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穷理”,就是要探索、穷究一切事物的本源。“格物至知”就是通过穷究事物之理而达到通明世事的目的。在现实社会中,“格物致知”要求人们以刻苦的精神去探索科学文化知识,以兢兢业业的态度获取人生生存智慧,只有具备了这些起码的生存能力,我们才能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争得一块立足之地,才能为日后的人生奋斗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永无止境地探寻世理
世界是广博无垠的,知识是没有止境的。人生在世,只有永不懈怠地探究事物之理,了解自然,认识自然,才能与自然和睦相处,才能创造人类自己的幸福家园,也才能创造自己的幸福快乐生活。
1由表及里,穷究得尽
“格物致知”最早出于《礼记·大学》,原是作为诚意﹑正心﹑修身等道德修养方法的命题,从宋代理学家程颐开始,把格物致知作为认识论的重要问题对待。原文是: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程颐认为,“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这里的“物”指一切事物。他认为“格物”就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做法“须是今日格一件,明日又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这个从逐渐积习到豁然贯通的过程,包含了关于人类认识的一些合理观点。程颐还认为:“知者吾之所固有,然不致则不能得之,而致知必有道,故曰‘致知在格物’。”他认为“知”是自然存在,但不学习就不能知道,而学习则要讲究一定的方法,即“致知在格物”。
朱熹则用《大学》里“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认识领域中的理论问题。他强调穷理离不得“格物”,即“物”才能穷其理。“物”的理穷得愈多,我之知也愈广。由“格物”到“致知”,有一个从逐步积累到豁然贯通的过程。朱熹认为,要贯通,必须花工夫,格一物﹑理一事都要穷尽,由近及远,由浅而深,由粗到精。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重重而入,层层而进。他告诫人们,要想达到对理的深刻认识,浅尝辄止是不行的,必须由表及里,“穷究得尽”。
明代学者罗钦顺对“格物致知”的注解与程朱一脉相承。他说,“格物”就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以“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致知”就是人们进行思辨的理性活动,以“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学问所得的资料,是思辨活动所依循的基础。如果没有“格物”,不接触外界事物,就会使认识陷入空想,没有“致知”,就会被各种事物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两者必须相济。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以耳目资心之用而使有所循也,非耳目全操心之权而心可废也”。即只有以“格物”为先,才能对事物的规律有所了解,才能启发心思。如离开“格物”去冥思苦想,便不可能“致知”。这是对认识过程的辩证说明。他讨论“理”和“物”的关系,认为“有此物即有此理”、“无此物即无此理”,但他认为整个宇宙是不生不灭的,“天地之运,万古如一,又何死生存亡之有!”则反应了他的时代局限性和唯心主义世界观。
2昭明世事,王道大业
《大学》中为什么会提出“格物致知”的思想呢?它有什么必要性呢?它的目的又是什么呢?这要从它所处的时代背景说起。春秋战国时期,群雄并起,战乱频仍,人民生活颠沛流离。格物致知的理论来自儒家学派对整个社会组织结构由王道型向霸道型转变这一历史事实的否定性价值评价。儒家并不反对统一:“天下乌乎定?定乎一。”但是,孟子认为,唯有“不嗜杀一人者能一之”。《大学》为曾子所作,“曾子、子思同道”,故其与孟子应亦相去不远。孟子明言:“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其实这也是孔子的立场:“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信而好古”的后面实际是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同情,对社会根本利益的关切,以及对重建秩序之和谐与正义的期盼。
古先王的礼乐为治是与人类文明特定的时代及时代条件关联在一起的。儒家秉承主流的观念意识,在天人合一和内圣外王的架构中将其表述为“圣人天德”。所谓天德,最好的诠释就是《孟子·尽心上》“尧、舜,性之也”的“性之”二字,及《孟子·离娄下》的“由仁义行,非行仁义”。如果说一般人还有一个“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的选择问题的话,“性之”、“由仁义行”的圣人则“含德之厚,比若赤子”,是人人景仰的典范。
郭店简《尊德义》说:“善取,人能从之,上也。”也可以用来解释“格物”。当“哲人其萎”,“性之”的圣王不再,王道的大业只能由凡人承担,而“人心有伪”,“性弗取弗出”,于是,修身就成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起点与支撑。格物,也就因而成为修身的当务之急。因此,完全可以把格物所致之“知”与“万邦协和”的“至善”视为道、性、理的“隐”与“显”的关系。这种内在的贯通在《中庸》及其它许多的儒家尤其是所谓思孟学派的著作中有充分地阐释。
二、穷究不尽地追求知识
“格物”、“穷理”,是儒家对治学和处世的一种态度,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格物”通晓事物之理后,知识完备了,才有能力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才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理有未穷,知有不尽
朱熹在《大学章句·补格物传》中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格物,此谓知之至也。”
朱熹的意思是说,所谓致知在格物,就是即物穷理以致吾心固有之知,“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他认为人本来有知,天下之物都有一个理,所以说人“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是因为他没有穷尽理。
朱熹强调“格物”在《大学》中的重要性时说:“此一书之间要紧只在格物两字上认得”,“本领全只在这两字上。”“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他在《大学或问》卷一中还说:“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如格于文祖之格,言穷而至极也。”
朱熹认为,“格物”的核心意思即是“即物”、“穷理”、“至极”三个方面。他认为,理是先于天地而存在的,是天地万物产生和存在的本源和根据。所以,穷理就是要探求、穷索一切本源,三者的核心在穷理,穷理离不了居奇的事物,穷理就要穷至其极。这里有个问题,就是这个“格”字训为“至”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朱门后学车若水加了两个字,“量”和“度”。这个“量”和“度”的意思就是使认识达到“适中合宜”,穷极其理,也要“适中合宜”,否则就过犹不及,因为如果真要“极至”,就会使“穷理”意无着落,格至无穷无尽,这也不是圣人的初衷。
朱熹解释“致知”时说:“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就一物上穷尽一物之理,穷得物理尽后我之知识亦无不尽处,若推此知识而致之也。此其文义知识如此,才认得定,便请以此用功,但能格物则知自至,不是别一事也。”他将“致知”定位在“通过考究物理,使认识的知识得到扩充而所得的结果”上了。他还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这样人心莫不有知即是致知之识,既有能觉之知,更有知识之知。朱熹认为人本来是有知的,但是由于受到世间事物蒙蔽而不能达到通明,必须进行后天的学习方能达到。天所赋予人的理是完整无缺的,无论是贤、愚、不肖,他们固有的理都没有变,但是由于人禀受的“气”各有不同,有“昏明清浊之异”,所以理也有通明闭塞的不同。因此,无论聪明愚笨,都应该通过“穷极”、“物理”而达到通明世事的目的。
也就是说,人们通过“格物”,通晓事物之理后,知识也就完备彻底了;致知完全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所获得知识的一个自然结果;所以朱熹认为,若没有格物谈致知是无法办到的。用“格物所以致知”来说格物和致知的关系,一方面说格物以致知为目的,另一方面致知是在格物的过程中实现的。
2博学积累,贯通推类
朱熹说:“圣人只说格物二字,便是要人就事物上理会。且自一念着急微,以至事事物物,若静若动,凡居出饮食言语,无不是事。”他这里的“物”,是指天地间的一切事物,包括抽象和具体的。他还说:“格物须是到处求,博学之,审问之,谨思之,明辩之,皆格物之谓也。若只求诸己,亦恐有见错处,不可执一。”他要求人们通过对外在对象的考究中把握义理,以达到引起内心的共鸣达到致知。朱熹认为天下的事物莫不有理,无论是大小、轻重、贵贱等等,万事万物皆有理,所以格物从理论上讲对这些事物的理也要格,当然在实践中有个轻重缓急的问题。事物的多样性引起格物方法的多样性来,归结到一处,就是要求把一切格物之功合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的道德境界上去。但是朱熹把格物学说仅仅归结到道德修养方面,显然太狭隘了,它同样适用于探索其它学科的知识。
朱熹认为,要想真正达到“格物致知”,必须通过如下几个方面的努力。
第一,博学。
朱熹说:“博学,谓天地万物之理,修己治人之方,皆所当学,然亦各有次序,当以其大而急者为先,不可杂而无统也。”博学是无所不学,但又要有先后次序,不可杂而无序。博学的目的就是要穷理,他还提出必须先博而后约,博而不能约,就不能穷理,就会流于杂。
第二,积累。
朱熹很欣赏程颐的一句话:“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自有贯通处。”朱熹认为,积累可以达到贯通,贯通须由逐渐积累。格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如果不能做到“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件”则会一事无成,不去积累而想达到格物是不可能的,虚妄的。
第三,贯通。
朱熹认为,学问应该循序渐进。他认为程颐“格一物而万物通”的观点是错误的。“这道理不只是就一件事上理会见得便了,学时无所不学,理会时却是逐件上理会去。”照朱熹的说法,每个事物皆有它自己的理,这个理是十分具体的,但是,这些具体的理又受到一普遍原理所支配,普遍原理存在于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之中,一切有差别的具体的理,都是普遍之理的个别表现。所以说,不可能由只格一物而认识到普遍原理。他强调由个别具体之理贯通而达到普遍原理,达到认识的飞跃,这种贯通诚如《大学章句》中所讲的“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只有“用力之久”,才能达到“豁然贯通”,才能通晓所有道理。
第四,推类。
天地万物林林总总,人的一生是不可能全部弄明白的,这样就需要分个轻重缓急,朱熹说:“物有多少,亦如何穷得尽?但到那贯通处,则才拈来便晓得,是为尽也。”虽然并不是每件事都有精力去“格”,但只要贯通了一些大道理,其他知识是可以触类旁通的。这个过程就是推类。如何推类,朱熹用这八个字“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来概括,从一类事物积累而得到一个普遍原理,再用这个普遍原理去推知其他事物之理。他肯定了人在认识事物上的能动性,认为每一事物都是与它周围的其它事物有内在联系的。
在这里,博学为积累做了准备,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贯通而得到一普遍原理,用得到的这个普遍原理推类就可以知道那些未知的事物之理。经过这样一个步骤就可以达到格物致知。
3一物两面,求善求真
程颐认为,“格物”是就物而穷其理,“格物”的途径主要是读书讨论,应事接物之类。格物致知的过程,就是一个体认人所固有理的过程。二程还说“格物致知”主要是“察之于身”、“反求诸身”,其弟子杨时进而提出格物即是“反身”之学。二程认为自我本身已蕴含“天理”,须是通过“格物”而获得。二程云:“学贵于自得,得非外也,故曰自得。”“自得”即反身而求。通过自身的省察反思而明理。这种反思,主要是内在的体验。
朱熹则认为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以至其极。并认为,“致知格物只是一事”,是认识的两个方面。他主张多读书,多观察事物,根据经验,加以分析、综合与归纳,然后得出结论。他的格物致知学说在重视人的道德修养的同时,强调外部事物的考察和知识的学习扩展。可以说,朱熹的“格物致知”学说是求真和求善的结合。
另一位理学大师陆九渊从“心即理”出发,认为格物就是体认本心。主张“发明本心”,心明则万事万物的道理自然贯通,不必多读书,也不必忙于考察外界事物,去此心之蔽,就可以通晓事理,所以修德性,养心神胜过穷事理,察万物。陆九渊的论调同后来王阳明的“心学”有相似的地方。王阳明认为,格物是格除物欲,致知是致良知,格物也就是“致良知”。
王阳明认为“格”就是“正”,而“物”就是“意之所在”,就是“心”。所以“格物”就成了“正心”。王阳明认为心外无物,他反对舍心逐物,彻底否定了传统的训诂,而把学问的工夫由对外的求索转向了对内的修炼。明确提出“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这同朱子的论点是背道而驰的。
明清之际的王夫之认为,格物就是人们对于外界事物的认识,是以“学问为主,而思辨辅之”。致知就是人们进行思辨的理性活动,以“思辨为主,而学问辅之”。他认为,如果没有格物,不接触外界事物,就会使人陷入空想;没有致知,就会被各种事物的现象所迷惑,因而两者必须相济。
朱熹强调物的客观对象性,通过“格”作为外在的对象的“物”以“致知”,也就是说朱熹强调知识的客观性。
陆王似乎都以“自得”为治学路径,强调知识的主观性,认为一切知识都来自于内心,通过内心的自悟达到一定的境界后,再来感知世界。
三、依靠实践的科学探索
格物致知过程中包含着归纳、类推、创造性思维的科学方法,体现出怀疑、实践、创新的科学精神。依靠这种科学探索的方法,就能够获得真理。
1科学精神,身体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