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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诗人们对我的影响(代后记)

1980年,我还在上初中,同时接触到两位诗人的诗集,而且都是十四行诗。一位是莎士比亚,另一位是白朗宁夫人。虽然性别不同,但他们的十四行诗都以爱情为主题,山盟海誓呀地久天长呀什么的。我产生了这样的误会:诗人天生就会谈情说爱,而诗歌就是为了表达爱情的,是一些分行排列的、写给未知的对象含蓄的情书,只不过公开化了,局外人也有权欣赏。岂止是欣赏,简直是接受爱的熏陶、爱的教育,至少对于启蒙者。如果没有诗歌的引导,我或许就不会成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更无法言行一致地热爱并且追求浪漫。当然,也可以说我是中了诗歌的“毒”,不得不饮鸩止渴。直到今天,我对诗歌与爱情都不曾有任何厌倦。作为戏剧家的莎士比亚和作为诗人的莎士比亚,简直判若两人。他一生中创作了三十个剧本,但也还忙里偷闲写出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诗和两首叙事长诗。莎翁的戏剧惊心动魄、大起大落,但他的诗风婉约极了,像中国宋朝的柳永,带有长期出没于勾栏瓦舍而沾染上的脂粉气。那么,出自名门的白朗宁夫人,则类似于李清照了,举手投足、选词造句都显示出贵妇人的风范。十四行诗,属于欧洲文学史上一种古典的诗体,格律严谨、词藻华丽,笼罩着时空迢遥造成的神秘感,总令我联想到宋词。它们应该都可以吟诵或弹唱,是酒绿灯红、衣香鬓影的贵族生活绝佳的装饰品。在莎士比亚之前,意大利的大诗人但丁,就写过十四行了,是献给那个时代的青春美少女贝亚特里齐的。后来可能觉得这种格式化的诗体有点束缚才思,言犹未尽,才开始写神曲。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是很个人化的,对内心的波动丝毫不加掩饰,让人一看即知必为情圣所写,难怪几百年后会有人拍出电影《莎翁情史》并且获奥斯卡金像奖呢。“在这几乎是看轻自己的思想里,/我想到了你,于是我底心怀/就像云雀在破晓时从阴郁的大地/冲上了天门,唱起赞美诗来;/我记着你甜蜜的爱,就是珍宝,/教我不屑把处境跟帝王对调。”有一股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劲儿。英国绅士里,估计隔几个世纪才能出这么一个人物。在另一首诗中,还出现过“只要有了你,我笑傲全人类”这样的句子,堪称是爱的口号。什么样的女子,有如此之魔力,使莎翁也疯狂?情诗是最公开的,也是最保密的,至今还无人考证出莎士比亚暗恋的对象是谁。唉,那位佚名的女子,那位失踪的女子,是富有的,带走了千万人牵挂的一个巨大的秘密。

白朗宁夫人,是我最早知道的一位来自异国的女诗人,她的名字,容易让我联想到一种手枪的名称——白朗宁手枪。抒情的诗歌也相当于手枪,佩戴在腰间,不像武器,更像是私人的装饰品。它不是用来防身的,它的杀伤力就是它的感染力,至少没有哪一种文体,能比诗歌更容易征服人们的心灵。每个读者都是潜在的靶子。可惜,由于射程较短,口径较小,它也渐渐落伍了:现在谁会写十四行诗呢?还有谁会填词呢?在流行歌曲的时代,我却怀念着古典的诗篇。如果说诗歌在日渐衰竭,只能说那是因为弹药的匮乏:现代人已不相信爱情了,更没有过剩的情感需要表达。白朗宁夫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似乎并不高,她的十四行诗虽然有名,但毕竟属于小女人式的文学吧。但不知为什么,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她的诗集在中国还是挺流行的。直到后来出了个本土的席慕蓉,大家才渐渐忘却这位异域的女诗人。现在,新新人类们知道梦露,知道麦当娜,却根本不知道白朗宁夫人是谁了。即使在西方,估计她属于最老式的女人了吧?

莎士比亚、白朗宁夫人、十四行诗,乃至柏拉图式的爱情,都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了。

“诗人死了!光荣的俘虏。”我经常念叨着莱蒙托夫《诗人之死》的第一句。觉得它不仅仅是纪念普希金一个人的,也在悼念着一个没落的群体。或许有一天,说诗人死了(他们的集体消失),就像说恐龙灭绝了一样自然,仿佛这是一种必然,但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情吗?

幸好我还算是有福的:莎士比亚和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集,曾经陪伴我度过少年时代,我越来越不承认那是一个清贫的时代。在我记忆中一直珍藏着这些被好多人丢失的东西。

或许,每一代人的青春,都会拥有不同的信物。

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有点老了,像个落伍者,但年轻时的激情,似乎并未消逝。对诗歌的爱好使我无法理智,无法像众人那样生活。那么不妨坚持到底吧。

关于读书的格言太多了。较著名的有“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及“书到用时方恨少”呀什么的。强调的都是读书的数量。

其实质量也是很重要的。

我个人以为,书不在多而在精,会读书的首要条件即是会选书。选书就跟选美似的,既令人目不暇接、心旌摇荡,又必须理智地掌握好标准与尺度。这是需要经验的。总有些书会冲你回眸一笑,令三千粉黛无颜色。你和你选中的书、读过的书,肯定是有一种冥冥之中的缘分。而它们会对你的性格、情感、修养乃至生活造成或大或小的影响。

人生有限,书海茫茫,你不得不变得苛刻一些。

书是人类文明的压缩饼干,是你精神生活的干粮,当然要选择高营养高蛋白的,若口感也不错就锦上添花了。至于是否精包装,则是次要的。我反对单纯靠炒作出来的快餐文化,它所提供的,仅是瞬间的热量而已。我读书是为了补血补钙,为了清心明目,为了修身养性,所以不爱嚼“口香糖”。

书不在多而在精,并且还要读透了,才有助于消化与吸收。从这个角度来说,再好的书也是半成品,需要读者付出另一半的劳动,才能够产生“化学反应”而不能只是“物理反应”,才能够溶化在血液里,成为灵魂的燃料与动力。否则它不过是一大堆印有铅字的纸张而已。说得玄妙点:你在读书,书也在读你;人在挑书,书也在挑人,读书的过程是一次深呼吸。你在给书进行“人工呼吸”,在你温情的抚慰下,书果然就活了过来,至少,那里面的情节、人物乃至哲理,栩栩如生。读死书与死读书,都是不可取的,是笨拙的方式。有心人才能点铁成金。

哲学家说过:我思故我在。对于我辈来说,要稍为简单一些:我读故我在。书是一面镜子,使我照得见自己。每逢读书时,我无比快乐,无比充实。我是因为充实而快乐,也是因为快乐而充实。我因此而感谢生活:做人真好,识字真好,有思想真好!人与兽的区别有许多,其中包括是否识字与读书。而读书甚至能帮助人向神的境界靠拢,至少在意识上是提升了。

好书与美食最大的差别,是不存在“保质期”。真正的好书,是不会变质变味及过期的。甚至可以说,是永恒的,是精神领域的常绿植物。歌德有言:“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长青。”好书的生命力是强大的。好书经得住岁月的考验,是不会成为腐朽的落叶的。

大浪淘沙,总有些读物不会过时,那就是经典;总有些作者不会衰老,那就是大师。大师是推动了人类文明进程的巨人,经典则构成圣殿里的基石,为那一个个风起云涌的时代作证。说到底,我们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获得无限开阔的视野。读书,其实是在读人,读人类的灵魂,读集体的梦境与命运。

袁枚品尝天下美味,胸有成竹地写了一本《随园食单》。不要简单地以为此乃程式化的菜谱,那里面弥漫着真性情、高境界。我想他读书饮食两不误,还写有一份《随园食单》的。可惜我没找到。我也很喜欢以美食家的态度来读书:既挑剔,又敏感,既冷静,又狂热,既如饥似渴,又精益求精。

所谓大师,在我眼中,是人类精神会餐的大厨师,而色香味俱全的经典,正是他们的妙手烹饪出来的。不读不知道,不尝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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