宾先生自己的工作报告外,市场营销则由一位副总裁介绍公司新的广告策划战略,而商品策划部则由我做关于公司发展自有品牌的回顾和展望。
罗宾先生和汤姆先后在热烈的掌声中走下了讲台。我从容不迫地走上了讲台,清了清嗓子:“罗宾先生在他的工作报告中提到,过去广告策划战略和商品策划部各自为政、互相扯皮是导致公司发展缓慢的重要原因。在这一点上,我和罗宾先生的观点迥然不同。”这样的开场白一语惊四座,全场静得能听见那一两只飞蝇发出的嗡嗡声,罗宾先生弄不清我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脸上也稍稍有些尴尬。“罗宾先生现在可能后悔莫及,不该给我这个发言的机会,可是现在太迟了!”我的幽默引起了一片笑声,稍稍缓解了寂静带来的压抑感。“但是我有足够的理由说明为什么和罗宾先生的观点大相径庭。三十多年前,当我在中国的农村插队落户时,我从农民捉青蛙的过程中悟出了一个人生道理。农民捉青蛙多在晚间,因为青蛙一旦被电筒光柱射中,它们的眼睛就被强烈的光线晃得失去了作用而呆在原地俯首就擒。但更妙的是,聪明的农夫并不着急把捉住的青蛙放到背篓里,他们只是随手在稻田里摘下一两片稻草叶把每两三只被俘的青蛙的各一条腿扎在一起然后扔在身后又轻装上阵继续他们的捕捉。等到当晚的‘狩猎’活动结束时,‘猎手’们这才不慌不忙地取来背篓按原路线回头一一捡起他们的‘猎物’,而这些平时跳得又快又高的青蛙丝毫没有因为‘蛙多力量大’或是‘众蛙拾柴火焰高’而逃之夭夭,它们竟然都乖乖地在原地等着农夫们把它们带回去,活活地剥皮、取肉,做成美餐下酒。为什么?因为这些青蛙们虽然个个都是跳远健将,但却丝毫不懂团队精神,各自都只向自己认准的方向去跳,结果是互相牵制,只能束手待毙。而商品策划与市场营销这两个重要的部门在统一领导以前的内讧,恰恰就像这些青蛙的愚蠢行为,哪里仅仅是罗宾先生所说‘导致公司发展缓慢’,根本就是原地不动坐以待毙!”我的话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全场掌声雷动,罗宾先生脸上的尴尬顿时云消雾散,代之以赞许的微笑。
紧接着我给大家讲了一个发生在我孩子身上的买鞋的故事。那是1991年夏天,我的孩子刚刚到美国才半年多的时间,暑假快要过去,我和太太带着儿子去买新学期需要的学习和生活用品。这个季节在美国是仅次于圣诞节的零售业旺季,称之为“返校”(Back to School)。不过这和我们中国人说的返校完全是两码事,前者是为新学期做准备的购物,后者是在假期中回到学校去参加一些活动。我们长长的购物单上有一双运动鞋,因为儿子早就嚷嚷要一双新的“耐克”了。我们从一家店跑到另一家店,钱花了不少东西也终于买得差不多了,可就是那双运动鞋看来看去达不成协议。儿子看重的名牌耐克运动鞋一双竟然将近60美元!这对我和太太在中国拿了十几年每月几十元人民币工资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知道了儿子看中的款式和颜色后,我和太太就拼命在沃尔玛和其他廉价商店里为他找类似的产品,可是他总是以种种理由拒绝。最后,我们在一家叫“价廉”的鞋店为他找到了和他喜欢的耐克几乎一模一样的一双鞋时,我们真是如获至宝。我当时正好负责公司运动鞋的业务,顺便卖弄起自己的专业知识,忽悠儿子那双鞋的皮的质地和鞋底的橡胶含量是如何地超过耐克。儿子终于忍无可忍了,他抬起头看着我和太太,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气,那眼神分明在说:“你们这些大人怎么这么笨呀?”“爸、妈,我要的是耐克,这不是耐克!”儿子说。
我和太太如同五雷轰顶,天啊!这孩子怎么啦!这个从小省吃俭用连在南京高温的夏天都舍不得花钱买冰棒的小孩子,才到美国几个月居然就被美国的品牌洗了脑子,他要的根本就不是一双鞋,他要的是一双耐克。我和太太几乎要当场昏倒在地。看到儿子含泪的眼睛、失望的眼神,想到他的黑头发和黄皮肤会在学校受到的歧视,我和太太爱子心切,狠狠心买下了那双鞋。听到这里,听众们都会心地笑了起来,用热烈地掌声打断了我的故事。
等大家的掌声平息下来,我话锋一转直入主题:“这就叫品牌!当消费者想要得到的是一双耐克,不是锐步,不是阿迪达斯,更不是名不见经传的杂牌货时,品牌已经大大缩短了消费者和它们所代表的产品之间的距离。其他的竞争对手已经不战自败,品牌是第一决定,其次才是颜色、款式和尺码。想一想我们自己吧,我们要的是一辆宝马而不是一辆汽车;我们要的是一台索尼而不是随便一台电视;我们要的是一块劳力士而不是一块手表!我们自有品牌部致力于开放和打造的恰恰就是要得到消费者青睐和推崇的商品,只有这样的品牌才能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百战百胜……”又是一阵热烈的掌声表达听众对我陈述的观点的完全赞同。我趁着大家激昂的情绪,轻松愉快地把他们领进了一个他们原本并不熟悉的领域。
这就是讲故事的力量,用大家身边贴切的寻常事来说明一个道理,引起听众的共鸣。那天的演讲又取得了超越自己预期的效果,受到一片好评。事后收到几十封电子邮件对我大加赞赏。从此,我在公司里成了名人,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