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428100000053

第53章 公司法与公司治理结构(7)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十一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入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目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六条自然入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入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

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二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八十四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十五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入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六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七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第八十七条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

第八十九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第九十条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

发行的股份超过招股说明书规定的截止期限尚未募足的,或者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在三十日内未召开创立大会的,认股人可以按照所缴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要求发起人返还。

第九十一条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入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二)通过公司章程;

(三)选举董事会成员;

(四)选举监事会成员;

(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七)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九十二条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第九十三条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公司登记申请书;

(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三)公司章程;

(四)验资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

(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公司住所证明。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

第九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

第九十八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

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十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条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零一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二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零五条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一百零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一百零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新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经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

第一百零九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同类推荐
  • 中国经济研究报告:2006~2007

    中国经济研究报告:2006~2007

    这些研究报告都选自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主办的不定期内部刊物《中国经济研究报告》。该刊于2005年问世,迄今已经出版了近80期。该刊主要刊登我院学者完成的有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报告(含调查报告、考察报告等),不定期发行。为了扩大这些研究报告的社会影响,我们每年都从该刊上选编一些研究报告编辑成册,公开出版。
  • 求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之路

    求索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之路

    200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非常明确地提出“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因而“发展现代农业”自然成为今年农业工作的主题。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决定。现代农业是与传统农业相对应的农业形态,是以广泛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普遍使用现代生产工具、全面实行现代经营管理为本质特征和主要标志的发达农业。发达的现代农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所必须追求的目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不仅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产业基础。
  • 给经理人每天看的经济学

    给经理人每天看的经济学

    本书从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贸易经济学、金融经济学、市场经济学、投资经济学、管理经济学、营销经济学、人才经济学、民生经济学、生活经济学、情感经济学等多个角度介绍了经济学常识。
  •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变迁研究

    本书主要论述了新疆工业从1950年到21世纪初的发展历程,包括新疆现代工业的创立和发展,传统手工业的变化,以及社会主义工业体系的形成,通过详实的资料论证了新疆工业近60年的发展对新疆工业化的推进和社会的进步做出的巨大贡献。同时,书中还论述了近60年来新疆工业布局和工业结构的演变,新疆工业在发展中所呈现出的特征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总结出了20世纪50年代以来新疆工业发展的历史经验,认为新疆工业变迁进程中,政府一直在发挥着主导作用。
  • 一口气读懂经济学2

    一口气读懂经济学2

    本书以短小生动的小品文写作方式,从你熟悉的生活场景出发——在路上、在餐厅、在电影院、在厨房、在卧室、在争吵中、在生气时、在小朋友的书包里捕捉随处可见的经济学奥秘,如下午茶一般悠闲而有趣,却又浓香醇厚,回味无穷!
热门推荐
  • 王源那个夏季

    王源那个夏季

    以前,有两个不懂事的小孩,他们相遇了。那个小女孩因为家长有事,所以出了国,之后他们再见面以经是十年后了……
  • 青冥藏

    青冥藏

    沿着这座铁索桥一直跑,前面是什么……少年右眼留着鲜血,黑洞洞的什么都没有,但是声音却是出奇的冷静前面是无尽深渊,桥是断的,只有一条锁链支撑……少年身后有一个人影,很模糊,看不清面目,他警告着少年,要劝他回头不对,前面是不一样的世界,是自由少年将手中的长剑扔下悬崖,义无反顾的向前迈步,坚定而又苦涩
  • 兜兜转转我爱你

    兜兜转转我爱你

    宁嫣然原本是一无父无母的孤儿,一朝穿越成官家千金,才发现这具身体已和当朝赫赫有名的傻子王爷定下了亲事,可是她满眼满心都是那个一身白色戎装的少年将军,到底最后谁才是她的归宿呢?
  • 重生之重回14岁

    重生之重回14岁

    重生回来反转人生?打倒坏人?迎娶高富帅?杨一妡顶着一副十四岁的豆芽身材细数了下自己过去三十年来的人生,除了张婷抢了自己颇有美色的男朋友外也没什么仇人,至于那个被富婆看中后来横尸街头的男朋友,不提也罢。不过迎娶高富帅嘛!这个可以有!
  • 鬼轿

    鬼轿

    短篇小说,我是一个普通人。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我后来知道,其实我一直都知道,只是我……但是在这时我却又不得不相信了。
  • 史上最强教练

    史上最强教练

    他挑衅记者,与球队高层作对,他被称为史上最嚣张的主教练;他痛揍当家球星,怒骂裁判,他是史上脾气最差的主教练;但即使如此,还是有很多球队对他趋之若鹜,因为他还是史上最强主教练!四大战术?挡拆、三角、普林斯顿和跑轰,他都用过;总冠军?看看他的双手,戒指已经串成一串啦;还有各种记录?那种东西他是当饭吃的!【易文新作,不成功便成仁!求各位支持!】
  • 快穿之女配轻言

    快穿之女配轻言

    宁轻言是个位面管理者,专门替枉死的女配炮灰平息怨气,逆袭他们的人生。白莲,黑莲,绿茶,小白受,起开,你们的男人我征用了想看那个类型的就留言,本墨会满足你们的,嘿嘿校园文现古玄幻文现古仙侠文重生复仇文穿越女强文末世丧尸文未来科技文西方血族文现代总裁文古代后宫文古代王爷文女配逆袭文男强种马文女强NP文娱乐圈文可能写不了这么多吧,算了!写一步算一步,类型你们挑。懒作者建群了,欢迎加入:439766793
  • 汉初三杰之韩信

    汉初三杰之韩信

    在秦末汉初那个英雄辈出的时代,秦失其鹿,天下英雄共逐之。而我们的主人公——韩信,由一介平民,靠着自己的才华不断奋斗,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先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进取关中;而后在京索大败楚军;独当一面率军下魏、破代、灭赵、降燕、伐齐;最后统雄师百万,十面埋伏,逼得西楚霸王项羽自刎乌江,可谓是功高震主、封无可封!之后,韩信却又如何落得“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的悲惨下场,最后又是被吕后诛杀,灭其三族。本书将围绕着韩信一生的起落,来讲述这位大汉的一代名将,中国军事史上的“战神”。
  • tfboys之双角色之恋

    tfboys之双角色之恋

    两个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张一模一样的脸,两个完全不同的性格,却塑造出一颗爱他如初的心。千总的高冷在这里表现的淋漓尽致,想珍惜的时候却发现爱已经离开,千总的诚心悔过能否换回她的心?她说:我是一个自尊的人,而我却是用我的尊严去爱你。……再次见面也早已物是人非,她也早已不是她…
  • 还珠格格之紫燕逢春回

    还珠格格之紫燕逢春回

    夜已深,曲未终,人已散,情未了,缘已断,流年逝逝,漫长时光里谁不曾为谁等待!在绵亿满月之后,永琪在午夜子时动身离开皇宫,踏上旅程去大理找那个还在等待他的小燕子,他要完成和小燕子之间的两年之约。在大理,彼此等待对方的两个人在花海中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