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投资是一项复杂的、收益和风险共存的经济活动。房地产投资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较大,并给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在房地产投资活动中,投资者要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类型。
一、从房地产投资形式来说,房地产投资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1.直接投资
房地产直接投资是指投资者直接参与房地产开发或购买房地产的过程并参与有关的管理工作,包括从购地开始的开发投资和物业建成后的置业投资两种形式。
(1)房地产开发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是指投资者从购买土地使用权开始,经过项目方案、规划方案和施工建设等过程获得房地产商品,然后将其推向市场,转让给新的投资者或使用者,并通过转让过程收回投资、实现开发商收益目标的投资活动。
房地产开发投资通常属于短期投资,它形成了房地产市场上的增量供给。开发投资的目的主要是赚取开发利润,风险较大但回报也比较丰厚。房地产开发投资者将建成后的房地产用于出租(如写字楼、公寓、别墅、货仓等)或经营(如商场、酒店等)时,短期开发投资就转变成了长期置业投资。
(2)房地产置业投资
房地产置业投资是购置物业以满足自身生活居住或出租经营需要,并在不愿意持有该物业时可以获取转售收益的一种投资活动。置业投资的对象可以是开发后新建成的物业(市场上的增量房地产),也可以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二手房。
2.间接投资
房地产间接投资主要是指将资金投入与房地产相关的证券市场的行为。房地产的间接投资者不需直接参与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具体投资形式包括:购买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的债券、股票;购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等。
(1)购买住房抵押支持证券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成为美国、加拿大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住房金融市场上的重要筹资工具和手段。所谓抵押贷款证券化,就是把金融机构所持有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债权转化为抵押支持证券(MBS),然后通过出售证券融通资金,购买证券的投资者也就成为房地产间接投资者。购买抵押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可以间接地获取房地产投资的收益。
(2)购买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的债券、股票
为了降低融资成本,越来越多的大型房地产开发投资企业希望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以支持其开发投资计划。通过公司直接或间接上市,解决了房地产开发所需的资本金投入问题。债券或股票的投资者,也就分享了部分房地产投资收益,成为间接的房地产投资者。
(3)投资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是购买、开发、管理和出售房地产资产的公司。REITS选择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泛且具有很多优越性:第一,收益稳定,因为REITS的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其所拥有物业的经常性租金收入;第二,REITS投资的流动性很好,投资者很容易将持有的REITS的股份转换为现金。这是因为,其股份可在主要的交易所交易,买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资产或股份比在市场上买卖房地产更容易。
二、从房地产投资的用途来说,房地产投资可分为地产投资、住宅房地产投资、商业房地产投资、工业房地产投资等
1.地产投资
即单纯地投资于土地,利用土地的买卖差价和进行土地开发后出售或出租经营来获取投资收益。
2.住宅房地产投资
住宅房地产分为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和别墅等多种类型。投资于住宅房地产,既可直接出售,也可进行租赁经营
3.商业房地产投资
这种投资的对象包括写字楼、商场、旅馆、酒店和各种娱乐设施等,这类房地产主要以出租经营为主,收益较高,但同时承担的风险也较大。物业管理对于这类投资显得尤其重要,它是防范投资风险的主要手段。
4.工业房地产投资
我国目前工业房地产投资主要集中于开发区建设中,其他都是随一般工业投资进行的。
三、从房地产投资经营方式来说,房地产投资分为出售型房地产项目投资、出租型房地产项目投资和混合型房地产项目投资
1.出售型房地产项目投资
这类房地产项目以预售或开发完成后出售的方式得到收入、回收开发资金、获取开发收益,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2.出租型房地产项目
这类房地产项目以预租或开发完成后出租的方式得到收入、回收开发资金、获取开发收益,以达到盈利的目的。
3.混合型房地产项目
这类房地产项目以预售、预租或开发完成后出售、出租、自营的各种组合方式得到收入,回收开发资金、获取开发收益,以达到盈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