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8月18日下午5时许,宁夏监狱两名维修工人在污水泵房检修排污管道时,硫化氢毒气外溢,致两名维修工人中毒倒在污水井内。在泵房井口的工人发现后,立即呼喊救人。当时在家属楼内的待业青年哈军、邓兵二人听到呼救后,从楼上跑下来下井救人。刚外出回来的四中队分队长李健,听到呼救声后,迅速骑车赶到出事地点,也奋不顾身下井救人。正在工作岗位上的史韶山得到出事消息后,立即骑车赶到出事地点,大声喊道:“救人要紧”,边说边下井救人。哈万荣听到呼喊后,也奋不顾身下井。由于排污管道继续漏水,硫化氢毒气继续外溢,水位增高,致使下井救人的五位同志中毒窒息溺水牺牲,谱写了一曲英雄群体舍身救人的赞歌。1990年9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史韶山、哈万荣、李健、哈军、邓兵五位同志为革命烈士。
史韶山(1951.10~1989.8)宁夏监狱副监狱长,河南省博爱县人。1968年12月上山下乡,1969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于西安交大毕业后分配到宁夏监狱工作,1984年12月任宁夏监狱副监狱长。史韶山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他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早在学生时代就以品学兼优的成绩被推选为学生干部,中学毕业后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带头报名上山下乡,参加工作后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工作上踏踏实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曾两次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员,并被推荐入大学深造。由于他勤奋好学,成绩突出,被吸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监狱工作期间,他经常深入中队车间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为提高风机的产品质量作出了贡献。1984年担任领导后,他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克己奉公,从不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史韶山以无私无畏、舍己救人的革命精神,表现了一个共产党员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就在他牺牲的前两天,由于扁桃腺炎而发高烧的史韶山同志仍坚持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哈万荣(1936~1989.8)宁夏青铜峡市人,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56年参加人民解放军,先后任战士、班长。1965年退伍到自治区监狱工作,先后任分队长、中队长、入监队长、党支部书记。在部队,他怀着对党的深厚感情,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军事技术,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曾多次受到部队领导机关通报表扬、嘉奖,被评为五好战士、优秀共青团员。
到监狱工作以后,曾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1986年光荣地出席了司法部召开的全国司法系统英模表彰大会,被树为全区司法系统先进个人标兵,荣立个人二等功。多年来,他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分分内分外,先后几次调动工作,他都愉快服从,并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1982年他担任副业队队长时,顾不上回家吃饭,经常让家人把饭送到工地上。在改造犯人的工作中,他坚持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政策,耐心细致地做犯人的思想转化工作。多年来,他教育了数以百计的犯人,其中有的反改造惯犯、累犯,经过他的耐心教育,有的当了改造积极分子,有的出狱后成了社会的有用之才。
李健(1966.12~1989.8)宁夏监狱四中队分队长,安徽太和县人。1983年12月加入共青团,1986年7月于宁夏司法学校毕业后,分配到宁夏监狱工作。李健出生于工人家庭,他热爱党、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在学校,他刻苦学习,热爱集体,积极要求进步,生活朴素,团结同学,尊重师长,品行端正,以优良的学习成绩,良好的思想品德,博得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好评,曾先后五次被评为三好学生,光荣地加入了共青团,1985年被司法学校评为优秀共青团员。
加入党组织,是李健追求的目标。1984年在司法学校,李健就向学校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1987年他第二次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他在入党申请书中写道:“作为一名时代青年,作为一个炎黄子孙,我愿为国出力,为党献身。我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这个光荣的先锋队中的一员,为党的事业奋斗一生。”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工作中,他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劳改业务,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将自己掌握的理论知识应用于改造工作的具体实践,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在社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他努力按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奉为宗旨,做到干一行爱一行。1988年他多次利用星期天加班加点,提前完成了分队生产任务。1989年7月四中队组织生产大干,李健以队为家,吃住在中队,带领分队提前17天完成了生产任务,受到中队领导三次表扬。改造罪犯工作中,他坚持秉公执法,依法办事,用党的劳改方针政策教育罪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出色地完成了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受到了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哈军(1972~1989.8)宁夏监狱农副业队班长,宁夏青铜峡市人。哈军在家孝敬父母,尊重兄姐,生活节俭。在待业劳动期间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任务。在参加监狱农副队办公楼和家属楼的基建中,他不怕苦,不怕累,推水泥,运砖块,筛沙子,脏活累活抢着干,在监狱农副业队联营单位“银川新型保温材料厂”劳动中任岩棉炉班长,吃苦耐劳,遇到困难主动解决,对别人不愿承担的险重任务,他都一马当先,干在前头,受到保温材料厂广大职工的称赞。哈军同志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他以舍己救人的实际行动和英勇精神,谱写了一曲响亮的赞歌。
邓兵(1973.4~1989.8)宁夏监狱农副业队待业青年,甘肃合水县人。中学毕业后,于1988年至1989年在自治区监狱农副业队待业。邓兵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他自幼受到熏陶,尊重老人,孝敬父母,给因病退休的母亲经常洗脚、穿鞋,给父母做饭,有时母亲因病卧床不起时,耐心为母亲喂饭,对邻里好友助人为乐,多次帮他们拉煤、和煤、搬家等。在区监狱农副队待业劳动中,能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在建筑农副队办公楼和家属楼中,不论是推水泥还是运砖块,分配什么活就干什么活,从不挑拣,在农副队联营单位“银川新型保温材料厂”劳动中,遵守纪律,不怕苦累,积极完成任务,得到同志们的好评。邓兵的人生虽然只有短短的16个春秋,但他那临危不惧、英勇献身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一个学习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