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是在物本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古代朴素的对立统一理论,属于中国古代唯物论和辩证法范畴,其哲理玄奥,影响深远,成为人们行为义理的准则。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宇宙间一切事物不仅其内部存在着阴阳的对立统一,而且其发生、发展和变化都是阴阳二者对立统一的结果。中医学把阴阳学说应用于医学,形成了中医学的阴阳学说,促进了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中医学的阴阳学说是中医学理论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灵枢·病传》),“设能明彻阴阳,则医理虽玄,思过半矣”(《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
一、概念
(一)阴阳的含义
1.阴阳的哲学含义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基本范畴。物,分为阴阳。阴阳是物本身所具有的对立统一属性,含有对立统一的意思,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类经·阴阳类》)。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总规律。阴阳虽然含有对立统一的意思,但是它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有着根本的区别。这种区别表现为:
(1)阴阳范畴的局限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内部所包含的对立都是矛盾。矛盾范畴,对于各对立面的性质,除了指出其对立统一外,不加任何其他限定。对立统一是宇宙中最普遍的现象。因此,矛盾范畴适用于一切领域,是事物和现象最抽象、最一般的概括。而阴阳范畴不仅具有对立统一的属性,而且又有另外一些特殊的规定,属于一类相对具体的矛盾。阴阳是标志事物一定的趋向和性态特征的关系范畴。阴阳毕竟是一种有限的具体的矛盾形式,其内涵和外延比矛盾范围小,其适用范围有限,对宇宙的事物和现象只作一定程度的说明和概括,更不能用以说明社会现象。另外对于唯物辩证法来说,具体矛盾的双方,如有主有从,何者为主,何者为从,则视具体情况而定。但阴阳学说认为,在相互依存的阴阳矛盾中,一般情况下阳为主导而阴为从属,即阳主阴从。在人体内部阴阳之中,强调以阳为本,阳既固,阴必从之。“凡阴阳之要,阳密乃固……阳强不能密,阴气乃绝”,“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故天运当以日光明”(《素问·生气通天论》)。
(2)阴阳范畴的直观性。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是建立在高度科学抽象的基础之上的,是宇宙的根本规律。而阴阳范畴,还不可能超出直观观察的广度和深度,不可能具有严格科学的表现形式,往往有一定推测成分。
2.阴阳的医学含义
将阴阳范畴引入医学领域,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的基石,成为基本的医学概念。在中医学中,阴阳是自然界的根本规律,是标示事物内在本质属性和性态特征的范畴,既标示两种对立特定的属性,如明与暗、表与里、寒与热等,又标示两种对立的特定的运动趋向或状态,如动与静、上与下、内与外、迟与数等,阴阳是抽象的属性概念而不是具体事物的实体概念,也是一对关系范畴,它表示各种物质特性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所以说:“阴阳者,有名而无形。”(《灵枢·阴阳系日月》)
(二)阴阳的普遍性、相对性和关联性
1.阴阳的普遍性
阴阳的对立统一是天地万物运动变化的总规律,“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不论是空间还是时间,从宇宙间天地的回旋到万物的产生和消失,都是阴阳作用的结果。
2.阴阳的相对性
具体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或所运用范围的不同,事物的性质或对立面改变了,则其阴阳属性也要随之改变。所以说“阴阳二字,固以对待而言,所指无定在”(《局方发挥》)。阴阳的这种相对性表现为以下两点。
(1)相互转化性。在一定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如寒证和热证的转化,病变的寒热性质变了,其阴阳属性也随之改变。在人体生命运动过程中,生命物质和生理功能之间,物质属阴,功能属阳。两者在生理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物质可以转化为功能,功能也可以转化为物质。
(2)无限可分性。阴阳的无限可分性即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如昼为阳,夜为阴;而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则为阳中之阴;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则为阴中之阳。随着对立面的改变,阴阳之中又可以再分阴阳。自然界任何相互关联的事物都可以概括为阴和阳两类,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分为阴和阳两个方面,而每一事物中的阴或阳的任何一方,还可以再分阴阳。事物这种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现象,在自然界中是无穷无尽的。所以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素问·阴阳离合论》)
3.阴阳的关联性
阴阳的关联性指阴阳所分析的事物或现象应是在同一范畴、同一层次,即相关的基础之上的,如天与地、昼与夜、寒与热等。如果不具有这种相互关联性的事物,并不是统一体的对立双方,不能构成一对矛盾,就不能用阴阳来说明。
(三)划分阴阳的标准
“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医学以水火作为阴阳的征象,水为阴,火为附,反映了阴阳的基本特性。如水性寒而就下,火性热而炎上。其运动状态,水比火相对的静,火较水相对的动,寒热、上下、动静,如此推演下去,即可用来说明事物的阴阳属性。划分事物或现象阴阳属性的标准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功能的……属于阳的范畴;静止的、内在的、下降的、寒凉的、晦暗的、物质的……属于阴的范畴。
(四)物与阴阳
中国古代哲学物本论认为,物是世界的本原,一物而两体,即阴阳。阴阳是物的固有属性,物的运动是阴阳的对立统一运动。基于此,中医学认为,构成人体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物,按阴阳特性可分为阴阳两类,把对人体具有温煦推动作用的物称为阳,把对人体具有营养滋润作用的物称为阴。物的阴阳对立统一运动是生命运动的根本规律。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阴阳对立
对立是指处于一个统一体的矛盾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阴阳对立是阴阳双方的互相排斥、互相斗争,如天与地、上与下、内与外、动与静、升与降、出与入、昼与夜、明与暗、寒与热、虚与实、散与聚等。
阴阳的对立统一是“阴阳者,一分为二”的实质。对立是阴阳二者之间相反的一面,统一则是二者之间相成的一面。当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斗争的结果取得了统一时,即取得了动态平衡。只有维持这种关系,事物才能正常发展变化,人体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状态;否则,事物的发展变化就会遭到破坏,人体就会发生疾病。例如:在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气候的变化,夏季本来是阳热盛,但夏至以后阴却渐次以生,用以制约火热的阳;而冬季本来是阴寒盛,但冬至以后阳却随之而复,用以制约严寒的阴。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之阳的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阴,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之阴的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温热之阳。这是自然界阴阳相互制约、相互斗争的结果。在人体,生命现象的主要矛盾是生命发展的动力,贯穿于生命过程的始终。用阴阳来表述这种矛盾,就生命物质的结构和功能而言,则生命物质为阴(精),生命机能为阳(气)。其运动转化过程则是阳化气,阴成形。
(二)阴阳互根
互根指相互对立的事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依赖,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阴阳双方均以对方的存在为自身存在的前提和条件。故曰:“阴根于阳,阳根于阴。”(《景岳全书·传忠录·阴阳篇》)
1.阴阳互根是确定事物属性的依据
分析事物的阴阳属性,不仅要注意其差异性,而且还要注意其统一性,即相互关联性,从差异中寻找统一。双方只有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才能运用阴阳来分析说明。如上属阳,下属阴,没有上之属阳,也就无所谓下之属阴;没有下之属阴,也就无所谓上之属阳。昼属阳,夜属阴,没有昼之属阳,就无所谓夜之属阴;没有夜之属阴,也就没有昼之属阳。热属阳,寒属阴,没有热之属阳,也就无所谓寒之属阴;没有寒之属阴,也就没有热之属阳。
2.阴阳互根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
因为阳根于阴,阴根于阳,阴与阳相互依赖,缺少任何一方,则另一方也就不复存在了。如就个体的生理活动而言,在物质与功能之间、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均存在着阴阳互根的关系。物质属阴,功能属阳,物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功能是生命的主要标志。物质是功能的基础,功能则是物质的反映。功能活动健全,就会不断地促进营养物质的化生,而营养物质充足,才能维持活动功能的平衡。
阴阳学说把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概括为“阴平阳秘”、“阴阳匀平”,即人体中阴阳对立的统一、矛盾双方基本上处于相对平衡状态,所以人体活动功能正常。所有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都是如此相互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果双方失去了互为存在的条件,有阳无阴谓之“孤阳”,有阴无阳谓之“孤阴”。孤阴不生,独阳不长,一切生物也就不能存在,不能生化和滋长了。在生命活动过程中,如果正常的阴阳互根关系遭到破坏,就会导致疾病的发生,乃至危及生命。如一方的不足可以引起另一方的亏损,阳损可以耗阴,阴损可以耗阳。即阳虚至一定程度时,由于“无阳则阴无以化”,故可进一步损伤体内的阴液而导致阴虚,称作“阳损及阴”。如长期食欲减退的患者,多表现为脾阳虚弱,脾胃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阳虚弱,化源不足,会导致阴(血)亏损,这可称为阳损及阴的气血两虚证。反之,阴虚至一定程度,由于“无阴则阳无以生”,故又可损伤体内的阳而导致阳虚,故称作“阴损及阳”。如失血患者,由血(阴)的大量损失,阳随血脱,往往会出现形寒肢冷的阳虚之候,这可称为阴损及阳的气血两虚证。
3.阴阳互根是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根据
因为阴阳代表着相互关联的事物的双方或一个事物内部对立的两个方面,因而阴和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各自相反的方面转化。阴阳在一定条件下的相互转化,也是以它们的相互依存、相互为根的关系为基础的。因为阴阳对立的双方没有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关系,也就不可能向各自相反的方向转化。
(三)阴阳消长
消长,增减、盛衰之谓。阴阳消长,是阴阳对立双方的增减、盛衰、进退的运动变化。阴阳对立双方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此盛彼衰、此增彼减、此进彼退的运动变化之中。其消长规律为阳消阴长,阴消阳长。
阴阳双方在彼此消长的动态过程中保持相对的平衡,人体才能保持正常的运动规律。平衡是维持生命的手段,达到常阈才是健康的特征。阴阳双方在一定范围内的消长,体现了人体动态平衡的生理活动过程。如果这种“消长”关系超过了生理限度(常阈),便将出现阴阳某一方面的偏盛或偏衰,于是人体生理动态平衡失调,疾病就由此而生。在疾病过程中,同样也存在着阴阳消长的过程。一方太过,必然导致另一方不及;反之,一方不及,也必然导致另一方太过。阴阳偏盛,属于阴阳消长中某一方“长”得太过的病变;而阴阳偏衰,则属于阴阳某一方面“消”得太过的病变。阴阳偏盛偏衰就是阴阳异常消长病变规律的高度概括。
(四)阴阳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阴可以转化为阳,阳可以转化为阴。事物的发展变化,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的互变过程。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那么“阴阳转化”便是一个质变过程。阴阳转化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在阴阳消长过程中,事物由“化”至“极”,即发展到一定程度,超越了阴阳正常消长的阈值,事物必然向着相反的方面转化。阴阳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种条件中医学称为“重”或“极”。故曰:“重阴必阳,重阳必阴”,“寒极生热,热极生寒”(《素问·阴阳应象大论》)。阴阳之理,极则生变。但必须指出的是,阴阳的相互转化是有条件的,不具备一定的条件,二者就不能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阴阳消长是阴阳转化的前提或前奏,而阴阳转化则是阴阳消长的必然结果。
以季节气候变化为例,一年四季,春至冬去,夏往秋来。春夏属阳,秋冬属阴,春夏秋冬四季运转不已,就具体体现了阴阳的互相转化。当寒冷的冬季结束转而进入温暖的春季,便是阴转化为阳;当炎热的夏季结束转而进入凉爽的秋季,则是由阳转化为阴。
在生理上,物质与功能之间的新陈代谢过程,如营养物质(阴)不断地转化为功能活动(阳),功能活动(阳)又不断地转化为营养物质(阴),就是阴阳转化的表现。实际上,在生命活动中,物质与功能之间的代谢过程,是阴阳消长和转化的统一,即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阴阳转化常常表现为在一定条件下,表证与里证、寒证与热证、虚证与实证、阴证与阳证的互相转化等。如邪热壅肺的患者,表现为高热、面红、烦躁、脉数有力等,这是机体反应功能旺盛的表现,称为阳证、热证、实证;但当疾病发展到严重阶段,由于热毒极重,大量消耗人体之阳,在持续高热、面赤、烦躁、脉数有力的情况下,可突然出现面色苍白、四肢厥冷、精神萎靡、脉微欲绝等一派阴寒危象。这是机体反应能力衰竭的表现,称为阴证、寒证、虚证。这种病证的变化属于由阳转阴。又如咳喘患者,当出现咳嗽喘促、痰液稀白、口不渴、舌淡苔白、脉弦等脉证时,其证属寒(阴证)。常因重感外邪,寒邪外束,阳闭郁而化热,反而出现咳喘息粗、咳痰黄稠、口渴、舌红苔黄、脉数之候,其证又属于热(阳证)。这种病证的变化,是由寒证转化为热证,即由阴转为阳。
三、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
阴阳学说贯穿于中医理论体系的各个方面,用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病理变化,并指导临床诊断和治疗。
(一)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
阴阳学说在阐释人体的组织结构时,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整体,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阴阳对立统一体,人体内部充满着阴阳对立统一现象。阴阳学说对人体的部位、脏腑、经络等的阴阳属性,都作了具体划分。如就人体部位来说,人体的上半身为阳,下半身属阴;体表属阳,体内属阴;体表的背部属阳,腹部属阴;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按藏系功能特点分,心肺为阳,肝脾肾为阴;心肺之中,心为阳,肺为阴;肝脾肾之间,肝为阳,脾肾为阴。而且每一藏之中又有阴阳之分,如心有心阴、心阳,肾有肾阴、肾阳等。在经络之中,也分为阴阳。经属阴,络属阳,而经之中有阴经与阳经,络之中又有阴络与阳络。就十二经脉而言,就有手三阳经与手三阴经之分、足三阳经与足三阴经之别。在血与气之间,血为阴,气为阳。在水与火之间,水为阴,火为阳。
(二)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
阴阳学说在生理学上的应用主要是:
1.说明物质与功能之间的关系
人体生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可概括为阴(物质)与阳(功能)的矛盾运动。属阴的物质与属阳的功能之间的关系,就是这种对立统一关系的体现。营养物质(阴)是产生功能活动(阳)的物质基础,而功能活动又是营养物质所产生的机能表现。人体的生理活动(阳)是以物质(阴)为基础的,没有阴就无以化生阳,而生理活动的结果,又不断地化生阴。没有物质(阴)不能产生功能(阳),没有功能也不能化生物质。这样,物质与功能,阴与阳共处于相互对立、依存、消长和转化的统一体中,维持着物质与功能、阴与阳的相对的动态平衡,保证了生命活动的正常进行。
2.说明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
阴阳运动是生命运动的内在形式,是生命存在的基本特征。升降出入是阴阳活动的基本形式。阳主升,阴主降。阴阳之中复有阴阳,所以阳虽主升,但阳中之阴则降;阴虽主降,但阴中之阳又上升。阳升阴降是阴阳固有的性质,阳降阴升则是阴阳交合运动的变化。人体阴阳的矛盾运动过程,就是变化活动的过程,也是阴阳的升降出入过程:死生之机,升降而已。阴阳变化正常,则升降出入正常,体现为正常的生命活动。否则,阴阳失于变化,则升降出入失常,体现为生命活动的异常。由于阴阳双方是对立统一的,所以两者之间的升与降、出与入也是相反相成的。这是从阴阳运动形式的角度,以阴阳升降出入的理论来说明人体的生理功能的。
不论是物质与功能的矛盾运动,还是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都说明在正常生理情况下,阴与阳是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处于一个有利于生命活动的相对平衡的协调状态的。如果阴阳不能相互为用而分离,阴与阳的矛盾运动消失,阴与阳的变化运动消失,阴与阳的升降出入停止,则人的生命活动也就终结了。
(三)说明人体的病理变化
阴阳学说在病理学上的应用主要是:
1.分析邪正的阴阳属性
疾病的发生发展取决于两方面的因素:一是邪。所谓邪,就是各种致病因素的总称。二是正。正泛指人体正常的机能活动,常与邪对称。邪气有阴邪(如寒邪、湿邪)和阳邪(如六淫中的风邪、火邪)之分。正又有阴正和阳正之别。
2.分析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
疾病的发生发展过程就是邪正斗争的过程。邪正斗争导致阴阳失调,而出现各种各样的病理变化。无论外感病或内伤病,其病理变化的基本规律不外乎阴阳的偏盛或偏衰。
(1)阴阳偏盛。即阴盛、阳盛,是指阴阳任何一方高于正常水平的病变。
①阳盛则热。阳盛是病理变化中阳邪亢盛而表现出来的热的病变。阳邪致病,如暑热之邪侵入人体可造成人体阳正偏盛,出现高热、汗出、口渴、面赤、脉数等表现,其性质属热,所以说“阳盛则热”。因为阳盛往往可导致阴正的损伤,如在高热、汗出、面赤、脉数的同时,必然出现阴液耗伤而口渴的现象,故曰“阳盛则阴病”。“阳盛则热”,是指因阳邪所致的疾病的性质;“阳盛则阴病”,是指阳盛必然损伤人体的阴正(包括血、水、精等)。
②阴盛则寒。阴盛是病理变化中阴邪亢盛而表现出来的寒的病变。阴邪致病,如纳凉饮冷,可以造成机体阴正偏盛,出现腹痛、泄泻、形寒肢冷、舌淡苔白、脉沉等表现,其性质属寒,所以说“阴盛则寒”。阴盛往往可以导致阳正的损伤,如在腹痛、泄泻、舌淡苔白、脉沉的同时,必然出现阳正耗伤而形寒肢冷的现象,故曰“阴盛则阳病”。“阴盛则寒”,是指因阴邪所致疾病的性质;“阴盛则阳病”,是指阴盛必然损伤人体的阳正(包括气、火、神)。用阴阳消长的理论来分析,“阳盛则热”属于阳长阴消,“阴盛则寒”属于阴长阳消。其中,以“长”为主,“消”居其次。
(2)阴阳偏衰。阴阳偏衰即阴虚、阳虚,是指阴阳任何一方低于正常水平的病变。
①阳虚则寒。阳虚是人体阳正虚损,根据阴阳动态平衡的原理,阴或阳任何一方的不足,必然导致另一方相对的偏盛。阳虚不能制约阴,则阴相对偏盛而出现寒象,如机体阳气虚弱,可出现面色苍白、畏寒肢冷、神疲蜷卧、自汗、脉微等表现,其性质亦属寒,所以称“阳虚则寒”。
②阴虚则热。阴虚是人体的阴正不足。阴虚不能制约阳,则阳相对偏亢而出现热象。如久病耗阴或素体阴液亏损,可出现潮热、盗汗、五心烦热、口舌干燥、脉细数等表现,其性质亦属热,所以称“阴虚则热”,用阴阳消长理论来分析,“阳虚则寒”属于阳消而阴相对长,“阴虚则热”属于阴消而阳相对长。其中,以消为主,因消而长,长居其次。
(3)阴阳互损。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机体的阴阳任何一方虚损到一定程度,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足。
①阳损及阴,阴损及阳。阳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阳虚不能化生阴正,而同时出现阴虚的现象,称“阳损及阴”。同样,阴虚至一定程度时,因阴虚不能化生阳正,而同时出现阳虚的现象,称“阴损及阳”。
②阳损及阴或阴虚及阳最终导致阴阳两虚。阴阳两虚是阴阳的对立处在低于正常水平的平衡状态,是病理状态而不是生理状态。
临床上,为了区别阳盛则热、阴盛则寒和阳虚则寒、阴虚则热,把阳盛则热称作“实热”,把阴虚则热称作“虚热”,把阴盛则寒称作“实寒”,把阳虚则寒称作“虚寒”;至于阳损及阴、阴损及阳乃至阴阳两虚,均属虚寒虚热范畴;阳损及阴,以虚寒为主,虚热居次;阴损及阳,以虚热为主,虚寒居次;而阴阳两虚则是虚寒虚热并存,且暂时处于均势的状态。
(4)阴阳转化。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变化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各自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阳证可以转化为阴证,阴证可以转化为阳证。阳损及阴和阴损及阳也是阴阳转化的体现。在病理状态下,对立的邪正双方同处于疾病的统一体中进行剧烈的斗争,它们的力量对比是不断运动变化着的。邪正斗争,是疾病自我运动转化的内在原因,医疗护理是促使转化的外部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由于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所以阴证和阳证虽然是对立的,有显著差别的,但这种对立又互相渗透,阳证之中还存在着阴证的因素,阴证之中也存在着阳证的因素,所以两者可以互相转化。
(四)用于指导疾病的诊断
中医诊断疾病的过程,包括诊察疾病和辨别证候两个方面。“察色按脉,先别阴阳。”(《素问·阴阳应象大论》)
1.阴阳是分析四诊资料之目
如色泽鲜明者属阳,晦暗者属阴;语声高亢洪亮者属阳,低微无力者属阴;呼吸有力、声高气粗者属阳,呼吸微弱、声低气怯者属阴;口渴喜冷者属阳,口渴喜热者属阴;脉之浮、数、洪、滑等属阳,沉、迟、细、涩等属阴。
2.阴阳是辨别证候的总纲
如八纲辨证中,表证、热证、实证属阳;里证、寒证、虚证属阴。在临床辨证中,只有分清阴阳,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质,做到执简驭繁。所以辨别阴证、阳证是诊断的基本原则,在临床上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脏腑辨证中,脏腑气血阴阳失调可表现出许多复杂的证候,但不外阴阳两大类,如在虚证分类中,心有气虚、火虚和血虚、水虚之分,前者属阳虚范畴,后者属阴虚范畴。
(五)用于指导疾病的防治
1.指导养生防病
阴阳学说认为,人体的阴阳变化与自然界四时阴阳变化协调一致,就可以延年益寿,因而主张顺应自然,春夏养阳,秋冬养阴,精神内守,饮食有节,起居有常,做到“法于阴阳,和于术数”(《素问·上古天真论》),借以保持机体内部以及机体内外界环境之间的阴阳平衡,达到增进健康、预防疾病的目的。
2.用于疾病的治疗
由于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偏救弊,促使阴平阳秘,恢复阴阳相对平衡,是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
①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损其有余,实者泻之。阴阳偏盛,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为有余之证。由于阳盛则阴病,阳盛则热,阳热盛易于损伤阴液,阴盛则阳病,阴盛则寒,阴寒盛易于损伤阳正,故在调整阴阳的偏盛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若阴或阳偏盛而其相对的一方并没有构成虚损时,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原则。若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阳盛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盛则寒属实寒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因两者均为实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损其有余”,即“实者泻之”。
②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补其不足,虚者补之。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治当滋阴以抑阳。一般不能用寒凉药直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补阴即所以制阳。“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又称壮水制火或滋水制火,滋阴抑火,是治求其属的治法,即用滋阴降火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如肾阴不足,则虚火上炎,此非火之有余,乃水之不足,故当滋养肾水。《黄帝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治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治当扶阳制阴。一般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素问·至真要大论》王冰注)的方法,又称益火消阴或扶阳退阴,亦是治求其属的治法,即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如肾主命门,为先天真火所藏,肾阳虚衰则现阳微阴盛的寒证,此非寒之有余,乃真阳不足,故治当温补肾阳,消除阴寒。
③补阳配阴,补阴配阳。至于阳损及阴、阴损及阳、阴阳俱损的治疗原则,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阳损及阴则治阳要顾阴,即在充分补阳的基础上补阴(补阳配阴);阴损及阳则治阴要顾阳,即在充分补阴的基础上补阳(补阴配阳);阴阳俱损则应阴阳俱补,以纠正这种低水平的平衡。阴阳偏衰为虚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补其不足”或“虚则补之”。
(2)归纳药物的性能。
阴阳用于疾病的治疗,不仅用以确立治疗原则,而且也用来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治疗疾病,不但要有正确的诊断和确切的治疗方法,同时还必须熟练地掌握药物的性能。根据治疗方法,选用适宜药物,才能收到良好的疗效。中药的性能,是指药物具有四性、五味、升降浮沉的特性。四性,有寒、热、温、凉。五味,有酸、苦、甘、辛、咸。四性属阳,五味属阴。四性之中,温、热属阳;寒、凉属阴。五味之中,辛味能散、能行,甘味能补益,故辛、甘属阳,如桂枝、甘草等;酸味能收,苦味能泻下,故酸、苦属阴,如大黄、芍药等;淡味能渗泄利尿(就物质的浓淡对比而言,浓属阴,淡属阳),故属阳,如茯苓、通草;咸味能润下,故属阴,如芒硝等。按药物的升降浮沉特性分,药物质轻,具有升浮作用的属阳,如桑叶、菊花等;药物质重,具有沉降作用的属阴,如龟板、赭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