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龙
1989年10月30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希望工程——百万爱心行动”,这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救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的基金。它通过向国内外团体、个人、基金组织募集捐款而筹集专项教育经费,以帮助千千万万个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孩子重返校园。这项社会公益工程旨在通过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而保障贫困地区失学孩子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得以实现。捐款者只要捐出20元钱就可为一名儿童复学资助一学期的书杂费;只要捐助200元就可在5年内结对救助一名失学儿童完成小学教育。在资助过程中,捐款人可以自由选择受资助儿童的年龄、性别和籍贯。“希望工程”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
1992年11月2日,国家教委发出《关于支持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实施“希望工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希望工程”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指出实施“希望工程”,帮助贫困地区失学少年儿童重返校园接受教育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办教育的一种极好形式,并且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予以重视,切实支持这项活动,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为了将政府部门的支持落到实处,《通知》还对“希望小学”的建立、被资助对象的确定、教育行政部门与“希望工程”的组织机构的配合和协调等问题,作出了规定。
党和国家领导人也积极参与这项活动,以实际行动奉献自己对下一代的无限爱心。邓小平同志以“一个老共产党员”的名义,两次向“希望工程”捐款5000元。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截至1997年底,全国各级“希望工程”实施机构,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约12.5亿元,共资助失学儿童184万余名,资助建设希望小学5256所。社会各界以崇高的爱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共同铸就了“希望工程”这所大厦,帮助众多的失学儿童重新走进了课堂,为中国教育史涂上了浓浓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