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夏特利离开纽约后街已经半年多了。这半年多的时间里,后街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变化,依旧是狭窄的街道,低矮的紧挨着的密集小房子。然后是大大小小的孩子三五成群地在街道上追跑打闹。各式各样的小贩子也依旧穿街走巷叫卖着。夏特利母子俩住过的小屋仍旧紧闭着,不知是因为房东一直没有找到夏特利母子俩那样的房主,还是因为其他的什么原因,总之暂时还是没有人入住。门前的那棵大树也仍旧是绿油油的,巨大的树冠挡住了正午的阳光,一切都和从前一样。
在夏特利旧居的斜对面,霍布斯老先生的杂货铺仍旧开着。霍布斯也像从前一样早早晚晚地开门、关门、进货、出货,一切也没有多大的改观。只是他的精神大不如从前了,或许是年纪大的缘故吧,再加上夏特利又离开了他,所以他显得特别暮气沉沉的,也不怎么说话。
夏特利刚刚离开纽约那几天,霍布斯老先生真是不习惯。每天早上,他开门之后就会坐在柜台后跷着脚看报纸。然后等着夏特利脆生生的嗓音来喊他“霍布斯先生”,有好几次他一直等到了中午都没有人来,才恍然大悟:夏特利已经去了英国了,去了那个隔着茫茫大海的遥远地方了。每每这个时候,他就格外沮丧,像失去了宝贝似的打不起精神来,心里空虚极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少了夏特利这个伙伴,霍布斯先生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单调懒散。有时他甚至连报纸都没有心情看。每天开门之后,他就坐在柜台里托着腮帮发愣。他有时直盯盯看着杂货铺墙边的一排木箱子,回忆着夏特利从前坐在上面摇头晃脑地跟他讲新闻时的样子;有时候他又不停地擦拭着柜台外的那一张高脚椅子,觉得不知道什么时候夏特利又会来到铺子里,踮起脚坐上那把高脚椅子。他明明知道夏特利已经到了遥远的英国当伯爵去了,但冥冥之中他又总觉得夏特利还在他的身边。日子是这样的无聊与难过啊。
有时,霍布斯先生想起夏特利淘气的样子,也会含笑着自言自语地说:“所有的孩子都是调皮的,就算他将来要做什么伯爵或是什么子爵的,也不例外啊。”
还有夏特利送他的那块金表,已经成了他贴身的宝贝了。他每天都要将金表掏出来擦一擦,然后打开盖子,认真读一遍上面刻着的字:“霍布斯先生惠存——旧友冯德罗敬赠。”看着这块金表,他就觉得像看到夏特利一样安慰。
到了傍晚的时候,他就早早收拾好店铺关上门,然后背着手慢慢踱到夏特利从前住的旧居。他在旧居外左转转右看看,像是要找回夏特利的身影,但是每一次他都是很伤感地离开那,垂头丧气地回到自己家里。
他每天的生活就是在思念夏特利中度过的,到了后来,所有的设想都成为泡影之后,他不得不接受了没有夏特利的生活。夏特利曾经那样的夸奖霍布斯先生,觉得他是这后街最优秀的人,实际上,霍布斯先生只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甚至有点儿固执的老头而已。他几乎没有其他朋友,日子也便过得十分乏味和抑郁。
这样的日子很快就过去一个月了,他也觉得自己不能再如此沉闷下去。在苦苦的思考之后,他忽然想到了狄克尔,夏特利曾经向他提及过的擦鞋匠狄克尔。他觉得自己该去找找这个年轻人,他也一定像自己一样沉浸在对夏特利的思念中。如果两个人可以在一块聊聊他们共同的朋友,相信一定可以化解他们心中的思念。
说干就干,第二天一早,霍布斯先生就雇了个小伙子帮他临时照看一下杂货铺,他要去拜会一下这位同样也是夏特利好朋友的人。
当他走到后街的街角时,远远就看到了那块大大的金字招牌。也许是周末的缘故吧,人来人往的看上去生意很不错。霍布斯先生嘴里叼着烟斗,慢慢地走到了狄克尔的身边。他也不说话,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看着狄克尔忙得不亦乐乎,他便站在一旁等着。
狄克尔终于擦完了手中的最后一双鞋,一抬眼就看见了霍布斯先生,他习惯地招呼生意:
“先生,擦擦皮鞋,上上光吧,您会精神很多的。”
霍布斯微微地点了点头说:“好吧,那就擦擦吧。”说着便坐在狄克尔面前的小马扎上,把脚放在了擦鞋台上,狄克尔将鞋刷上沾上鞋油,便手脚麻利地干起活来。
“先生,您住在这里吗?怎么不常见到您?”
“哦,我住在上街拐角的巷子里。”
“那您今天出来散步是吧?”
“也可以这么说吧。怎么?有什么好消息吗?”
“听说,公园里正在展览一只格陵兰的大白熊呢,很多人都去看了。”
“哦?这我还不知道呢。”
“听说那家伙在格陵兰吃了不少人呢,非常的残暴……先生,换一只脚吧,这只已经擦好了。”
“嗯……”
“那些被吃的都是些爱斯基摩人,怪可怜的。”
“……唔,小伙子,你的这面金字招牌做得可真漂亮,花了不少钱吧?”
“哎,先生,您的眼光真棒,这块招牌的确是花了不少钱,不过这是我的一个好朋友送给我的。您可能想不到我的这个朋友只有七岁呢,但是他又聪明又高贵,遗憾的是他已经离开纽约了。”
“你说的那个好朋友是不是叫夏特利,他离开纽约是为了去英国继承爵位对吧?”
“先生,你……你怎么知道的?”狄克尔抬头看着霍布斯先生吃惊极了。
“我和他也是好朋友啊。”霍布斯先生说起夏特利,心情有点儿激动,“我是看着他长大的,我和他还是忘年交呢。”
霍布斯先生说到这里掏出了怀中的金表,把表盒里刻的字样指给狄克尔看,狄克尔轻轻读出上面刻的字,又看了看霍布斯先生有点明白地说:“噢,我知道您,杂货铺的老板——霍布斯先生,从前夏特利常常向我提起您。”
“我也知道你呀,夏特利从前也是经常在我的面前说起你。只不过他现在离我们太远了,自从他离开这里,我非常想念他。我想你一定也是这种感觉。如果我们能一块谈谈他,也许会好一些吧。”
“是呀,这一段日子我也很想他。您这个主意太好了,真谢谢您来找我。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夏特利时的情形呢。那天他抱着一只皮球在街边玩,拍着拍着,球一不小心就滚到了马路中。
他不敢走到街心,站在路边直着急,我替他捡了皮球之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了。那时,他还不满七岁呢,打扮得像个小女孩般可爱。从那以后,他每次经过我的鞋摊都会对我说:‘嘿,狄克尔,正忙着哪!’别看他那么小,却非常懂事,要是我遇上了不顺心的事,他总会小大人般地拍拍我的肩,跟我说一些高兴的话题,鼓励我。”
“是啊,多好的孩子啊!为什么要去英国呢?”
霍布斯先生和狄克尔谈得非常投机,大有一见如故的感觉。他们说了许多夏特利的事情,觉得心里非常的畅快,多日来的思念也在这样的话题里得到了缓解。好在早上的活,狄克尔都忙完了,这会儿便正好有时间好好聊聊。他们越说越来劲,转眼间就要到中午了。
最后,他们只好约定第二天晚上,由狄克尔到霍布斯先生家里小坐,这样他们可以说得更加痛快。
狄克尔一直没有什么朋友,夏特利还住在后街时,他也就只有和夏特利可以聊天说笑。夏特利去了英国之后他就更孤单了。现在可好了,霍布斯先生可以和他共同分享夏特利曾经给他们带来的欢乐。
狄克尔的生活一直都很清苦,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相继去世了,他有一个相依为命的哥哥。小时候他和哥哥过的是四处流浪的生活,为了有一口饭吃,他们吃尽了苦头。好在这种艰难的境况并没有使他变坏,反而培养了他的坚韧不拔、不怕苦的精神。他没有读过书,也就没有什么文化,所以也做不了什么高层次的工作,他只能选择这种擦鞋的工作。这工作对于狄克尔来说也是不错的,只要自己肯干、苦干,就可以多攒一些钱,他还打算用自己挣的钱交学费上夜校呢。狄克尔是个好青年,他爱学习、求上进,还渴望结交一些有学问的朋友。
所以,今天接到这位主动与他认识的霍布斯先生的邀请,真是让他喜出望外了。
“狄克尔,你知道伯爵啊,贵族啊什么的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常常看到我的同伴们租借的小说、杂志什么的,倒是有讲一些伯爵的故事,好像还写得挺生动的。比如说什么《伯爵夫人的复仇》、《冠冕的罪恶》之类的。”
“噢,要不你也租借几本来,明天带到我家来,我们也看看,租金由我来付。”
“好的,霍布斯先生。”
两位新结交的朋友,做好了明天约会之后便快乐地分手了。今天的见面对于霍布斯先生来说非同一般,他已经散发了沉淀已久的心情,并为找到一个拥有共同朋友的朋友而兴奋不已。他觉得这样似乎夏特利就离他不远了,他的心情也好得要唱歌了。
第二天晚上,狄克尔早早就收了摊带着霍布斯先生交待要借的书,按照两人约定的时间来到了霍布斯先生的家中。其实,霍布斯先生的家也就在他的小杂货铺的里间,他一个人生活,吃住都在店里。见到狄克尔的到来,霍布斯先生自然高兴不已,他拿出了许多食品和水果热心地招待这位新朋友。然后两个人坐下来,一边翻看狄克尔带来的书报,一边谈论着夏特利的事情。
他们回忆起了有关夏特利的许多有趣的事情,说到高兴处他们会开怀的哈哈大笑;说到夏特利的可爱之处,他们又会静静地回忆他的美好。总之,两个人在一起谈论往事时,时间过得真是飞快。狄克尔的来访,也让霍布斯先生又感受到了从前与夏特利在一起时的快乐。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狄克尔起身要告辞了:“霍布斯先生,打扰您这么久,我该走了,跟您交谈真是件愉快的事。”
“狄克尔,我也一样。你也别着急着回去,我们两个人都是独自一人,倒不如,今天你就留在这跟我共进晚餐吧。”说着霍布斯先生从冰箱里拿出了饮料、水果、各种罐头,还有铺子里卖的果酱、馅饼,摆满了一桌。在霍布斯先生的盛情邀情下,狄克尔也不好再坚持要走了,他们重新又坐了下来。霍布斯先生又开了一瓶果汁,满满地盛了两杯,说:
“来,我们为共同的好朋友——夏特利干一杯!”
“好的,我祝他永远健康快乐!”
“那我希望他永远保持正直善良的品质,别学那些不学无术的贵族们的坏习气。”
“好的,我们干杯!”
两人一碰杯,一饮而尽。这顿晚餐上,他们又说了许多话,真是非常尽兴。这以后,霍布斯先生就常到狄克尔那走走,但更多的时候是狄克尔在傍晚收工之后到他的铺子里来与他畅谈。狄克尔遵照霍布斯先生的要求,经常租些报刊、杂志什么的带到霍布斯先生的家。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看得越多,知道得越多,就越觉得不了解贵族们的真实生活。
“狄克尔,我们这么看报纸好像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得去买一本书来好好读一读,看看贵族们的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要不,我还是不放心。”
第二天,霍布斯先生就上书店去了。要说这可是件新鲜事了,霍布斯先生已经好多年没上书店了,为了多关心一点夏特利的生活,他居然也带上老花镜到书店里一本一本地挑。这一次他打算挑几本书回去和狄克尔两个人好好研究一番。
可是,霍布斯先生看来看去,看了老半天也不知道哪一本才是,他托了托老花镜对店里的营业员说:“麻烦,先生,这儿有卖关于伯爵的书吗?”
“关于伯爵?没有。”
“那关于英国贵族的呢?或者子爵、侯爵什么的都可以。”
“没有,真对不起,我们店里好像没有这方面的书。”
“一本都没有?”霍布斯先生有点失望了,“那有没有关于女伯爵的呢?”
“好像也没有。”营业员歉意地摇了摇头。
“嗨,怎么都没有呢?”霍布斯先生叹了口气,正准备跨出店门,这时店员又叫住了他,“喂,这位老先生,这儿有一本书也许您用得着。”说着他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书说:“你看,就是这本——哈雷生·恩斯威写的《伦敦塔》,讲的是英国的故事,也许也有贵族吧。”
霍布斯先生粗粗看了一下,便掏钱买下了这本书。
买完书,他又顺道拐到了狄克尔那,告诉他晚上到他杂货铺来,一起读这本新买的书。”
到了晚上,狄克尔如约而至。用过晚餐后,这两个好朋友便埋头读起了《伦敦塔》。这本小说的确挺有趣的,讲了许多发生在英国伦敦的事情。其中有一段还描写了英国女王玛丽时代的残暴故事。书里写女王玛丽统治时期,治理国家都是用很凶残的手段,处罚人民也是用很恐怖的刑律,比如说斩头啦,烙刑啦。读得霍布斯先生直冒冷汗,一会儿抽烟,一会儿看看狄克尔。
“哎呀,这英国的女人都这么可怕,夏特利到了那里岂不是很危险。这可怎么办是好……多好的孩子啊,为什么偏要去当什么英国贵族呢?看来是凶多吉少啊。”
“不过,这都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好像没有听说什么砍头、烙刑之类的吧。再说夏特利还是个孩子,他总不至于触犯什么刑法吧。”
“说的也是,不过,还是小心为妙。即使没有这么恐怖的刑罚,英国也还是有坏人的,也得叫他提防着点。”
也可能是因为这件事吧,霍布斯老先生好几天心里都不安心,老担心有什么不妥。好在没过多久他就收到了夏特利寄来的第一封信,信上写了许多城堡里的美景和老伯爵对他的爱护,他的信里充满了幸福与快乐。这才让霍布斯先生稍稍安了心。
晚上,狄克尔来访时两个又把夏特利的信反反复复读了几遍。他们为夏特利感到高兴,又很佩服他,因为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能把信写得又长又好,实在难为他了。
两个人读完信就打算分别给夏特利回信,到时一块寄去。但写信对于狄克尔来说,真是一件伤脑筋的事情。因为他没有多少文化,也认不了几个字。从前和哥哥一块住的时候,他上过两三个月的夜校,学会了一些简单的文字运用。后来夜校没上了,就靠着自己读书看报继续学习,遇上了不懂的字他就问别人。有时夏特利还会把艾罗尔夫人教他的字再教给狄克尔。这样日积月累,勤奋的狄克尔所学会的东西多多少少可以应付日常生活的需要了。只不过要他正经八百地写上一封信就比较难了。
狄克尔是个苦命的孩子,这大家都是知道的。从前跟哥哥一块生活时,虽然艰苦点,但是哥哥非常爱护他,挣来的钱一直把他培养到能够做小工的时候。兄弟俩相依为命,日子是很清苦却也很快乐。不用说生活上的照顾,就连狄克尔学的那点知识也是在哥哥的努力下才学到的。
可是好景不长,哥哥迷上了一个叫明娜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还算漂亮,就是脾气太坏了。哥哥结婚以后,狄克尔便和哥哥、嫂嫂住在一块。嫂嫂待他非常刻薄,常常无缘无故地乱发脾气、乱骂人,狄克尔不想哥哥太为难,就全都忍了下来。后来,哥哥嫂嫂生了个小孩,这下子生活更是乱了套了。嫂嫂不好好地带小孩,就叫狄克尔照看。孩子那么小,总是哭闹,狄克尔根本没法照看。小孩子没日没夜地哭,一哭,嫂嫂就骂狄克尔,甚至手里抓着什么东西直往狄克尔身上摔。有一次,小孩子又哭了,嫂嫂的手里正好拿了一个瓷盘,她竟然也将瓷盘朝着狄克尔扔过来。结果没有扔中狄克尔,却砸在了小孩子的下巴上,割破了皮肤流了很多血。医生给小孩缝了几针,小孩的下巴上就留下了伤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