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到离家200公里的另一城市去开会,会后一些同事打算留下来狂欢一晚。
丈夫给他们说动了心。于是给妻子发了个电报,把不能当天回家的理由说得煞有介事,那天晚上他玩得非常愉快。
第二天回家,妻子的脸色冷若冰霜。
“你难道没有收到我的电报吗?”丈夫问。
“收到了,你说没有赶上九点钟的未班车。”妻子冷冷地说,“可你的电报七点钟就到了。”
“话”与事实不相符,很显然就成了撒谎,然而这种能让别人一眼就看穿的谎话,不但算不上高明,起不到作用,还会因此而带来更多的麻烦,因此,这种滑头不如不要。
但人处于不可捉摸的现实中,谁也不能确定下一步会有什么事发生,所以在陷人身不由己的事情中,“撒谎”就成为一种必要的做事方法。这种谎言本身在道德上并不是不可原谅的,而是不得已为之,用以对事态进行缓冲减压。
所以,为了能达到这种目的,同时使谎言不致对某些人、事造成伤害,在撒谎时必须前后左右地考虑周详,千万不能使“话”与“事”相脱节,出现显而易见的漏洞。否则,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等事后发觉,再去修补时,可能就要付出比不撒谎更大的代价,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面故事中的那位粗心丈夫,虽然把不能当天回家的理由说得煞有介事,但由于他在时间上把逻辑顺序完全给弄混颠倒了,从一开始就没给谎言披上外衣。这样,本来可以很容易说清楚的事,却因为这个不够高明的滑头,而弄巧成拙。看来,他不得不乖乖地低下脑袋,任凭妻子的教训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