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还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查,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迷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九点十五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
“哈,我们的人都到了。”福尔摩斯边说边系粗呢大衣的扣子,然后从架子上拿下了那根打猎的鞭子,“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伦敦警察厅的琼斯先生吧?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梅里维瑟先生,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搭档。”
“你看,医生,我们又一起行动了。”琼斯还是那副很神气的样子。“我们这位朋友是个猎神,他需要我这样的狗去帮他捕获猎物。”
“希望我们今晚的行动别白费了。”梅里维瑟先生嘟哝着。
琼斯说:“先生,你应该相信福尔摩斯,他总是很有办法的,尽管他那些办法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具备侦探的素质,有时比官方警察的推断都正确,真的,我没夸张,比如在侦破萧尔拖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盗窃案中就这样。”
陌生的梅里维瑟先生不屑地说:“琼斯先生,你这样说我也不反对。不过,我错过了一场牌局,二十七年来我可是第一次在周六晚上不打桥牌。”
“我想,”福尔摩斯说,“你很快就会发现今晚不仅赌注下得很大而且牌会打得更精彩激烈,梅里维瑟先生,你今天的赌注大约有三万英镑,琼斯先生,你呢,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要抓的那个人。”
“约翰·克雷!这个杀人犯、强盗、小偷、骗子,梅里维瑟先生,他年龄不大,却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头。抓住他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们必须对他高度警惕。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头脑相当灵活,尽管我们知道他到处作案,可就是抓不住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注意他好多年了,可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
“我想今晚我能给你介绍一下,我也曾和他打过一两次交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了,现在十点多了,我们该行动了。你们两位坐前面那辆车,我和华生坐后面那辆跟上。”
一路上,福尔摩斯没说什么话。他背靠在座位上,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乐曲。马车在迷宫般闪烁着煤气灯的街道上穿行,直到法林顿街,福尔摩斯才开了口。
“快到了,”福尔摩斯说,“梅里维瑟是银行的董事长,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而我把琼斯带上,是因为他还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尽管他有点笨,但对他要抓的人,他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好了,我们该下车了,他们在等着呢!”
我们到了上午去过的那条繁华的街道。把马车打发走后,梅里维瑟先生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闪进一扇侧门后,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走廊尽头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维瑟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扇看了让人有几分恐惧的大门前面。梅里维瑟先生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走上一条散发泥土气息的通道。把第三道门打开后,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形地下室,地下室里堆满了大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还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起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很难进来。”梅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地捅了捅地板石,“哎呀,上帝,听起来下面是空的!”
“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很严肃地说,“别给我们的行动添麻烦,劳驾你坐到一个箱子上去行吗?”
梅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到了一个箱子上。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借着灯光,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石板间的缝隙,只一会儿,他就满意地站了起来,把放大镜放进口袋。
“我们还得等一个小时,”他说,“在那个当铺老板沉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的,他一睡着,他们就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他们干得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多。华生,我看你已经猜出来了,我们这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分行地下室。梅里维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有兴趣。”
“这里有法国的黄金,”这位董事长轻声对我说,“我们已经接到警报,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的黄金?”
“是的,几年前,我们为加强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你们现在都看到了,我们至今连箱子都没打开,金币原封不动地放在这儿。我坐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铂纸包着的法国金币。我们这儿库存的黄金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得多。没想到竟然走露了风声,董事们对此一直忧心忡忡。”
福尔摩斯说:“你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得准备一下,我估计一小时内事情就会弄清楚的,梅里维瑟先生,我们得把提灯用灯罩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只好这样了。我本来带了一副牌,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牌,你也就不会错过牌局了。可我们的敌人恐怕快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不能亮灯,以免发生意外。首先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家伙都是胆大包天的人,我们要趁他们不及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否则很危险。我就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到那些箱子后面去躲着吧。等我把灯照到他们身上,你们就扑上去。要是他们开枪,华生,你就别手软,干掉他们几个。”
我拿出枪,上好了膛,把它放在我前面的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给罩上了,我们突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这么大了,我还从未经历过这种黑暗。我闻到一股烧焦的金属味,这说明灯还亮着,一有动静福尔摩斯就会把灯罩拉开。我们在紧张的气氛中等候着,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他们只有一条路,”福尔摩斯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就是退回科伯格广场的那家当铺,琼斯,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去布置了吗?”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员守在大门外了。”
“这样我们就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我们好好等着吧!”
时间过得真慢!我事后对了一下表,我们只不过等了一小时十五分,但我当时却觉得等了一夜。我手脚麻木了,都不敢活动一下,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的听觉异常灵敏起来,我不仅能听出福尔摩斯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粗重的呼吸声是琼斯的,而那位董事长发出的是微弱的叹息。从我藏身的箱子向前望过去,能够看到石板。突然间,我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一丝光亮。
开始还只是火花般零零星星地漏了出来,然后,这些一点点的光亮连成一条光线了。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了一条缝,一只手伸了上来,在光亮的地方四下摸着,这是一只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手摸了一会儿又缩回去了,四周又是一片黑暗,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亮从石板缝里透出来。
那只手消失一会儿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中间一块宽大的石板翻了过来。一个四方形洞口出现了。灯光从洞口射了上来,紧接着,一张清秀的脸在洞口边露了出来,他四周扫视了一遍后,两手扒着洞口往上爬,不一会儿他就爬上来了,他站在洞口边拉下面的同伙,那个同伙也身手敏捷,他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一头乱蓬蓬的火红头发。
“一切正常。”他低声说,“带凿子和口袋没有?——天哪!阿奇,快逃,跳下去!别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另一个则猛地往下跳,只听“嘶”的一声,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一支左轮手枪伸了出来,福尔摩斯的猎鞭猛地一抽,手枪掉到地上了。 福尔摩斯不急不慢地说:“没用的,约翰·克雷,你跑不了。”
“我看是的。”对方竟也非常平静地说,“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我们有另外三个人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是呀?!你们布置得很周密,我得向你们表示敬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说,“你出的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挺周密的。”
“你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尽管他钻洞的动作比我快。”琼斯说:“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把他铐上时,我们的猎物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最好用‘阁下’和‘请’字!”“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嘲笑着说,“那么,阁下,请你上楼吧,然后我们用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这样行吗?”
“这还像话,”约翰·克雷说着,向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在琼斯的监护下默默地走了。
我们跟着也离开了地下室。“果真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梅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代表银行方面感谢您,毫无疑问,是您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福尔摩斯说:“我为这个案子花了一点钱,我想银行会帮我付帐的。除此外,我已经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光听一个红发会不平凡的故事,我也长见识不少。”
天亮后,我们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兑苏打水时,福尔摩斯向我解释说:“华生,不知你看出来没有,这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荒唐的红发会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后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那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个办法虽然有点古怪,但很管用。毫无疑问,克雷是因为他同伙那头红发而想出这个绝妙主意的。每周四镑对当铺老板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对想得到几万金币的他们来说,根本小菜一碟。所以他们先在报纸上登广告,然后由一个坏蛋去租办公室,另一个坏蛋怂恿当铺老板去应聘。这样一唱双簧戏,老头很容易地就支开了。他们就有时间干他们想干的事。当初我一听到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时,我就觉得这肯定有什么阴谋。”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当铺里有女人,那么我可能会认为他只不过是想做些风流快活的勾当。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店里的生意又小,没什么值得如此费心费力费时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们的目标是店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伙计喜欢照相,成天往地下室跑,那么,问题肯定在地下室。随后我又询问了一些他伙计的情况,结果发现他是全伦敦最冷静、最聪明、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的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的事。这会是什么事呢?除了挖一条通往其它地方的地道外,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费时的事。
“我们到现场去侦察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个。你很奇怪我用手杖戳地面,其实我是为了弄清楚地道是通向前面的,还是通向后面的。当我知道他不是通向前面的后,我就去按门铃,结果,正好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伙计来开门。以前我们是有过较量,但从没有面对面看过对方。我没去看他的脸,而是低头看他的膝部。你可能也看到了,他裤子的膝部又脏又破,那是长时间跪着挖地道弄成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一个疑问了,他们挖地道是想干什么。后来,我在它的周围查看,发现他们的铺子和城郊银行相隔不远。迷底彻底解开了。当你在听完音乐回家后,我去了趟伦敦警察厅,又拜访了银行董事长。最后的结局,你全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动手呢?”我又问。
“哦!红发会解散是一个信号,这说明,他们不在乎当铺老板是否在家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挖好了。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使用地道,否则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会转移。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合适,他们有两天逃跑的时间。所以,我觉得他们会在当晚行动。”
“你的推理真绝了!”我禁不住赞叹起来,“这么长的一连串推理,竟然全被你说中了。”
“这样可以让我不感到无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又无聊起来了,我需要在忙碌中过日子,这些案子真帮了我的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分呢!”我说。
“也许是吧,”他耸了耸肩,“多少有一点点用,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人是渺小的,造物主才是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