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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少年不共此山齐

第三十八章少年不共此山齐

满街的人都望着他们。

林啸风对拦路的两位阳光一样的少年男女很有好感。

他也有过花样年华,热血年纪。

于是,林公子立刻拉紧缰绳,白驹止步,在马上客客气气地拱拱手,说:“二位有什么事?为什么拦我的路?”

余七蓝袍衣角一甩,拱手为礼,高声道:“阁下是不是江南四公子之一的林啸风林公子?”

“正是。”

“在下余七,见过林公子。”

“余七?”林啸风不禁为之动容:“是不是号称快剑的余七?”

“不错。”

余七挺胸:“在下是来请林公子比剑的,请林公子务必拨剑。”

那是一个剑的时代。

剑客就是那个时代比较受人尊敬的特殊的群体。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剑客不等于杀手,杀手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剑客要遵从一些准则,比如,比剑就讲究双方一对一公平决斗,外人只能看,不能插手。而且一方提出比剑,另一方原则上不能拒绝――那是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林啸风不想比。

他快马加鞭赶来,是来找小秋的,不想节外生枝。

“我知道你走了很远的路。”看着林啸风一身的风尘,余七说:“你一定很累,很饿,你可以先休息一会,吃点东西填饱肚子,我还可以陪你喝一点酒,然后我们再公平比剑。”

这确实是一个很合理的建议,何况在长安大街两旁如此众多的少女崇拜的目光注视之下,林啸风实在说不出“拒绝”两个字,他实在丢不起这个人。

他可不能砸了“白马啸西风”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权力、金钱、美女、名利是最容易让人迷失的东西。权力、金钱、美女比较直观,大家都看得到,可是名利这东西就不一样,它是人们脑海中的一种观念,是一种无形资产。就象一种精神鸦片,慢慢就会上瘾,最终无法摆脱。

林啸风就为“名”所累。

长街并不是适合决斗的地方。

房顶上却再合适不过了,既可以有足够的空间施展,又可以让更多的人参观。如果没有人看,没有人喝采,岂不成了锦衣夜行?

既为“名”,当然希望知道的人越多越好。

“尽管骑了半天的马,不过,请放心,我身体素质很好,并太不累。”林啸风露出让少女们发疯的微笑,音调柔和,说得声音刚好附近的人都能听到:“我来的时候在枣林园吃了一碗鸡汤面,现在也没有饿,要比剑我们现在就可以比。”

“好”余七很高兴。

琴嚷道:“我来给你们当裁判。”

“谢谢姑娘。”林啸风在马上欠欠身:“请。”

首先纵上屋顶的是余七,他比谁都急。

他的轻功实用而有效。

――“武功不是用来看的。”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林啸风却不急,他本身就以轻功见长,当然要在人们面前卖弄一下。

他用的轻功叫“登云梯”,只见他就从白马上轻飘飘地纵起来,身体在空中连变几个姿势,轻飘飘地落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

姿势优美,如行云流水,引得长街一片叫好之声,有些少女竟然看得痴了。

白衫长剑,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房屋纵横,一间连着一间,屋顶上两人一白一蓝,迎风傲立。长街上万人涌动,人人翘首屏息而待。

人群中有一个人,披着一件藏青的袍子,双手袖在袖笼里。半眯的双眼死盯着林啸风,眼里象有把刀子。

这个人就是雍大总管。

他的信息一点也不比余七慢。

林啸风还在来城的路上他就已经知道了。

当世著名的铸剑大师卞三剑所铸的剑中,有两把剑为名剑,一曰秦淮,一曰电。

秦淮是卞大师年青时所铸。当时他风流倜傥,是周游秦淮烟花之中的名士,所以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电是卞大师中年所铸,这时候正是春风得意、雄姿英发,他强调剑的精髓全在一个快字,他希望这把剑快如闪电,取人性命于瞬息之间。

这两把剑一在林啸风手里,一在余七手中。

――林啸风请名师再铸秦淮之后,剑法早已一日千里。

――余七使剑以快着称,深得剑之精髓,是当世少年之俊杰,否则,邹夕锋也不会让他作女儿的保镖了。

这样两个人碰在一起会碰出什么样的火花?

两强相争,“秦淮”和“电”孰优孰劣,林啸风和余七谁强谁弱?

答案就将在这一战中见分晓。

所有的声音都静了下来。

余七是一个很随便的年青人,一身蓝袍随随便便披在身上,一头长发也是随随便便绾了个结,风一吹,乱发在风中飞扬,一柄名剑就这么随便便便挂在腰间,甚至连剑匣也没有,人也以一种非常散慢的姿势、随随便便站在屋顶。

可是他的整个人在一刹那竟充满了野性和劲力。

林啸风不一样,头发梳理得非常仔细,还戴着一顶冠,一袭白衣一尘不染,衣服裁剪得很合体,衣料、手工都是一流的。气质高贵不凡,连站立在屋顶翘起楼檐的一块瓦片上的姿势也是一丝不苟,找不出任何瑕玼。

整个人看起来,风流俊朗,已非人间。

你根本想象不出,昨夜他只小睡了片刻,为的只是让白马休息加料,从昨天到今天,他几乎都是在马上奔驰,心急如火、十万火急地奔来,早已累的人疲马乏。

林啸风参加过很多比剑,以武会友,切磋技艺,最刻骨铭心的一次是与小秋比剑。

那次他败在小秋手里。

――小秋是他最好的朋友。

小秋用一柄素有秦汉古风的“天涯剑”,砍断了他那把轻灵如风的“秦淮剑”。

“天涯剑”宽而短,“秦淮剑”长而窄,两者各有千秋,这一战公平而又合理。

失败并不一定是坏事――它会激励你去学习,去提高――这就是比剑最大的意义。

林啸风重铸“秦淮”后,剑法一日千里,用剑比过去更敏捷、更轻灵、更迅猛。他以为今天的比剑与过去没有什么不同,能与“快剑”余七作一次君子之搏,何尝不是一个优秀剑客快慰之事。

可是他错了,错得非常厉害。

余七是剑客是君子,可雍大总管却是毒蛇是小人。

这一错误让他坠入了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

林啸风一上屋顶,就感到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这个压力就是余七施加的。

余七就象一头待人而噬的野兽。

高手之间对决,不到相遇,你很难知道谁更厉害、更可怕。甚至今天你能取胜,明天就可能成败。

一个剑客出剑之前,他的勇气、意志、体能、耐心以及求胜的决心都是非常重要的。余七就有一种极其强烈“求胜”的渴望。

他只求一胜。

“好!”

下面满街突然响起一片叫好之声,就在这“好”声中,一场惊心动魄的对战拉开了序幕,就在这一声“好”中,两人瞬间已交手几十招。

首先出剑的是林啸风林公子。

出剑的先机同样很重要。一手占先,次次占先。以一招“两仪风云”开始,在一刹那他就向余七攻入了几十招。

琴瞪大了眼,在下面看。

两人在屋顶上乒乒乓乓地打起来,均是以快打快,“秦淮”和“电”两柄剑都是长而窄,以轻灵迅捷见长,开始还可以看清楚人,到后来只见一白一蓝两条人影在屋顶跳窜,最后,竟分不清白,看不见蓝,唯有一片令人窒息的耀眼的剑光!

快剑特别消耗体能。

战了一会,林啸风明显感到了疲态,外人看不出,行家却看得出――他的出剑速度放慢了很小的一点点。

雍大总管看得出,他一直在认真地看。

他袖在袖笼里的一只手忽然抽出来飞扬了一下,在人群中根本没有人注意这个细小的动作。

这个动作却可以要林啸风的命!

林啸风忽然感到握剑的手臂上轻轻地麻了一下,就象蚊子盯了一下。平常被蚊子咬一下并没有大碍。

可这是一只不一样的蚊子。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迟钝,肌肉和关节开始起一种可怕的变化,动作几乎要僵硬。

就在这时,余七已经一剑挥来,砍断了林啸风持剑的那条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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