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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文人与粥

从敦诚、敦敏两兄弟以及张宜泉等文人,与曹雪芹唱和的诗中,证实了《红楼梦》里作者自己所说,这部书是他在“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贫困状态下,“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成的。

敦诚的两句诗“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大概最能说明问题了。一位忠实于艺术的作家,能够在贫病交加,“饔食有时不继”的困境中,一直坚持不懈地写作到如脂评所点出的“壬午除夕泪尽而止”,也就是大年三十晚上去世前,才放下那支毛笔,这种为写作尽瘁的精神,实在让后人敬佩。

仔细琢磨,粥固然使他营养不良,造成英年早逝的不幸悲剧,但又不能不归功于粥,要没有这点最起码的卡罗里,也许我们今天,连那八十回也看不到的。于是觉得粥对于文化又有很大的贡献,一句话,稀粥,不简单。

喝粥的人能写出如此伟大的作品,真让我们吃干饭的人羡煞愧煞。

世人皆有食粥的习惯。不仅中国人喝,日本、泰国、朝鲜、越南也喝。不仅东方民族由于种植稻米的缘故,吃饭喝粥,成了天经地义的事,西方人食物成份,虽以肉、乳为主,但也好像并不反对喝一点稀稀溜溜的类似中国叫做粥的东西。

看起来,全世界都在喝粥,但在作家笔下写粥者,倒是我们中国的文人,占了一定的优势。当代作家写粥者,最著名的莫如王蒙先生,他的《坚硬的稀粥》一文,还引发一场官司,成为那一年的文坛风景。而中国旧时文人笔下,食粥一事,更是时常涉及的,因而,有关粥的文字甚多。

清代的随园主人袁枚,是位养究饮食的文人,他在《随园食谱》里,对粥作了一个很经典式的定义:“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必使水米融洽,柔腻如一,而后谓之粥。”所以,王蒙先生小说里的那位主人公特别钟情的“坚硬的稀粥”,其实,只是比较烂的干饭而已,按袁子才的看法,是算不得很合格的粥。

理想的粥,必须“水米融洽,柔腻如一”,才能起到食补的作用。宋代费衮《梁溪漫志》里有一篇《张文潜粥记》,讲得最透彻了:“张安道每晨起,食粥一大碗,空腹胃虚,谷气便作,所补不细。又极柔腻,与脏腑相得,最为饮食之良。妙齐和尚说,山中僧将旦,一粥甚系利害,如或不食,则终日觉脏腑燥渴。盖能畅胃气,生津液也。今劝人每日食粥,以为养生之要,必大笑。大抵养性命,求安乐,亦无深远难知之事,正在寝食之间耳。”这说明粥的作用,除物质外,尚有精神上的妙不可言之处。

宋代陆游有一首《食粥诗》,更将粥与长生法联系起来:“世人个个学长年,不悟长年在眼前。我得宛丘平易法,只将食粥致神仙。”其实,这也是陆游的自勉罢了。因为在中国,凡贫困家庭,大都离不开粥。从放翁的这首粥诗里,看到清寒文人于困顿中的超脱,于窘迫中的豁达。他们笔下的粥,就不仅仅果腹了。

穷而通,穷而达,穷而后工,穷而豁然开朗,所以说,穷而食粥,也未必不能食出一番精神境界来的。

苏东坡在朝廷中被排挤出来,放浪江湖,写出过“半夜不眠听粥鼓”的诗句,也是这种意思了。因为和尚没有晚餐这一说,连做梦也惦着那碗热烫的稀粥,这就是“山中僧将旦,一粥甚系利害”的缘故。苏轼留宿金山,自然与寺庙里的和尚一样,也要等待着天亮以后的这顿粥了。在《大风留金山两日》这首诗里,苏轼写出了他与官场决绝的自负:“龙骧万斛不敢过,渔舟一叶从掀舞。细思城市有底忙,却笑蛟龙为谁怒?”惟其如此落拓不羁的心情,跌落到生活底层,饱尝艰辛之后,东坡先生才有这种聆听粥鼓的亲切感情吧!

大凡太快活、太优裕,经常酒足饭饱,声色犬马的作家,是不容易体会饥饿、贫穷的真切滋味的。苏轼另一首求粥的诗,更是了无遮拦的文人本色了:“岂如江头千顷雪,茅檐出没晨炊孤。地碓舂谷光似玉,沙瓶煮粥软如酥。老我此身无着处,卖书来问东家住。卧听鸡鸣粥熟时,蓬头曳杖君家去。”

后齐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提到了裴子野。说这位文人“有疏亲故属,饥寒不能自济者,皆收养之。家素清贫,时逢水旱,二石米为薄粥,仅得偏焉,躬自同之,常无厌色”。这是很令人感到温馨的大家一齐喝粥的场面,也只有清寒的文人,才能体会别人饥饿的痛苦。所以,郑板桥在山东做七品芝麻官的时候,给他家人写信说:“十冬腊月,凡乞讨者登门,务饷以热粥,并佐以腌姜。”中国文人与粥这种不同一般的感情,是由于他们的切身体验而来。正因如此,这些喝粥文人的文章里,才能多多少少地反映出民间的疾苦。

大家同是喝粥者,心情易相通;彼此同是肉食者,脾性能接近。饮食的不同,也能起到“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的分别。看《水浒传》,便知道凡赞成“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汉,都聚齐到梁山泊;而淡茶一盏,薄酒一杯,小菜一碟,谈诗论文,肯定是《儒林外史》中文人雅士们的集会;但到了吆五喝六,猜枚行令,觥筹交错,水陆纷陈的场面,不消说,在座的便全是《三言两拍》里官佐商贾、市井小人、“酒肉朋友”、“饮食男女”之流;若是只能听到领导英明,干杯致敬,日后高升,多加提携,无休止的抬轿吹拍、捧场喝彩之声,便知是《官场现形记》里的盛会,在那里落座的,保险不会有一位喝粥人士。

由此看来,经常食粥的文人,多处于生活贫穷线上,属清寒之辈,当无大错。曹雪芹就是这样一位文人中的“食粥族”,由于贫居北京西山黄叶村,加之没落窘迫,乏于生计,景遇不佳,每况愈下,而不得不喝粥的缘故,才使得这位大师,了解人世的沧桑,时事的艰窘,仕途的险恶,命运的坎坷。若是他一直过着“钟鸣鼎食”、“锦衣纨裤”的生活,未必会写出《红楼梦》来。

不过,话说回来,敦诚的诗,难免有诗人的夸张成份,是不必太当真的。曹雪芹那时的确生计维艰,但尚可以到小铺去赊二两酒,看来,还不到只能以粥果腹,舍此别无其它的地步。因为,按常理,即使再薄的酒,也比再稠的甚至坚硬的粥,多费上几文。何况中国人喝酒,最起码要一碟花生米吧,连斯文扫地的孔乙己,还以茴香豆下酒呢!若以郑板桥自叙的“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官”而言,能相信他是一位吃了上顿无下顿的七品县令嘛?他们在物质世界里,与大多数人处于同一生活水平线上,因此在认知上,更接近劳苦大众一些而那些戴着白手套,坐在象牙之塔里的作家,无切肤之痛,也就难以共鸣。

由于喝粥的结果,这些文人,多半喝出一个淡泊的心怀,或坚贞自守,或安贫乐道,或充实自信,或知足不争,但在他们的笔下,却总是程度不同地要发出对社会、对民众、对国家、对世界的真实反响。有的,哪怕为之付出生命,也要说出大多数人想说的话,这就是喝粥文人与大多数喝粥普通人的心灵感应了。

古人言:“肉食者鄙”。这一句话,细细琢磨起来,是很有道理的。文学,要都是风花雪月,没有老百姓的真情实感,恐怕也够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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