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永平
(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与社会学系副主任、副教授)
笔者曾经从宏观角度探讨过价值冲突问题,即曾经从不同文明相互交融和相互碰撞的角度对价值冲突问题进行过探讨,也曾经在几年前从抽象意义上较概括性的“经济人”和“道德人”相冲突的角度探讨过价值冲突问题。现在看来,虽然其中所提出的观点本人今天仍然坚持,但还是感到这种研究主要是侧重于宏观和一般,没有具体到个体。今天,笔者想把考察的视角转入微观层面,即以个人所面临的各种价值冲突为考察对象。笔者认为,这样会更有助于对价值冲突问题的澄清,给人们的行为选择提供正确有益的指导。
提出将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由宏观转向微观,主要理由如下:第一,价值冲突的产生固然与不同文化、不同文明和不同习俗的大背景密切相关,然而具体的价值冲突又主要是通过个体的道德选择表现出来的,即主要表现为个体面临道德选择时所发生的内在冲突。因此,从宏观角度研究价值冲突固然可取,倘若进入微观领域作进一步探讨,会更有助于对价值冲突本质和意义的理解。因为正是这种微观领域的探讨,对人的指导意义更具体、更实在。
第二,国内这些年对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主要停留于宏观的角度,而微观领域方面的研究则少之又少。比如研究主题不外乎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文明等等的冲突,而鲜有从个体角度切入考察价值冲突问题的。这是研究内容或领域方面的一个不足或缺陷,并且已经使研究很难深入下去。况且,即便是宏观意义上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不同价值观、不同意识形态、不同文明等等之间的价值冲突,最终也是以个人的选择为表现和结局的。
第三,任何宏观意义上的价值冲突最终是以个人的价值选择为落脚点的,或者说主要是以个人在面临道德选择或价值选择时所面对的冲突为表现方式的。因此,从个体道德选择的角度看价值冲突,不仅视角合理而又清晰有效,而且也能使价值冲突的研究落到实处,并进一步对人的道德选择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四,随着全球化的必然拓展和推进,随着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逐步提高,随着个人自主性的愈来愈强,随着人的文化素质的愈来愈高,随着人们对不同文化的自由认可度的不断增强,随着社会发展的愈来愈人性化,随着社会宽容度的愈来愈高,人们的行为方式、价值取向不仅愈来愈多样化,而且也将愈来愈自主化(甚至自由化)。可见社会进步的表现之一就是将使行为主体的客观的被动选择更多被主观的自主选择所替代,导致价值冲突更多地发生于个体身上而不是群体身上,使价值冲突更多体现为主体内部不同观念和取向、认识、志趣、理想、目的等等方面的冲突而不是群体共同的价值取向方面的冲突。这就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可能导致行为主体会因自身选择余地的愈来愈多以至无所适从而发生内在观念和原则等等的价值冲突。这也使得研究个体所面临的价值冲突问题显得愈来愈有必要。
第五,当道德选择主要由社会决定时,对个人来说几乎无所谓冲突,或者说即使有冲突,解决的答案也是明确的,因为社会已为个体提供了选择标准而无需个体去劳神(虽然这种模式本身也可能会发生冲突),因而在这种情况下道德选择主体(指个体)一般不会有太多的价值冲突。而当社会愈来愈重视个体的独立自主选择,重视个性的自由发展,并且随着社会的宽容度愈来愈大,个人面临的自主选择机遇将会愈来愈多,因而导致价值冲突更多地发生于个体身上。既然选择是自由的,那么就应该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任,就应该考虑自己选择的前提、动机尤其是后果,这就必然使道德个体的选择面临种种价值冲突问题而需要突出地加以解决。
第六,往往当个人所面临的自由选择机会越充分时,个体内在的价值冲突也会越明显、越强烈。内在价值冲突的加剧也将使个体的困惑加剧。社会越发展,个人的自由度越大,来自内在的困惑也将会增加。外在被动枷锁的摆脱又被愈来愈强烈的内在主动枷锁所束缚,人永远要生活在选择中。有选择就会有冲突、有困惑,要摆脱困惑除非不要自己选择,不要做一个自由的人,而由社会或他人为你选择。显然,这对于一个要求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自由人而言是不可接受的。那么结论只能是:大胆自由选择,勇敢面对价值冲突,正确处理内在困惑。
第七,个人所面临的内在价值冲突和内在困惑对个人选择正确行为和确立正确价值观而言,未必没有益处。因为主体可以通过对自身所知晓和理解的各种观念和准则的比较与衡量,会加深对各种观念和准则的理解和把握,从而帮助自己进行正确的选择,采取恰当的行动。同样,社会个体可以通过对内在道德困惑的分析,加深对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身的关系的理解,增进人文关怀,从而进一步体会人生的酸甜苦辣和意义、价值。所谓有比较才有鉴别,真理是在与谬误的斗争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道理在此也有所体现。简言之,因为只有自主选择的生活才是人的生活,因此,人不应惧怕来自选择中的价值冲突和困惑。生活若没有选择或不知选择,就算不上是真正人的生活。
第八,研究和探讨个体所面临的价值冲突,实质上是研究和探讨人的生活,是研究和探讨人生的意义和价值。人类的哲学思想,归根到底是对人类自身存在的观照,它是人的安身立命之本。没有终极的意义关怀,人类的前途实在不堪想象。只有按照人自身的自主选择去筹划人生,有限的人生才是值得过的生活,即便这种生活充满了冲突和困惑。
第九,将价值冲突研究从宏观转入微观,由群体转向个体,最合适的角度之一便是从个体道德选择的角度来看价值冲突问题。因为正是在个体所面临的道德选择中个体内在的价值冲突方得以彰显。而且这种冲突对于一个有自由、有文化、有思想、有主见的现代人而言,表现更为明显。
第十,规范伦理学关于道德选择中的规则与行为之争,正是基于对个体道德选择中所面临的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而引发的,它为人们研究微观层面个体的价值冲突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尝试,值得理论界深入研究和借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然而当人们掌握的规矩过多或者选择标准不一时,就可能会导致人因为规则和标准之间相互冲突而无所适从,从而发生个体内在的价值冲突。也正是由于过多相互矛盾或相互反对的规则和标准导致人们选择困难,产生价值冲突,于是就有观点建议:与其让过多的规则和标准约束自己,使自己无法正常选择,以至面临价值冲突的困境,还不如放弃一般规则和标准,而让特定情境下的具体行为来决定人们的选择。虽然具体行为的选择也是有规则和标准的,但那是具体的、可变的、针对特定情形的,因此与其说它是规则不如说它是具体的做法。这就产生了个体在道德选择中的价值标准问题:重一般规则还是重具体行为。
任何规则都是普遍的,然而,任何选择都是特定情形下的选择,那么究竟是以规则为先还是以具体情形下的具体行为为先,即个体在进行道德选择时究竟应该以什么为标准,是一般规则还是具体行为?伦理学中有关规则与行为的价值之争,就是由此而引发的,并进而形成了规范伦理学中的规则主义和行为主义两大理论倾向,或者说两种价值取向标准。
规则主义和行为主义两种理论之间本身充满了冲突,这种理论上的冲突有助于人们更深入地了解和洞察个体所面临的价值冲突的复杂性。对这一冲突的深入分析,有助于深化对个体的道德选择和面临的价值冲突研究。到底是规则主义还好是行为主义好?也许,最合理的道德选择标准是规则与行为的有机统一。然而,究竟如何做到两者的有机统一,这是一个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十一,由规则主义与行为主义之争还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般规则与具体行为的和谐固然常见,然而两者之间的冲突和不一致也并不鲜见,而这一点正是道德个体进行道德选择时必须面对的一个内在矛盾和冲突,这也就是价值冲突的微观研究所尤其应关注的情形和问题。
第十二,个体的生存和发展是在不断的选择中实现的,即个体的道德选择恒久存在,不可能终结。因此,必须重视研究个体的道德选择(即价值选择)问题,由此也进一步证明了对价值冲突进行微观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第十三,只要有选择,就意味着有多种可能,就必然会面临内在的价值冲突。因此问题不在于如何去消除冲突,而在于如何看待和面对不同的冲突。事实上在这个存在着多元主体的社会中,根本就不可能消除冲突,也无需消除冲突。价值冲突恒久存在,这是本人长期坚持的一个观点。
从横向看,存在着不同的规范,存在着不同利益的集团或个人,拥有不同规范的不同道德主体势必会发生价值选择冲突。从纵向看,长江后浪推前浪,新旧事物、新旧观念不断更替,道德主体自身前后期所拥有的规范也可能会发生冲突。从个体本身看,世界上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人,思想观念的差异更是纷繁复杂,各种价值冲突永无休止。事实上,正是这种冲突不断推动着人类价值观的进步与完善。
第十四,由此,我们可以再次得出结论――事实上这也是本人关于价值冲突本质的基本看法:价值冲突恒久存在并有益于价值观进步,即价值冲突将会恒久存在,并且正是这种冲突成为价值观发展进步的具体方式。对待价值冲突问题大可不必大惊小怪,危言耸听。价值冲突无论就宏观而言还是就微观而言,都是有利于价值观进步完善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对价值冲突的感知与重视就不会产生改变价值观的内在冲动,没有改变自身价值观的冲动,就不会推动价值观的进步、发展与完善。
由此,我们还可以断言:只有落后于时代的价值观才会担忧进步价值观对自己的冲击,而有生命力的价值观恰恰是在与不同价值观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发展和完善起来的。
由此可见,研究微观领域(宏观领域也未必不是如此)里的价值冲突问题,并非是要消除这种冲突,而是为了进一步去认识和理解这种冲突,是为了更好地帮助道德个体去勇敢地面对这种冲突,在对冲突的解决中去完善自己的道德观和价值观。
由此,我们还可以设想:假若没有价值冲突,那会是一种什么情形?人们的价值观念还会不会发展?人们的道德判断力会否提高?社会还是否进步?是什么推动人类价值判断的进步和道德选择的完善?推动人们价值观念的进步与丰富完善?
没有冲突的人生是平淡的人生,是乏味的人生,是缺乏生气的人生;而在冲突中不断完善的人生才是热烈的人生,才是多彩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才是值得人们度过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