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学的融合方针,是指运用各种教育与艺术形式所能提供的手段与方法,在某一艺术课程或该门艺术课程的某一方面的教学过程中,充分融合其他艺术课程或该门艺术课程的其他方面的内容,以便有效地提高艺术教学效益,拓宽学生的艺术视野与审美空间,全面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
那么,究竟是什么引发了我们提出这一方针呢?应该说,主要是不尽如人意的艺术教育实践:艺术内容的丰富与教学课时的稀少、艺术形式的多彩与教学方法的单调、各艺术门类之间的亲情关系与各艺术课程之间的不相往来……如此充满种种矛盾的艺术教学现状,的确需要找出能够有效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和办法,使中小学艺术教学真正做到融为一体、短时高效、丰富多彩,真正具有审美教育的性质。
让我们来看两个艺术教学实例。
这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一所学校的艺术欣赏课:教师先让学生看一幅画,这幅画描写的是一条小溪,小溪的对面是一座教堂,阳光透过弥漫的雾霭照在小溪上,小溪波光粼粼。学生开始分组讨论:用小提琴在高音区的颤音来表现小溪上的雾霭和粼粼波光,用圣咏的合唱来表现小溪对岸的教堂,然后学生随即自己尝试着演奏,最后,教师告诉大家,有一位作曲家正是根据这幅画写了一首作品。当教师播放这一作品时,全体参与创作的学生都怀着极高的兴致欣赏着。令学生惊奇的是,作曲家的思路和他们的思路竟是如此地相像。同样令学生兴奋的是,他们忽然领悟到,色彩斑斓的画面是完全可以用奇妙的音符组合起来表达的。
这是不久前在北京一所学校所上的一堂音乐课:
教师先在钢琴上弹出法国著名作曲家德彪西的《月光》曲,请学生在纸上写出或者画出自己对音乐的印象。教室里静静的,只有教师的琴声在回荡。学生的画令教师吃惊:弯弯的月亮、柳树的枝条……月色下的一叶扁舟……。每一幅都不一样,但大都有一种月色朦胧之感。学生所写的诗句有的引自唐诗,有的则是学生自己创作的新诗。接着教师请学生为所听的曲子命名,其中有一部分学生竟准确地说出了“月光”二字。然后,教师介绍了法国印象派诗人魏尔伦和他的《月光》诗,又让学生朗诵了自己的诗句,教师弹奏《月光》曲,让学生进行诗配乐表演。这堂充满着诗情画意的课使学生获得了美的享受。它美就美在教者巧妙地把音乐、画面、诗词三者融合在一起。应该说,这堂课的意外收获是,学生懂得了音符所表达的意境同样是可以用线条、色彩、诗句来描绘的。
上面所举的两个例子表明,音乐、美术、诗三者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正是这种天然联系,使得我们有可能穿过某一种艺术形式而走进另一片艺术天地。英国作曲家、音乐评论家舒曼对此证实说:“有教养的音乐家能够从拉斐尔的圣母像得到不少启发,同样,美术家也可以从莫扎特的交响乐中受益非浅。不仅如此,对于雕塑家来说,每个演员都是静止不动的塑像,而对演员来说,雕塑家的作品也何尝不是活跃的人物。在一个美术家心目中,诗歌都变成了图画,而音乐家则善于把图画用声音体现出来。”这使得遵循融合原则进行艺术教学成为可能。
当然,融合方针要真正付诸艺术教学实践,不可回避的外在条件至少包括:艺术教师必须具备足够广泛的艺术修养,以便能清楚地看到他正在进行的教学工作同其他领域之间的关系;艺术课教材所选内容及其编排方式等,必须为艺术教学遵循融合方针提供广泛的空间;学校必须提供必要的设备等。实践证明,艺术教学遵循融合方针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前面的两个例子首先就为此作了充分的佐证。我们应看到,虽然目前尚未有人明确提出艺术教学的融合方针,但事实上,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的艺术教育理论与实践中,有许多著名的艺术教育家、普通的艺术教育教师,都自觉不自觉地在倡导、遵循并巧妙地运用着融合方针。
美国人霍斯曼在《艺术与学校》一书中扼要地提出过类似的建议,他告诉读者“一个不需要增加学习时间、教师数量和设备,却能扩充艺术课程的方法”,那就是使整个艺术教学课程一体化,同时充分运用现有的物质条件、空间、学校与社会的艺术人才。这种教学强调所有艺术基础的、共同的东西,即审美性、创造性、表现性。虽然霍斯曼没有对艺术教学课程一体化给予必要的论证,但他确信,“就像语言教学能把听、说、读、写综合起来一样,艺术教学也可以把视觉艺术、听觉艺术、触觉艺术等融为一体”。
我们提倡艺术融合教学,也并不是说一教音乐就必须与美术联系起来,或一教美术就必须与音乐联系起来,而是指在有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才这样做。提出艺术教学的融合方针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改变那种单调、机械的教学形式。如果我们将融合方针作绝对化的理解,则可能不但达不到这一目的,而且还会在原有基础上增添新的单调、机械的因素。关于这一点,美术特级教师王竹特别提醒了我们。他说:“美术课中,适当地引入音乐,在欣赏与创作活动中提供听觉的信息,对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陶冶学生的情操,是十分有益的。但是,一味地不分需要与否,堂堂放音乐,是十分不恰当的,而且往往是有害的。听觉效果过强的音乐,往往会分散孩子们的注意力,不协调的音乐,会干扰孩子们的情绪,长期地滥用音乐,会使学生产生厌烦心理。”
除了音乐与美术的相互融合外,音乐与诗歌、舞蹈(律动),美术与书法、化妆表演等,都可以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总之,我们的艺术课应该在教师素质、教学设备等所能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融合各种艺术形式,充分调动人体的全部感官。
艺术教学是一门最具艺术性的教学,我们只有尊重艺术特征,才可能获得教学的艺术效果。艺术教学如果在内容、手段、方法等各个方面都摒弃单调、分隔,而遵循融合原则,把各种艺术形式巧妙地融合在一起;把同一种艺术形式的各个方面充分地融合在一起;把艺术学科和其他相关学科适当地融合在一起;把教学内容与教学环境、教学气氛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学校艺术教学与社会艺术环境融合在一起,那么,它将极大地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学生的艺术审美空间,增强教学活动的艺术趣味,激发学生的艺术学习兴趣,最大限度地发挥出其艺术教学效益,真正体现艺术教育的审美教育性质,真正实现艺术教育的审美育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