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剧,又名子弟戏,是福建省五大剧种之一,也是福建所有剧种中较为年青的一个。芗剧是用闽南语演唱的地方剧种,后传至整个闽南地区以及台湾、东南亚等地区。芗剧前身为台湾歌仔戏,两种戏剧同根同源,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是同一剧种的两种不同称呼。
明末清初,民族英雄郑成功收复台湾时,闽南人民随之入台参与开发台湾。入台的闽南人民将流行于闽南地区的“锦歌”带入台湾,并很快在台湾人民中广为流传。漂泊在外的闽南人民和台湾当地人民经常一起演唱“锦歌”,渐渐地就成立了一些专门演唱“锦歌”的“乐社”和“歌仔阵”。这时候的“锦歌”已经吸收了台湾当地的民间小调和其他剧种如京剧、梨园戏、高甲戏等的表演艺术的精华,最终发展形成为新兴的剧种——歌仔戏。
1928年后,台湾歌仔戏被返回家乡的闽南人民带至闽南地区,并在漳州、龙海、厦门等地非常流行。抗日战争期间,霸占台湾的日本侵略者为了扼杀台湾人民的民族意识,采取文化同化政策。强行要求歌仔戏演员穿着和服表演,并挖空心思篡改歌仔戏剧本。歌仔戏演员如有不从,即遭封杀。歌仔戏演员被迫转行,歌仔戏面临前所未有的艰难处境。
热爱歌仔戏的艺人们,为了维系歌仔戏的生命,将做为歌仔戏主要标志的“台湾调”进行改造,加入其它戏曲元素,创造了一种新的唱腔,名为“改良调”。歌仔戏也因此被称为“改良戏”。
抗日战争胜利后,台湾回到祖国怀抱,歌仔戏的“台湾调”才又重新出现。新中国成立后,歌仔戏流行于漳州平原芗江(九龙江流经漳州地区时的别称)流域,故改名为“芗剧”。
芗剧的传统剧目有500多个,其中《陈三五娘》、《山伯英台》、《吕蒙正》、《杂货记》被戏剧界称为歌仔戏“四大柱”。芗剧在行当、表演艺术、脸谱、服装、乐器等方面基本模仿京剧。芗剧原先的角色比较单一,后吸收京剧的特点,行当才趋于丰富。芗剧音乐极富特色,源于闽南地方音乐,后又与台湾地方音乐相结合,具有浓郁的闽南民歌色彩,乡土气息浓厚。芗剧长于抒情,曲调优美,有“说唱”元素,还有凄婉忧郁的“哭调”,现场感染力极强。芗剧的主要伴奏乐器为京胡、唢呐、椰胡、三弦、大管弦、月琴、芦管、单皮锣、鼓等。
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漳州各地均有专业芗剧剧团,芗剧表演艺术逐渐趋于成熟。1960年,原漳州实验芗剧团曾进行全国巡回演出,进一步扩大了芗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文革期间,各地芗剧团相继解散。粉碎“四人帮”后,芗剧又重新登上历史舞台。1979年,漳州市芗剧团进京参加建国30周年献礼演出,新编现代剧《双剑春》受到首都各界的一致好评。此后,漳州芗剧还先后两次出访新加坡,受到当地华人华侨的热烈欢迎。
芗剧,为海峡两岸人民所喜闻乐见,是闽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峡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在增强台湾同胞的文化认同感,维护祖国统一大业方面,具有其他剧种不可替代的作用。芗剧,必将在海峡两岸的交流发展中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