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审计方法是指审计人员检查和分析审计对象,收集审计证据并对照审计依据或标准进行评价,从而形成审计结论和意见的各种技术手段的总称。全面掌握和正确运用审计方法,对实现审计目标和任务,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是十分重要的。
现代审计方法已经超过了传统的事后查账技术,发展到广泛运用审计调查、分析、统计抽样和电算化审计及现代化管理方面的各种技术方法,并日趋多样化和现代化,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包括审计方法、审计程序和审计辅助工具等。下面主要介绍日常金融审计收集审计证据时常用的一些方法。
一、检查法
检查法是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和其他书面文件可靠程度的审阅与复核,它是审计工作的基本手段。
(一)按检查技术分类
1.审阅法
审阅法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和各种文件资料所记载的会计事项等,从多方面进行审查和研究,从中发现错弊或疑点,收集审计证据的一种检查方法。具体讲:审阅原始凭证时,应注意其有无涂改或造假现象;记载经济业务是否合法、真实,是否经过授权签字;审阅会计账簿时,应注意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分录的编制或账户的运用是否恰当,货币收支、成本核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阅会计报表时应注意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等。
2.核对法
核对法亦称复核法,是指将书面资料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关数据进行相互对照比较,以查明是否相符,从中发现错弊,取得证据的一种核查方法。在财务审计中,核对法的应用非常广泛。具体有:原始凭证上记载的数量、单价、金额及合计数是否正确;分户账上的记录是否与相应原始凭证记录一致;总分类账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与贷方余额合计是否相等;财务报表上各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正确,各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一致;外来账单与本单位有关账目记录是否相符等。
核对法除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书面资料之间相互对照外,还可以用来将书面资料与实际情况进行对照核查,以便确定或验证账实之间是否相符,从中取得有关审计证据。如:用于审计现金、固定资产等账户的记录是否真实,必要时需要结合运用盘存法对现金、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然后进行核对等。
(二)按检查资料顺序分类
1.顺查法
顺查法是按照业务核算处理的程序即按照经济活动发生的时间顺序,由经济事实到凭证,再到记账直至编制报表这一全过程顺序进行审计核查的方法。此方法一般在情况已经了解,问题业已发现时使用,目的在于进一步查清问题的发生、发展与结局,查清每一环节的情况和原因。
2.逆查法
与顺查法反其道而行之,是逆经济活动发生的时间,先从报表开始通过记账到凭证,直到最后查核经济事实,是一种由后向前追溯审计检查的方法。逆查法一般适用于总结核查和事实审核,从一般到具体,从总括到明细,从表象到本质地进行审计核查。如:审阅报表时发现开支费用过多而超支,往往进而核查账务处理,再逐笔审阅传票单据。
(三)按检查范围分类
1.详查法
详查法是对业务、账务进行全部审计检查,地毯式、过滤式的核查。对重要经济事项或可疑的经济问题,往往采用详查法。此法工作量大,人力时间高度集中,惟重点审计项目及问题突出部分审计时采用。
2.抽查法
抽查法是根据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中的随机原则即同等可能性原则,随机抽取某阶段业务或某部分业务进行审计检查或验证,然后用以推断全部业务活动的状况或用来修正详查法时的经济数据资料。凡抽查发现问题异常,或抽查误差大且概率保证又低,则可根据任务需要及条件可能,再行扩大审计核查面,直到详查和全面审计。
二、监盘法
监盘法是指审计人员现场监督被审计单位各种实物资产及现金、有价证券和重要凭证等盘点,并进行适当的抽查,以确定其数量、品种、规格及其金额等的实际状况,借以了解有关实物账户的结存数额是否真实、正确,从中收集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
实物资产的盘点应由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人员只进行现场监督,根据观察的情况进行复盘核查。采用监盘方法是为了确定实物资产是否真实存在并且与账面数额相符,查明有无短缺、毁损、贪污、盗窃等问题,但它只能对实物资产是否确实存在提供有力证据,却不能保证被审计单位对资产拥有所有权,也不能对该资产的价值和完整性提供证据。因此,审计人员在监盘之外,应对实物资产的计价和所有权另行审计。
实物监盘完毕,应填写盘存记录,由参加盘点的被审计单位的主管人员、经营人员、审计人员签章。审计人员应及时将监盘结果和处理意见及建议记入审计工作底稿。
三、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实物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等所进行的实地查看和调查,以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通常,观察法本身不足以形成充分的证据,而且其获取的证据的可靠性视所观察活动的真实性而定。
观察法一般结合查询法运用,必要时可视情况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作为审计证据。
四、查询法
查询法是审计人员用书面或口头询问方式来证实客观事实或书面资料,取得有关审计证据的一种调查方法。如:审计人员对查账中的可疑账项或异常情况;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以及对经济效益的现有状况和影响等深入实际审查时,都必须向有关人员进行查询。查询法的优点在于迅速便捷地获取大量证据,但往往不能将询问结果作为结论,审计人员还必须要实施其他程序取得进一步的确切证据。
五、函证
函证法是审计人员为印证被审计单位会计记录所载事项的真实、正确,向第三者发函询证的一种调查方法。它实际上属于一种书面询问的方法,主要用于应收、应付账款及银行存款、贷款等账目核对,作为认证债权债务的必要手段。如果没有回函或对回函结果不满意,审计人员应当使用其他替代方法以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六、计算
计算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中的数据所进行的验算或重新计算,用来验证原来的计算是否正确,有无错漏或作弊行为,从而取得审计证据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时,往往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凭证、账簿和报表中的数字进行计算,以验证其是否正确。审计人员的计算并不一定按照被审计单位原先的计算形式和顺序进行;在计算过程中,审计人员不仅要注意计算结果是否正确,而且还要对某些其他可能的差错,如计算结果的过账和转账是否有误等问题予以关注。
一般而言,不仅要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中的有关数字进行验算,而且还包括对会计资料中有关项目进行横向加总和纵向加总的运算。
七、分析性复核
分析性复核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重要的比率或趋势进行的分析,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趋势与预期数额相关信息的差异。例如:审计人员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中的重要比率及其变动趋势进行分析性复核,以发现其异常变动项目。对异常变动项目,审计人员应重新考虑其所采用的审计方法是否合适,必要时,应追加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分析性复核是金融审计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审计方法,适当运用它可以大大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与成本。分析性复核常用的方法有比较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四种。
(一)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通过某一会计报表项目与其既定标准的比较,以获取审计证据的一种技术方法。它包括本期实际数与计划数、预算数或审计人员计算结果之间的比较;本期实际数与同业标准之间的比较等。如:银行通过贷款的投向结构、客户结构分析,可看出被审计银行的贷款投向、行业集中风险;对贷款期限结构分析,可看出贷款的币种结构与存款的币种结构是否对称,进而得知被审计银行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通过对资产负债的对称结构分析,可以看出被审计银行的负债可用量是否充分利用或过度利用,各项贷款和其他资产是否均衡、合理分布,并与负债相适应。
(二)比率分析
比率分析是利用两个经济活动相关的数据,先计算出各种相关比率,再将这些比率与相应的参照系进行比较,分析被审计单位的结构、效益、发展和变化情况的一种技术方法。比率分析是两个相关联的经济数据的相对比较,所以主要用除法。我们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分析性复核时,可以参照杜邦分析系统的思路来对一家金融机构整体情况进行分析评价。杜邦系统的核心是通过分解银行的资本收益率来分析影响银行赢利水平的各种因素。
(三)因素分析
因素分析是把反映经济现象变动的总量指标分解为相互联系的若干因素,然后顺序地将其中第一个因素作为可变因素,其他因素暂时作为不变因素,依次逐项替代,以测定各个因素差异对总量指标的影响程度,从而了解总量指标的变动原因,从中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异常变动和差异,为现场审计提供指引。
(四)趋势分析
趋势分析是通过对连续若干期报表某一项目的金额及其变动情况进行比较与分析,如此可了解该项目金额的增减变动和幅度,以获取审计线索。
除上述四种方法外,审计人员还可根据需要采用时间序列分析、回归分析、财务模型分析等分析技术,以获取审计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