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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近猪者,吃(3)

老毕总是跟我们强调他阅读中外名著所得出的结论。伟人所考虑的不是自己,他们只考虑别人,要么造福他人,要么凌驾人群。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伟人都是白痴。而我们,必须考虑自己而罔顾他人,不如此,我们难以活下去。而人为什么要活下去,或者说为什么殚精竭虑地想活下去?老毕的理解是,这并非爱惜,并非自私,而来源于某种神秘力量,说成上帝也行。上帝要求我们见证一切。

这些话我并不理解,刘刚也不理解。我们只能负责活,而不负责考虑活。我们在红光镇开疆辟土,架桥铺路,红光镇日新月异。此外,就是还未及开发的郊外,那是田亩、荒野和坟地。唐存厚就埋在那里。唐晓玲带着我们的师母抛弃了红光镇迁往了省城,此前有述。刘刚曾不止一次地邀请我和他一起去唐存厚的坟头看看,这让我觉得极其恶心,就像他跟某位洗头房的小姐日久生情一样。在我看来,那位小姐只是想找一个稳定的客源,然后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若干年后,她怀揣这些积攒下来的收入衣锦返乡,然后嫁人,继续过某种数千年来沿袭未变的男耕女织的美好生活,留下被掏空的刘刚继续浪荡在这个因为永无休止的开发而千疮百孔的小镇上。也就是说,那个叫小红的小姐势必和唐晓玲母女一样,她也将抛弃红光镇,抛弃刘刚。

后来刘刚死了,所以我们无从知道这位小红会不会打破我们的定见,既然刘刚死了,她当然要遵从我们的定见,最终返回家园结婚生子去了。刘刚怎么死的?暂且按下不表,单说刘刚和小红。小红后来确实不再卖淫,搬过去和刘刚住在一起,俨然一对夫妻。刘刚家人对此极力反对,镇上人也无不津津乐道。老毕告诉刘刚,他的问题不在于找了个卖淫女小红一起过活,而只在于这个小红是红光镇的卖淫女,也就是说,如果这位小红是来自于其他地方的卖淫女没有被这个镇上的其他男人买过就行。换言之,刘刚弄了小红这么个姑娘,是连老毕这种见多识广的人都不看好的事情。

有必要承认,早在小红卖淫的日子里,我曾经买过。当然,这也不是你承认不承认的事,它就是事实。事实还包括,小红确实很漂亮很温顺,床上功夫一般般。但正因如此,嫖过之后,确实有多年夫妻的感觉。她不像别的卖淫女那样言语粗俗,也没有蓄意弄成风尘无比的模样。她保持了一个外乡姑娘进城打工的本色,这和老毕工地上那些泥瓦工差不多,他们仍然还穿着自己在家乡的衣服,一个山东的工人仍然还叼着大烟袋。这其实也只是生活习惯,与美德无关(据老毕说,香港至今还部分保留着清朝人的生活方式),只是这一顽固的生活习惯又总是让我们产生好感。

刘刚还曾邀请过我去他和小红的小家做过客,小红姑娘将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烧的饭菜虽非美味,但也很正常。即便他们的恩爱是能看到的景象,但我一直不太愿意相信它是事实。刘刚死后,尸体被其父母拖回家中,拒绝小红进门。小红哀哭不已,表示想看最后一眼也没得到应允。然后她回到她和刘刚生前居住的小家,收拾了行李,锁上房门默默地走了。

陈香

在刘刚和小红过日子那会儿,我和陈香也搞起了对象。但这事刘刚到死也不知道。

说起陈香,又得回到唐存厚的公厕年代。陈香也是我们的同班同学,她那会儿是个驼背女生,扎了一条又粗又黑的大辫,辫子上布满了头皮屑,因为个高,坐在最后一排。她还近视,怕被人笑话,从来不戴藏在书包里的眼镜,因此,她的成绩也很坏。此外,不知道是不是驼背的关系,她在体育课上奇丑无比,跑起路来像一只鹅,那么长的腿,像一种叫鹭鸶的大鸟,可跳高跳远都不行。总之,至今我也没想出她有什么优点。这么说也不准确,她的优点就是一言不发,默默无闻,没人注意过她,所以我早就把她忘了。当我被人介绍和她相亲的时候,可谓大吃一惊。也就是说,这么多年过去,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叫陈香的女同学,至于上面提到的那些印象,也是被唤起的。这也说明,我们的记忆还有很大的潜力,我有时甚至会想,总有一天,我还会记起自己曾受到唐晓玲的邀请去她那间女厕闺房一起趴在粪坑上写数学作业的事—这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呢?

陈香同学毕业后读了技校,技校里有个主任是她二姑爷,所以她又被保送去念了职业大学。大学毕业后,她爸爸将她弄到镇上计生委工作,至今。也就是说,陈香最终和我喜结良缘与这条成长道路关系巨大。我的父母反复告诫我,必须要找个有正式工作的女朋友,即所谓双职工,刚开始我还挺反感,后来老毕开导我,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觉得不无道理。既然我不再想和刘刚去嫖娼,那么我又有什么理由拒绝相亲呢?然后我就遇到了陈香。

此时的陈香仍然驼背,但得到了她较为成功的包装和克服,驼峰看起来不那么显眼。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和审美情趣已使她出脱为一名青年妇女干部的标准形象。我们谈不上一见如故,但我们确实是故人。我认为她性格随和,人品还行,长相有进步,她认为我是当年的好学生,而自己只是个命好的差学生而已,还挺自卑挺崇拜的。那么,为什么不试试看呢?我妈还告诫我,像我这种发育迟个子矮的小伙儿,娶个陈香这样因为发育早个子高的闺女,有利于改进家族基因。

只是我不愿意把这件事告诉刘刚,因为我想到在公厕年代的音乐课上,刘刚曾经将一块从食堂找来的煤块放在陈香的驼峰上而后者一无所知,直到下课,那块煤才掉了下来。

陈香恼羞成怒的样子回头看着我和刘刚,谁干的?

刘刚说,你猜。

陈香说,就是你!

刘刚说,答对了,真聪明。

陈香就哭了。

酒桌风云

老毕在一张饭桌上陪一拨人吃饭,大都熟人,所以老毕不禁应他们的要求谈起了自己的阅读。这是经常发生的事,老毕无论是武力还是学识,均已在红光镇获得了广泛的尊重,虽然他中学没毕业,虽然他已多年不砍人。他说自己最近在看《包法利夫人》,这不仅是说那个叫爱玛的女人的悲剧命运的书,而是一本谈人生的书。不仅女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希望过上更好更体面的生活,希望自己的日子有戏而不是没戏,希望尝试新鲜刺激的东西。总而言之,没人甘于平庸,而不平庸,除了奋斗这种积极的理解,还有就是折腾、搞事、作孽这种不太好听的说法。安于本分或所谓的安贫乐道都是有悖于不平庸的。而平庸终归是个贬义词,这并非词性的问题,而是事实,就是说,平庸不是好东西。所以说,人类存在着一个悖论,一个无法改变的悲剧:一方面唯有平庸才能和平,另一方面,唯有不平庸才能进步。落实到《包法利夫人》来说,如果爱玛甘于平庸,爱玛不会美丽,仅是一个村姑;正是爱玛的不甘平庸,才导致了这么个家破人亡的悲剧。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总要盛赞只有猪才是幸福的。老毕进而提到,这不代表他的观点,他承认自己是平庸的,并且希望能平庸下去。以猪为例,自己半生所为,无非就是“近猪者,吃”而已。而吃,也就饭量大小,就是人的欲望不同罢了。欲望大,占据的名利大,与欲望小,占据的名利小,本质上都是猪,没什么可羡慕和看不起的。相比之下,老毕说,我的一个兄弟倒并非平庸之辈。然后他说到了刘刚,盛赞此人重情重义,对旧人念念不忘,对新人情意绵绵,活得挺像一个人,而不是猪。别的不说,请问在座,这年头,众目睽睽之下,谁有勇气跟一个婊子过日子呢?

可惜当天刘刚不在,不知他听了这番高论有什么反应,只知他事后听人转述,一副感激的样子。

不过当天在座一年轻人跳了起来,声称自己早就听说老毕的大名,但还是没想到尽叨咕这些不着边际的屁话。老毕虽然不快,但也没发作,劝这位小兄弟不要跳,大家只是扯淡,说得在理,就听听,不在理,确实可以当放屁。

大概也是喝多了,那小年轻站起来喊道,我是来喝酒的,不想听这些,你也没权力要求我们听你放屁,说完举杯冲老毕拱了拱,兀自一饮而尽。然后将空杯倒悬给老毕看。

老毕说,你这是叫我也干?

小年轻仍将空杯子倒悬在那儿,说,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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