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企业要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事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这可以说是所有准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都必须经历的一个环节。
郝明准备与他的4个朋友一起创办一家开发防火墙软件系统的公司,他们一共凑齐了50万元,随后就开始张罗着选择办公地点,注册公司,并给公司起名字。但是这几个没有创业经历的年轻人,在面对公司注册这一步骤时,却感到一筹莫展。尽管在产品的设计开发中他们个个都是能手,但是在企业注册登记这件事上,他们心里却一点底都没有。而且像他们这样开发软件系统的公司究竟应该注册成什么类型的企业?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具体的费用是多少?究竟该怎么给自己的公司起名?他们几乎都一无所知,这些困惑甚至让他们一度对自己的创业计划产生了怀疑。
上述几位创业者的经历提醒我们,在创业之前,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情况,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事业顺利开展起来。对于准创业者而言,需要了解以下企业登记、注册事项。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北京卓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为行政区域;“卓众”为字号;“文化传播”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我国在公司登记工作中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时,应由创业企业的代表或其委托的代表人向登记主管部门提出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并提交如下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非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不得称公司。非公司的企业称谓很多,如厂、店、楼、厦、行、社、中心、局、处、所、城、汇等。对非公司法人企业名称的核准,程序上没有专门规定。一般随投资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的设立法人企业的申请一并进行。
企业名称核准后,企业名称要遵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非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不受法律保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使用“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或者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2.新创企业工商注册
(1)工商注册的基本条件: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程序是指有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应遵循的步骤和过程,它有两个基本要求。
首先,开业者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开业条件。根据《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创业企业申请登记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①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②有固定的人员。
③有必要的资金。
④常年生产经营或季节性生产经营在3个月以上。
⑤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范围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
其次,要备齐以下法律文件,包括企业筹建人签署的申请登记书,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批文,企业的章程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和身份证明(并附照片)。
(2)工商注册的基本程序:
①领取并填写工商注册登记表,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办理入资、验资手续,经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审查、核准、发照等环节之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副两种文本,正本为悬挂式,用于企业亮证经营;副本为折叠式,用于携带外出进行经营活动。创业者如果需要进行基本建设,还需向工商局申请筹建登记并领取筹建许可证。
②进行企业代码登记,刻公章,开设银行账户。
③创业者要分别到国税局和地税局领取并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领取税务登记证和各种发票。此项工作必须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完成。
④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统筹及就业证。
3.新创企业税务登记
新创企业注册后应当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程序如下:
(1)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到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企业统一代码证书(个体工商户免办代码证书)。
(2)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提出办理税务登记书面报告,即填写《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
(3)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提供相应有关证件和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③企业代码证书。
④银行账号证明。
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⑥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5)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办理以下税务事项:
①申请办理减税,免税,退税。
②申请办理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③领购发票。
④申请办理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⑤如果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企业还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新创企业其他登记备案事项
(1)银行开户:企业可以在银行申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企业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和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
企业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必须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等有关文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企业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存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企业可以通过本账户输转临时存款。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临时存款、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等证件,送交盖有企业印章的卡片,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2)企业代码:新创企业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之后,再到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申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应提交的文本有:
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均可)(核对)。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本(正本、副本均可)(备案)。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等。
(3)保险:根据《社会保障费征缴暂行条例》,创业企业注册后还必须办理社会保险。我国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对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跨地区的单位,其社会保险登记地由相关地区协商确定。意见不一致时,由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登记地;缴费单位具有异地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一般应当作为独立的缴费单位,向其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程序如下:
①单位递交申请,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提供证件资料。
②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单位要求报送的资料。
③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无误后,建立参保单位、人员基础档案,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证件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包括:
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税务登记证。
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劳动工资手册。
⑥职工工资发放表。
⑦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如果将现代企业比作一艘“帆船”的话,那么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就等于是为船准备好了“帆”,有了它,“帆船”才能够顺利起航。工商注册登记就像是一面旗帜、一块招牌,既能在帆船航行中显示自己的存在,又可供市场去辨认。而且这面旗帜还能以企业法人的身份来武装自己,去处理矛盾、纠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