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炒作时代,不少明星有意暴露一些绯闻,无非为了制造卖点,吸引公众的眼球。仔细想来,我的经历也有不少卖点:如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等等,都堪称精彩故事。只可惜,施耐庵这厮已把那些事情写进《水浒传》,而且写得淋漓尽致,没给我留有回忆发挥的余地。再说,那些故事久经传颂,早成为陈谷子烂芝麻,至今已不觉新鲜。不过,施耐庵毕竟没有亲身体验,他所忽略的某些情节,现在写出来也许更有看点。比如说,我与嫂子潘金莲的恋情,写出来可能产生轰动效应。
有人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也许会这样揶揄:呸,你武松不甘寂寞,为了炒作硬说跟嫂子有恋情。行者不打妄语,坦率地说,我和嫂子的确有过恋情。景阳冈打虎之后,我成了远近闻名的打虎英雄,县令还推荐我当上步兵都头。一时间,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纷纷托人说媒,想让我当他们的乘龙快婿,可是我看那些小姐长得不怎么的,实在不感兴趣。然而,第一次看到嫂子,我心里就异常激动,用时髦话说像触电似的。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种美貌的力量,自然使人产生好感。嫂子的容貌姿态,《水浒传》里描写很生动,真是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如果评选中国四大美女,我肯定投我嫂子一票。大哥身材短矮形象不佳,怎么娶上如花似玉的娘子?初次见面,我脑海里就出现这个问题,感到非常费解。后来才知道,有个大户原想打嫂子潘金莲的主意,却遭到她的拒绝,于是那大户把她白白地嫁给我大哥,大哥算是捡了大便宜,嫂子无疑吃了大亏。这样的妙招恐怕只有大户才想得出来:报复一个美女,最好的办法是把她嫁给武大郎式的男人,让她身心都受伤害。
常言道,自古英雄爱美女,美女同样爱英雄。尽管我对嫂子印象很好,表面上却对她相当冷淡,那阵子程朱的道学尚未流行,但是男人早已擅长道貌岸然。嫂子倒不怎么道学,她对我一见钟情,并着意让我感觉她的心思,时时向我传送秋波,事事对我关怀备至。那些日子,我受到百般呵护:每天早晨她提醒我去衙门上班,回到家里她给我奉上可口的饭菜和汤水;她为我添置衣服,为我浆洗缝补,为我生火取暖……所有这些,都是发自于内心的关爱。那个雪天,我和嫂子在一起烤火喝酒,她因多喝了几杯,情不自禁地向我吐露真情,希望我们痛痛快快爱个够。我没有醉,很冷静地对她说:你是我嫂子,我不能爱。凭什么嫂子就不能爱?她很委屈地诘问:隋炀帝能爱上后妈,唐明皇能爱上儿媳妇,你武松就不能爱嫂子?!是啊,唐明皇爱上杨玉环时,已是五十多岁的老头子,我武松正处在血气方刚年龄,爱上相当漂亮的嫂子也在情理之中,我心里这么想,但没有说出口,低头迈向自己的卧室。
有一次,嫂子忽然一头扑入我怀中,我们两人紧紧偎依在一起……
与嫂子偎依在一起,我的心扑腾直跳,热血汹涌澎湃,浑身亢奋不已。当我快要坠入爱河的时候,大哥回家的敲门声蓦地使我惊醒,我猛然推开嫂子,慌忙跑了出去。事情发展到这地步,我不得不认真思考,如何面对我与嫂子之间的感情。我想,如果我接受嫂子的情意,可能出现很多种情节:其一,叔嫂通奸。通奸可能出现两种情况,一是长期不被任何人发现,这样大家都可以相安无事;二是不久被大哥或邻居发现,如果是这样,也可能出现两种情况,要么大哥默许,要么大哥不允许。其二,叔嫂私奔。如果大哥不允许,我们可以远走高飞,叔嫂一起离开阳谷县,到别的地方开始新生活,凭我武松的功夫,开办一所武术学校或武馆,养活一家人不成问题。其三,兄终弟娶。如果大哥不允许,我们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将大哥谋害。我们合计好了,我就借故出差,嫂子在家把大哥毒死,随便找个理由敷衍过去,然后我把嫂子明媒正娶,我们公开做夫妻。其四,始乱终弃。叔嫂相处时间长了,激情渐渐减弱,到后来我感到厌倦,喜欢别的女人,把嫂子给抛弃了。不过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出现,我不是西门庆那样的花心男人,不至于看到美女就打坏主意。
从以上假设的情节看,我有理由接受嫂子的感情。不过,内心的道德感却给我更多的理由拒绝:我自幼父母双亡,是大哥一手把我抚养成人,我们一起相依为命,情深义重。我若与嫂子通奸,一定会让他很伤心,于心何忍?我若与嫂子私奔,我们能够快乐自在,大哥却孤苦伶仃,于心何忍?我若与嫂子合谋大哥,如此恩将仇报,伤天害理,于心何忍?为了自己的欲望和快乐,却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和痛苦,甚至不惜牺牲他人的幸福或生命,如此为人,与禽兽何异?!嫂子啊,嫂子,不是我武松不懂你的柔情,只是因为我不能,一切由命不由人。
没办法,我只好离开兄嫂,重新住进县衙;这样快刀斩乱麻,免得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大哥似乎猜出我的心思,他苦苦地挽留我,并暗示能够接受我与嫂子的私情。大哥越是宽容大度,越令人羞愧难当。我咬紧牙关,毅然决然地告辞了。日后,知县派我押送金银宝物去东京,为他的疏通渠道,这一来回就是四十多天。在此期间,西门庆那厮乘虚而入,跟我嫂子勾搭成奸,还将我哥哥谋害致死。听说大哥遇害冤情,我实在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打死西门庆,也结束了嫂子的性命。
说实话,在杀嫂子的刹那,我对她顿生怜悯之情。悲剧的发生,毕竟也有我的责任。假如我答应跟嫂子好,她就不会看上西门庆,大哥就不会无辜丧命。如果是这样,我宁可背负心理包袱与嫂子亲近,也不愿让她与西门庆鬼混。只可惜,悲剧就那样发生,无论我如何后悔,也无法挽救大哥的生命。假如能够重新选择,我愿意与兄嫂同住屋檐下,三方达到一种默契,共同创造美好生活。这并非不可能,知县对我完成进京送礼这项任务非常满意,一旦他高升发达,我也有机会被提拔。这样好好混下去,我也用不着上梁山,说不准我们会生儿育女,为了嫂子和孩子们的幸福,我也许会像别的官僚那样贪图钱财,成为梁山好汉所憎恨的贪官污吏。
然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施耐庵基本上尊重事实,写出了我与嫂子的故事概貌。但是,他也忽略了一些重要情节,草率地处理了我与嫂子的关系,而且把我嫂子写成淫荡的坏女人,有意为“女人是祸水”的谬论提供佐证。也难怪,那年代程朱的理学影响很深,“存天理,灭人欲”,几乎是检验文章的唯一标准。所以我提醒,今后哪个要重拍《水浒传》电视剧,不妨参阅我这篇回忆文章,把我和嫂子的恋情加进去。
“点评”食色,性也。圣人也承认,饮食男女是人之大欲。打虎英雄武松,长得高大威猛,潘金莲为之心动,也是情理之中。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说你武松不喜欢美女,未免道学。然而,美女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嫂子。接受她,对哥哥不义;拒绝她,对嫂子无情。在感情与道义上,你选择了道义,这就是武松之所以为武松。较之那些为满足淫欲而不顾廉耻地占有继母、兄嫂或儿媳的帝王,你是多么高尚。
武松小档案
姓名:武松 出身:小官吏
星相:天伤星 绰号:行者
最得意:景阳冈打虎 最失意:未处理好叔嫂关系
最不幸:断臂 最痛心:武大郎遇害
最擅长:喝酒、打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