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剑美
早在读小学的时候,我就接受了中国特色的“平等教育”。当时我在课堂上睡觉被老师狠狠抽了一鞭子,还被痛斥曰:“你这没出息的东西,一看书就睡觉!”我马上检举:“班长也在睡觉!”老师回头一看,班长果然趴在课本上涎水四流。我幸灾乐祸地等着看班长大人挨打,谁知道,“啪”的一声,教鞭又落到了我的头上:“你看看人家多出息,睡觉还在看书!”
现在,每当我因为追求“平等待遇”而自取其辱的时候,总要一次又一次深切感受小学时候挨的那两鞭子实在是恩师最为切用的谆谆教诲。
我一度非常困惑:为什么我的历任领导、同事都对我作出“有个性”的评价呢?谁都知道,这个“个性”用在中国的职场可不是个好名词。一次有单位意欲引进我,来考察时就是被这个“个性”给吓跑的。
于是,我像个伪君子似的“三省吾身”了一番:本人做事也还认真;为人尚算诚恳;每次分配、评优我总早早让贤;同事聚餐,工资最低的我更是抢着买单。除了偶尔“顶撞领导”之外,也实在没有暴露什么狼子野心和乖戾之气。而我之所以“顶撞领导”也必定是因为领导“顶撞”我在先。举个例子:赶上院系调整的机遇,某教研室主任猛然蹿升为副院长,官位高了,那张脸立马也就拉长了。碰上我这样的小人物给他打招呼也就懒得再用鼻子哼一声。我想人和人总是平等的,我也犯不着热脸去贴你的冷屁股。就这样,在人们眼里我开始“个性”起来。“个性”的结果是要挨排挤的。
有时候我很怀疑,所谓“人格平等”理念或许不过是领导们诱杀“逆民”的手段之一,类似赵高的指鹿为马。那聪明人多半可以将委屈视为“考验”,将辱骂视为“亲密”,将颐指气使视为“威仪万千”,自然,也会将指鹿为马视为“高瞻远瞩”。只有我这等傻帽儿才念念不忘什么人格、平等、尊严之类书上的词汇,因此尴尬事情的发生也就注定不可避免。
多年前曾经和某业界权威同桌吃饭,这位权威的脾气那是出了名的权威。这样的一个人,按理我是不该给他敬酒的,但“执弟子礼”的我此前对满满一桌“领导”、“师长”都敬酒了,惟独不给他敬对他来说岂不也是一种“不平等待遇”。于是只好站起来,结果他阁下和我碰杯的整个过程都在眼睛看着他人说话,碰过之后随即放下,直到另一位有面子的人去碰杯才喝下那小半杯红酒。换成仰慕“名士风度”的人自然要回家吹嘘和某某权威碰过杯了。但可恶的“平等”观念却让我对这个“装鳖”的权威生出深深的厌恶。此后,我曾经数次和他对面走过,都没再对他招呼。一次,也许是被我的傲慢无礼激怒了,他居然眼睛直直地看着我,好在我心理素质上佳,也就直直地看着他,彼此仍是沉默地擦肩而过。
我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连喝酒这样的事情讲个平等都这么困难,那“人格独立”、“思想自由”之类说法还不是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