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就是再次结婚,是离婚夫妇或者丧偶夫妇重新组成家庭的过程。老年人选择再婚,两个人共度晚年,生活上相互帮衬,无疑对以后的晚年生活会有很大帮助。但是现实生活中,老年再婚后再离婚的事件非常普遍,这也是一个让很多老年人畏惧的事实。
那么单身老年人怎么做才能尽量确保再婚能够得到幸福呢?
1、认识再婚问题的原因
近些年来,老年再婚出现了“短、平、快”现象,即相处时间短,感情平淡,离婚速度快。归根结底,是婚前缺乏彼此了解,或者婚后不能正确处理所致。
(1)结婚过于草率
不少老年人认为生命余下的时间不多了,况且都是过来人了,恋爱、婚姻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应抓紧进行,关键要解决实际问题,没有必要花许多时间去谈情说爱,草率结婚。
由于相识时间短暂,感情培养不够,对对方的习惯、性格、观念、人品缺乏深入了解,婚后矛盾出现,才意识到对对方的某些方面并不满意,不想凑合过日子,就只有分手。
(2)期望指标太高
不少孤身老年人对再婚持实用态度,对配偶期望值过高,或带有某种动机再婚,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当一旦期望指标与实际情况有距离时,如性格难容,爱好不一,性爱生活不和谐等,双方的感情就出现了裂痕,若不能及时冷静地处置,则会导致婚姻的危机。
(3)利益和目的相背离
双方结婚目的不一,也是造成离婚快的原因之一。老年人也有青春梦,有爱的欲望。但是,老年人不会像青年人那样投入,他们讲求实际,注意权衡利弊和得失。
老年人再婚会更多考虑对方的经济来源、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生活能力等,如男性老年人“找个老伴照顾我”,丧偶妇女则多是“找个老伴养活我”。
显而易见,求偶的目的存在互补因素。有其合理的一面。但是一旦一方的目的触犯了另一方的利益,往往引起矛盾和冲突,很容易产生情感危机,使来之不易的婚姻难以维持下去。
(4)彼此缺乏信任
老年人再婚后离婚原因多是出于经济利害关系。很多老年人在相互接触,甚至已经结婚后,彼此互不信任,以提防日后发生变故,警惕对方,不愿向对方公开自己的收入,保留存折,有小金库,同床异梦。
这种不信任,彼此互相设防,相互猜疑,缺乏应有的信任,其结果往往以离婚告终。
(5)容易产生“回归心理”
许多再婚老年人喜欢沉湎于过去的回忆之中,再婚后也容易把先后两个配偶加以比较,易导致心理不平衡,引起摩擦不和。
(6)不能与继子女融洽相处
再婚老年人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子女,重组家庭改变了原有的家庭结构,不论是老两口单独生活还是和一方子女共同生活,必然产生新的矛盾。
有的再婚老年人虽与一方子女共同生活,但被视为外人,不堪冷遇或虐待,不得已以离异而告终结。也有一些子女私心作怪,有的认为老年人再婚丢人现眼,干预阻挠,促使老年人的婚姻逐步走向离婚;有的不愿与继父或继母相处,更不愿意将来伺候继父继母。
(7)居住及经济条件障碍
在目前居住条件偏紧的情况下,再婚后增多的家庭人口,会影响现有的居住条件。此外,有些老年人缺乏足以维持独立生活的收入。因而,造成老年人再婚障碍。
(8)社会因素障碍
社会缺乏为老年人恋爱、结婚服务的咨询机构和专家。即使有不少婚姻介绍所,也大多数是面向年青人的,这使老年再婚缺乏必要的专业指导和帮助。
2、婚前了解的要点
爱情是浪漫的,而婚姻是现实的,老年人的婚姻更是如此。为了保证婚后幸福,老年人再婚前除要互通经济、住房等情况外,还必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相互了解:
(1)了解对方的过去
常言道,了解他的过去,可以知道他的今天。每个老年人都有各自的经历和身世,其中有辉煌,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辛酸。婚前有必要多接触,多交心,以相互了解对方的道德品行、个性特点,在此基础上作出选择。
(2)了解对方的个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脾气。“江山好改,秉性难移”。老年人的性格脾气一般都已定型,不太容易改变。因此通过了解后,可掂量出对方的个性与自己有多大差距,从而作出决断。
(3)了解对方的健康
人到晚年,自身精力不如年轻人那样旺盛充沛。如果对方身体很差,另一方就要考虑自己能否照料的问题;如果双方身体都很差,则要考虑再婚后生活是否能或基本能自理的问题,否则难免日后带来困扰。
(4)了解对方的习惯
老年人在长期的经历中养成了固有的生活习惯。再婚前对此要有充分的了解,看看自己今后是否能够相容,这样才能避免再婚发生波折。
比如有人饮食喜有辣味,有人吃喝偏好清淡;有人喜欢早起早睡,有人则养成“夜生活”的习性;有的花钱大手大脚,有的借钱如命;有的嗜好喝酒抽烟,有的最忌烟酒等。
这些几十年形成的生活习惯,要改变谈何容易。为防止婚后产生裂变,婚前自当仔细思量。
(5)了解对方的子女
掌握他们的职业、文化程度、性格特点,及其对父母再婚的态度,以便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增进感情,欢度晚年。
3、婚前的准备对策
老年再婚又称“黄昏恋”。黄昏是短暂的,老年人也是经不起感情的折腾,要保证这短暂的婚姻给我们的老年带来幸福而不是伤痛,在结婚前老年人就应该做好各种准备。
(1)面对子女问题准备
子女大都不懂得老年人心理,不理解失偶老年人的心境,故常在遗像面前哭哭啼啼,从感情上折磨老年人;对新进入家庭的老年人态度不好,不能好好孝顺等。如果没有心理准备,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束手无策。
(2)改变生活模式准备
老年人与原配偶共同生活了几十年,形成了一定的生活习惯,相互理解、体谅,生活中配合默契。再婚后,一切都是陌生的,意味着从零开始,如果没有同新老伴建立新的生活模式的心理准备,仍坚持自己已经习惯了的东西,双方就可能不合辙,婚后生活也不会和谐。有的老年人在这方面心理准备很充分,婚后一切从头开始,在共同生活中逐步相互适应,很快建立了和谐的生活模式。
(3)对待一方怀旧准备
老年人再婚组成新家庭后,新婚的妻子或丈夫在某些方面不如前妻或前夫时,则容易产生“新人不如故人”的怀旧心理,思念共同生活了几十年的故妻或故夫,往往在态度上、行动上、语言上对新人有所流露。
因此,再婚的老年夫妻应尽量避免这种影响感情的怀旧心理出现,认识到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新人和故人是不能相比的,故人有许多优点而新人不具备,新人的许多长处而故人生前也不具备,死去之人不复生,水流东海不复回,从而要面对现实,多在新人身上培养感情,使爱情得到不断发展。
一旦对方已经出现怀旧心理时,另一方要谅解这种思念,多在自己的言行上找差距,以便扬长避短,给对方以心理安慰。只有这样,才能使老年人再婚后获得真正的幸福。
(4)作出牺牲的准备
老年人再婚的目的是为了找一个志同道合的老伴,相互照顾,相互扶持,共同走完人生的最后历程。因此,在相处时,双方都应以诚相待,不隐瞒,不说谎,成为坚实可靠的爱情伴侣。真正的爱情,意味着奉献,在必要的时候要有为对方作出某种牺牲的精神,如果双方都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就没有解决不了的矛盾,就会得到幸福。
(5)面对家庭纠纷准备
家庭离不开物质生活,而老年人与子女在物质生活上,又有多方面的联系,故老年人在择偶时,要注意了解对方家庭物质生活的安排情况,然后全面分析衡量,以便再婚后有妥善处置措施。
在这方面,再婚老年人千万不能认为无所谓。实践证明,相互之间如实地告知自己的物质生活状况,各自都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是牢固建立和维系家庭诸关系的基础之一。
(6)处理子女矛盾准备
再婚成功与否,婚后能不能获得幸福,往往同双方子女的态度有直接关系。如有的双方子女都反对;有的一方支持,一方反对;有的双方子女都支持。因此,双方要注意做好思想工作,调解好子女之间的各种矛盾,做一个好继父、好继母。
由此可见,老年人再婚要有各种心理准备,以便在婚后正确处理各种家庭关系,互相理解、协调,相爱相助,建立稳定、和睦、幸福的家庭。
4、再婚家庭的磨合
牙齿和舌头也有打架的时候。因此,对再婚的老年夫妇来说,面对一个崭新的环境、崭新的人际关系,日常生活中发生纠纷就更不足为奇了,问题是发生了矛盾如何进行调处。老年再婚夫妇的家庭磨合,一般应注意以下诸方面的问题。
(1)双方要相互尊重
要相互尊重对方的感情,允许对方有自己生活的秘密存在。如对过去的婚姻史,无论是丧偶还是离异,只要对方不愿意讲,就不要一再追问,对方愿意讲的,只认真听,不妄加评论;离异者,由于子女的关系,同对方难免有点来往,只要没有越轨行动,且不可多加干涉,更不可疑神疑鬼,自寻烦恼。
故老年再婚夫妇要注意相互理解,给对方以安慰,帮助新老伴从伤感中挣脱出来,进一步增强双方的感情。
(2)妥善处理家务问题
俗话说:开门就有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对再婚老年夫妇来说,这些过去大都由子女包办的事,现在需要自己操持。因此,双方要做到能者多劳,互帮互慰。男性老年人要改变不愿意做家务的习惯,逐步适应新的家庭特点;女性老年人要有操持家务的思想准备,主动多承担一些。
一方承担了家务以后,另一方要多给予关心体贴。心理学研究证明,人的行为具有互酬性,即一种双向依存关系,我包揽家务,你对我应有一种表示,互酬性越高,相互行为的稳定性就越大。因此,你虽然对家务事一窍不通,但能对老伴表现出一种体贴,给以心理安慰,老伴心里也感到甜滋滋的,从而使双方的关系越磨合越和谐,感情日益深笃,很快就会建成一个幸福的家庭。
(3)尊重对方兴趣爱好
俗话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在兴趣爱好问题上,再婚老年夫妻不可能完全一致,爱好不同,兴趣各异,在所难免,但这又是日常生活中最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因此,要注意相互适应,共同培养。
宋代词人李清照和丈夫赵明诚,动静的习惯不一样,李清照擅长作词,赵明诚精于金石,两人的兴趣差之千里。然而,每当李清照寻诗觅句之时,赵明诚总是热情相陪,而在赵明诚潜心凿石篆刻之机,李清照也尽量不去打扰,充分体现了一种夫妇之间的尊重和理解,故再婚中老年夫妇应该以此为鉴。
(4)克服“回归心理”
实践表明,将现任妻子(丈夫)与原配比较,这样会不利于再婚双方情感互融,容易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老年人再婚是新生活开始,彼此要用积极、乐观和向上的态度融入新家,正确对待不同的性格和习惯,注意互相尊重、互相谅解,求大同、存小异,避免把现配偶与原配偶做过多的比较。这些都有益于再婚后共筑爱巢、使再婚如同初婚一样幸福。
(5)平等对待双方子女
虽然从心理上、感情上讲,再婚老年人与双方子女的关系难以处理,但只要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不厚此薄彼,以诚相见,待之以亲,不搞“亲者宽,疏者严”,继子女是会和再婚老年人相处情深的。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是不胜枚举的。
古人说:“妻子好合,如鼓琴瑟。”因此,再婚老年夫妇要做到彼此之间相敬如宾,坦诚相见,宽宏大量,不存芥蒂,感情共鸣,顺利度过家庭的磨合期,此时,一个新的美满家庭也就真正诞生了。
贴心小提示
在老年再婚问题上,消除子女对再婚赡养、遗产继承等问题的担忧以及由此引发的反对态度,对老年人再婚的顺利实现非常重要。这就需要再婚老年人在婚前处理好一系列的房子、财产等问题,下面就是一些可供借鉴的方法。
一是婚前财产三不变。具体地说,就是婚前财产的所有权不变,双方各自的继承权不变,亲子关系不变。这样一来,老年人再婚中的以婚谋财的就少了,子女对已故老年人的财产继承权也不会流失,双方赡养各自父母的纠纷也减少了。这种婚后矛盾婚前处理的办法,既避免了对子女既得利益的侵害,又避免了婚后与现配偶可能产生的矛盾。
二是签订君子协议。为了解决好婚后财产纠纷,再婚老年人可以在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内容包括:
经济上各自独立,各人拥有各人的财产,各人保管各人的工资,对方无权过问;生活中的花费,采取AA制。
平时生活在一起,周末和节假日各自陪同自己的子女,对方不得干涉。
如果晚年得重病,由各自儿女负责,对方不用承担任何义务。
财产纠纷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而一纸协议将丑话都说在前头,也是无奈后的良方。这样就等于给他们的关系上了一道保险,也给双方子女吃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