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时期,有一个著名的宰相,文能治国,武能安邦,为大唐中兴立下不可磨灭的功勋。读书人大多知道,这个宰相名叫裴度。作为他的嫡系子孙,我对他非常崇敬,并且以他为傲。小时候,先父就常教导我,应当秉承先祖裴度的遗风,努力学好文韬武略,将来报效赵官家。我时刻铭记先父的期望,在发愤读书的同时,使枪弄棒,舞剑抡刀。三十岁那年,我第三次参加春闱大比,终于如愿以偿,考取进士功名。科举成功,使我对前途充满信心。
三十岁中进士,虽非少年得志,但也算幸运。要知道,全国三年才举行一次春闱大比,每次录取进士不过两三百名,能够金榜题名,堪称凤毛麟角,寥若晨星。按照大宋制度,考取了进士,留在京城可以进翰林院或六部任职,外放地方可以做七品县令。不过,制度归制度,具体运作猫腻很多。自蔡京当政以后,在官员选用方面,主要体现两个原则:一是任人唯亲,二是任人唯银。所谓任人唯亲,就是重用与自己有血缘或裙带关系的人,重用与自己保持亲密关系的朋党;所谓任人唯银,就是凭银子说话,谁送的银子越多,谁就能得到重用。受这两个原则影响,官场上攀附成风,贿赂公行。我不愿攀附权贵,也不愿拿银子贿赂,因此既没有进翰林院或六部任职,也没有出任七品县令,而是外放到蓟州府当六案孔目。不过,较之那些只获得候补虚职的,能出任六案孔目已经很不错了。
从品级上看,六案孔目与县令同为七品文官。但是,县令比六案孔目更有权势,更有发展前途。因为县令是地方父母官,掌握一县大权,治理一方百姓。当好县令,既可以造福于民,也可使自己获得名声。正常情况下,官声好的县令晋升希望很大,不少知府就是由县令直接提升的。退一步讲,即使当不了民众拥戴的好县令,凭借手中掌握的权力,也可以获取大量钱财,利用不义之财,也可以换得升官的机会。相比之下,六案孔目只是知府手下的属吏,在知府领导下管理司法事务,不像知县那样自主行使职权。这个角色比较尴尬,如果干得好,功劳主要归于知府;如果干得不好,责任由自己承担,倘若知府不体恤,还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因此,从个人角度考虑,官场上大多认为当县令比作六案孔目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不过,真正当好一个六案孔目,其社会意义绝不低于当好县令。
不管什么职位,既然朝廷任命了,你就得接受。只要能够报效朝廷而又利于苍生,任何职位我都乐意为之。那年代,官府主要处理民政和司法事务。作为六案孔目,我主要办理司法事务,负责处理本府及府辖各县报送的各种案卷,同时受理有关人员检举或申诉的案件。上任不久,我就妥善处理了几件大案。一时间,街头巷尾议论纷纷,人们还管我叫铁面孔目。所谓铁面,是民间对公道正派铁面无私官员的美称。像仁宗朝开封府尹包拯,就是以铁面无私而著称,因此被人称为铁面包公或包青天。铁面孔目的名声传扬之后,前来找我诉讼或检举的络绎不绝,让人忙得不亦乐乎。今天有人投诉某富豪霸占民间女子,明天有人指控某乡绅侵占他人田地,后天有人检举某县官贪污赈灾款项。面对众多案件,我丝毫不敢懈怠,也不愿苟且。所有案件或事情的处理,我都严格遵循一个原则,就是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大宋法律为准绳,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不因外界因素介入而改变结果。作为大宋臣民,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大宋法律,也应当受大宋法律保护;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因此,我办案或办事,尽可能秉公决断,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秉公执法,难免得罪一些有钱有势的人。为了对付我,他们软硬兼施,先想方设法与你套近乎,试图用银子收买;这个办法行不通,便雇用一些市井无赖,对你发出死亡恐吓,甚至当面进行攻击。好在我会武功,对付几个无赖不成问题。
实际上,我能成为铁面孔目,离不开顶头上司杨知府的支持。没有他支持和理解,很多案子办不成。杨知府为人正直,思想开明,颇有气度。对于许多案件的处理,他基本上赞同我的决断,很少为别人说情。有时屈于外界压力,他劝我网开一面,在我据理力争之下,他还是会站在公正这一边。那年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人在地方当知府,亲戚朋友都跟着享福。三叔四侄也好,五姑六舅也好,甭管他们有没有本事,都能安排到衙门里当差,人模狗样地食用皇粮国税。但杨知府除了叔伯弟弟杨雄在两院做押狱刽子,没有安排别的亲友进衙门当差,这一点非常难得。在我看来,杨知府算是贤能的官员,应当得到朝廷的褒奖和重用。谁知道,杨知府时运不济,任期结束又到琼州当知府,不但没有提升,反被委派到天涯海角——海南岛。新任知府到来,我依旧我行我素,该怎么断案还怎么断案。可是,新知府杜大人不仅不欣赏我的做派,还不断给我设置障碍。他自恃是童枢密的亲信,且与高太尉沾亲带故,压根儿没把我这铁面孔目放在眼里。在许多问题的处理上,杜知府不仅不采纳我的意见,反而颠倒是非,让作奸犯科者逍遥法外,让含冤受屈者遭到迫害。我不服气,责问杜知府为什么。他的回答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做人为官不能认死理,办事断案不能太认真,在官场上混,要善于处理各方关系,有事互相照应。做官,主要靠官官相扶,官官相携,官官相护。秉公执法,虽能获得老百姓好评,终是徒有虚名耽误前程。
对于杜知府的说法,我不敢苟同。我知道,按照他说的去做,不至于得罪权贵,有利于仕途上进。可是,那样有悖于法理,有昧于良心。我不愿放弃自己的原则,又不能改变上司的裁决,这样难免与杜知府发生矛盾。在处理某民女遭豪门恶少强暴致死一案上,我与杜知府发生激烈冲突。依照案情,我认为应当处死恶少。杜知府却以该少爷系吏部某大臣外甥为由,故意篡改犯罪事实,企图为恶少开脱。据我了解,这恶少有亲戚做京官,但不是吏部大臣,杜知府可能接受人家的贿赂,才打出吏部大臣的招牌来压制我。对此,我毫不客气地告诫杜知府:别拿吏部大臣来压人,王法面前人人平等。就是王子犯法,也得与庶民一样治罪!杜知府当即指责说:你这是奇谈怪论,不符合圣人关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礼义。我不以为然地反唇相讥道:不要借圣人之言掩过饰非,再说圣人的话不一定句句在理。身为朝廷命官,不守法度,徇私舞弊,这样愧对百姓,有负圣恩,危害国家……对于那件冤案,不管我怎么抗争,最终还是杜知府说了算。在掌握杜知府贪污受贿的证据之后,我毅然向朝廷上奏,弹劾杜知府贪赃枉法。可是,我的奏本送上去,并没有引起朝廷注意,反而转入杜知府手中。与此同时,杜知府也向朝廷奏本,给我罗列不少罪名,朝廷很快派人下来查证,给我扣上似是而非的罪名:其一,诋毁圣贤之言;其二,诬告上司贪赃枉法;其三,攻击朝廷,危言耸听。就这样,我沦为阶下囚,刺配沙门岛。
在前往沙门岛的路上,经过饮马川时,冷不防冒出了绿林好汉,把押送我的两个公人杀了,让我上山寨入伙。火眼狻猊邓飞、白玉幡竿孟康让我年长,推举我做山寨之主。从此以后,我便告别官场,奔波江湖,体验起另一种生活。当山寨之主,使我拥有很大自主权,可以依照自己向往的样式改造山寨。换句话说,我打算把饮马川建成陶渊明式的桃花源,柏拉图式的乌托邦。为此,我首先颁布一整套规则,要求所有头领和喽啰遵照执行。起初,兄弟们觉得别扭,但渐渐地就能够适应了。这样,兄弟们改变了草寇习气,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比如打家劫舍,过去不分青红皂白,什么人家都抢,什么过客都劫,严重影响山寨声誉。如今有选择地进行打劫,基本上不侵害老百姓。此外,我让一部分喽啰开荒种地,可以提高自给能力。不过,随着我们的队伍归并梁山泊,我的饮马川试验宣告结束。
来到梁山泊,我被推举为军政司头领,履行军政监督及定功赏罚职责。征得寨主宋江同意,我主持制定了梁山泊军政条例,于宣和二年(1120)四月初一大聚会之日,由宋江亲自盖印颁布,在梁山泊全面贯彻实施。在当日筵席上,宋寨主一再强调:今日颁布之条例,乃梁山泊之法令。诸多大小兄弟,各位头领,悉宜遵守,严格执行;不得违误,有伤义气。如有故违不遵者,定依军法治之,决不轻恕。总体来说,我掌管军政司比较得心应手,宋大哥和卢员外都很支持我,很少干预我的决断;别的兄弟也很理解我,对于我作出的赏罚决定,他们大多心平气和地接受。这种和谐有序的局面,与官场乱七八糟的风气形成鲜明对比。我仔细思索,也许只有在非正常状态下,才能出现和谐有序的局面。因为兄弟们来到梁山泊聚义,是一种江湖义气使大家聚集在一起,在与官府对抗的特殊时期,群体内的和谐有序,有利于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大家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规则,注重江湖义气而忽视个人利益。相比之下,活跃在官场上的大小官吏,处于正常的生活状态,他们都是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他们口头上以“经世济民”作招牌,内心里渴望升官发财;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他们可以见利忘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假如梁山泊兄弟杀到东京灭掉大宋,让宋江当皇帝卢俊义做宰相,所有兄弟都封官授爵,他们还会保持在梁山泊时的做派吗?说不准,谁也说不准。依我看,他们还会走别人走过的老路,因为某些问题已经露出苗头。宋江大哥讲义气,兄弟们无不敬佩得五体投地,我却为此感到忧虑。比如李逵,经常私自跑下山不说,还无故杀害扈太公一家,元宵夜大闹东京城,扯碎诏书阻挠招安,这些行为严重违犯了军政纪律,按照我的脾气,早该对他严厉查办。然而,宋大哥看他是愚忠自己的铁杆兄弟,一味对他姑息迁就。每次出事,宋大哥总是警告李逵,下次再犯,定斩不饶。可是,下次李逵照犯不误,宋大哥依旧重复警告。我也欣赏哥们儿义气,但不赞成义气超越法理。在特定环境下,可以凭义气治理某个群体;在正常状态下,仅凭义气是不能治国安邦的。假如义气超越法理,法律便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这样势必会导致混乱无序,引发一些重大社会问题。
考虑到国家利益和兄弟前途,我赞同宋大哥的招安策略。招安之后,梁山泊兄弟南征北战,为击败辽兵、剿灭方腊立下汗马功劳。可惜,我们报效的北宋王朝依旧风雨飘摇,最终难逃被金灭亡的命运。大宋与金国相比,在国土面积、人口数量、综合实力、军队规模以及道德教化等方面,随便哪一方面都超过对方,为什么战败的却是大宋?仔细寻找答案,也许意味深长。
“点评”铁面孔目,是你裴宣的绰号。看到“铁面”二字,很容易使人联想到铁面无私的包青天。你裴宣身为六案孔目,能做到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算是官场上的异数。然而,在混浊的官场,清正廉洁的官员,往往遭到排斥或打击;贪赃枉法的官员,却常常受到提拔或重用,这就是混浊的官场逆淘汰潜规则。回望历史的星空,我们发现像魏征、包拯、海瑞之类的清官非常稀少,而蔡京、严嵩、和珅之类的贪官却多如牛毛,也许这便是逆淘汰的必然结果。令人困惑的是,春秋战国时代早已产生了法家文化,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法律,却从未出现法治社会,更没有形成法治传统。究其原因,恐怕在于缺乏遵法守法的精神。中国古代社会尽管独尊儒术,提倡礼义治国,可是受过儒家文化教育的士人,一旦进入官场,多半成为伪君子真小人,借仁义道德之名,行贪赃枉法之实。专制的土壤,开不出法治之花,偶有一些铁面守法的官员,也会遭到同类的打压或扼杀。正直的裴宣,你被排斥出官场也是理所当然。不过,从官场到江湖未必换了人间。其实,江湖有时很像官场,同样讲究远近亲疏。论文韬武略,你在梁山泊出类拔萃,但排名却远在李逵及阮氏兄弟之后。这一点,也许能说明些什么。
裴宣小档案
姓名:裴宣 出身:官员
星相:地正星 绰号:铁面孔目
最得意:考取进士 最失意:受上司打击
最痛心:被刺配沙门岛 最开心:当饮马川寨主
最擅长:秉公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