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良臣
其实,“幸福感”也像“鞋子”,每个人幸福不幸福,只有自己知道。即使是城市,也只有这个城市的人自己知道,别人来评,都只能“仅供参考”。
人这个东西,就是奇怪得很:饥寒交迫,一温饱,就是幸福;天天萝卜白菜,吃个豆腐就是过年。进城打了一年的工,没人付工钱,急得去跳楼,政府一下令,强制执行,可怜的一点工钱一到手,别说那“幸福感”了,简直就是感激涕零,甚至要给那政府工作人员下跪。
“幸福感”往往是比较出来的。当然也不一定全是与别人比较,还有与自己比较。比如,自己开着私家车,在路上看着骑自行车的,就有一种幸福感;自己开的是高级轿车,而在路上看着那些低级轿车,也不免会生出幸福感。这是同别人比较。还有,比如涨了一点工资,就有幸福感;甚至像上面说的,昨天吃的是青菜豆腐,今天吃上了肉,也会有幸福感。这是与自己比较。自然,我不反对说有人吃生猛海鲜吃腻了,与普通人的幸福感相反,昨天吃的是大餐,腻得要死,今天吃上一顿精致的素菜,也会有一种很别致的“幸福感”。
有人即使早就吃上了“豆腐”,甚至天天有肉吃,那“幸福感”好像还是没有高起来。这也说明,一个人物质上获得一定“幸福感”之后,他还会有不满足,而一有了不满足,就不免会降低他的“幸福感”。那么,在物质上有了一定的“幸福感”之后,往往还会不满足什么呢?从媒体上看到的已经很多了,就容我抄几条现成的吧:“走在街上的人不必把背包护在胸前,时时刻刻戒备。睡在屋里的人可以酣睡,不担心自己一觉醒来发现屋子已经被拆,家具像破烂一样被扔在街上。到杂货店里买婴儿奶粉的妇人不必想奶粉是不是假的,婴儿吃了会不会死。买廉价烈酒的老头不必担心买到假酒,假酒里的化学品会不会让他瞎眼。小学生一个人走路上学,不必顾前顾后提防自己被骗子拐走。……”
可见,一个人即使在物质上获得了一定的“幸福感”,若是在生活中遇到上面说的哪怕其中一条——自然远不止这几条——他的“幸福感”无疑也要大打折扣。
这样一说,有人或要问了,消除了上面几条,你能说“幸福感”就不会降低了吗?也不。有媒体报道,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张峰教授在做客网站论坛时就指出:“幸福感是一种感觉,……吃饱饭了要说话,要发表自己的意见,要有民主的渠道、有参政议政的渠道,这些问题如果跟不上的话,同样对他的幸福感也是有影响的。”
看来,影响“幸福感”的因素确实不少。一个“幸福感”有如此麻烦,你说那城市“幸福感”能是评出来测出来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