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语式,是写作者选择了一种言语的表述方式。传统认为有两种:一种为讲述,一种为显示。自后现代以来,我以为出现了另外两种方式:第三种方式,姑且叫它为干预式。一定意义上讲干预式也是传统的。第四种寄生式,是从显示中分离出来的。
下面我们分别叙述这四种方式。首先说语式是我们要对小说话语方式有一个整体把握才有利于深入言语的内部。这四种话语模式,其实为两种,讲述与显示是限制性模式。而干预式和寄生式实际上是一种混合模式。然而四种模式各有优点特色,你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实际上便是对另外方式的放弃。
1.讲述式。按杰姆逊的说法,讲述法,指在一部小说中,作者常常进入作品,告诉你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当然是作者认为具有真实性,有意义的东西。(《后现代主义与文化理论》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简单说便是作者在给你讲述一个故事,并提示你重点与意义。
话说宋高宗南渡,绍兴年间,杭州临安府过军桥黑珠巷内,有一个宦家,姓李名仁,见做南廊阁子府募事官,又与邵太尉管钱粮。家中妻子,有一兄弟许宣,排行小乙。他爹曾开生药店。自幼父母双亡,却在表叔李将仕家生药铺做主管,年方二十二。那生药店开在官巷口。忽一日……
(《警世通言》251页齐鲁书社)
这里是《白蛇传》的故事,我们从开篇二字,话说便可以清楚这个故事是作者讲给你听的。作者讲述他只会讲他认为重要的内容,会有一个意图在其中,《白蛇传》题旨是不分人妖只要惩恶扬善,救人济世便是好的。作者讲述他把一切看见的都告诉你,或者采用虚拟的手法,那也是作者视线内的一切事物。例如西湖及许仙、白娘子活动的场景,告诉你怎样看待人物,他们的行动、语言、手势、表情,而不是让人物之间彼此评价。同时讲述者还会特别注意抓住你,让你随时感到会发生什么,总有重要的东西等着你。讲述活动便是故事与人物展开与行动的过程。讲述者就是这么一个信息传导者,高明的讲述者会含而不露,每在关节紧要处,恰到好处地停顿与提示。讲述特别是中国小说的一个传统。宋元话本,实际上都是说书人的脚本。明清的长篇小说也一律使用讲述的方式。连《红楼梦》也不能例外。讲述有两个要素决定它是通俗性的:一,凡所能用语言对大家说的,一定是通俗的;另一点故事性是抓住听众的唯一法宝,故事是对拟想中的大众的,因而它也注定是通俗的。讲述便表明在口头上的言说性,即有可言说性那便一定是有可读性。中国传统小说都是如此。讲述是一种方式,它可以针对小众讲述,也可针对专业讲述,这都不影响作品的品位。这也表明讲述也能产生伟大的作品。鲁迅的大多数作品都使用讲述,《阿Q正传》讲述方式很典型。老舍的重要作品《骆驼祥子》、《离婚》及大多数作品都是讲述,而且老舍还很浓厚地保留了话本的痕迹。讲述的好处在什么地方:一,讲述能够很好地调整读者与故事的距离,说书可以把故事推得很遥远,也可以拉得很近,甚至是耳语式,这样便有了亲切感。二,你是听人物与故事的行为,你不必担心要害与意义,因为讲述者会在故事进程中给提供各种信息。他告诉你一切,便不用你猜摸。三,讲述是一个民族文化的传统习惯,你永远在一个文化氛围里感受生活,你感到在听自己的故事,会有一种亲情感在其中。四,讲述者控制所有信息,因而一个智者会把许多属于他的思想含而不露地告诉你,讲述的小说也同样可以启智启思。当然这种讲述式不适合现代心理分析小说,不适合精微细致的思想表达,也无法表达幻象纷呈,意识飞动的人物体验。简单说,讲述适合表现人物和故事的外部行为,而不适合内部描写。还一个值得注意的,讲述很容易造成文本声音的单一化,因为一切属于动植物,山水,城市,各种人物的一切活动都通过了讲述者过滤,那么你听到的一定只是讲述者的声音(思想观念)。
2.呈示式。布斯《小说修辞学》称之为显示。呈示式是指那个讲述者退场,由显在变成了隐在。呈示式比较复杂,它可能是作者视点寄在主人公上,从他的角度来处理周围的关系。也可能是一个我,作为众多人物的一员,仅以我的视角去观察,并不介入其去讲述。更多的一种是作者采取全视角,焦点随处移动、调整、变化。整个文本只有一个客观世界在自主地全能的活动。没有一个外部的人与物去中间活动,也没人告诉你文本中的一切秘密。凡属文本形式和内容的思想均是你看完后担纲一个统摄者,来组织展示整个文本,通过分析估评才能获得的。郁达夫的小说基本采用了显示的方式。《迷羊》以我的视点,但我是其中的主人公。《沉沦》则始终有一个第三人称视角在和人物移动,身份很适合。《她是一个弱女子》则以郑秀岳为主人公的视角。《迟桂花》与《碧浪湖的秋夜》都是以人物活动变化来改变视角,是一种全聚焦式的。
他的四周都是黑沉沉的夜气,仰起头来只见得一弯蓝黑无穷的碧落,和几颗明天的秋星。一道城墙的黑影,和怪物似的盘踞在他的右手城壕的上面,从远处飞来的几声幽幽的犬吠声,好像是在城下唱送葬的挽歌的样子。
(《郁达夫小说》98页,浙江文艺出版社)
这是郁达夫小说《秋柳》中的一段文字,它严格控制在质夫的视听感知之内。不提供质夫视域之外的任何信息。你在这儿找不到讲述者。他以书中人物质夫的活动和观察视点展开文本,因而小说中你只看到各种人物交往的关系及故事向前的发展。很显然小说中取消了一个讲述者的痕迹。这是一种现代小说(自福楼拜以后至后现代主义时期)的表达方式。取消讲述者的好处何在?其一,读者和文本的人物与故事直接交流,避免隔了一层的感觉。其二,它让事物与人物直接显示出来,具有更高程度的客观性,使人相信文本提供的这就是真的。其三,更好地诱导读者参与其中,他会自动去判断人物、场景、故事中的一切,每一个人都会产生出自己的独特感受。
据我的经验,如果我们选用历史或民俗的叙述,表明人物故事都是已发生了的,我们从后面去追踪人物、故事,使用讲述式很有魅力,但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讲述的故事、人物意义表述得太满,应留有空白,留一些读者创造的东西。而故事与人物是当下的,是你的实际生活中正在发生的,你在写作时,你自己都无法对全部人物与故事进行整体的把握,纯粹体现了一种现代创作方式,这适合选择呈示式,使作者与文本进程保持同步关系。这样更符合现代小说的本质要求:即故事正在发生的幻觉。
讲述和呈示是两种大的叙述方式,仅是一个大致的划分,实际上,古往今来的创作者并不那么严格的区分,讲述中也会有呈示,而呈示的方式中也会有讲述。《红楼梦》写日常的贾府生活的行动大致都是呈示的,但《红楼梦》作为整体方式它绝对是使用的讲述方式。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中国故事的讲述方式比西方不同,中国小说的讲述大致只会在行为推进中有浓厚的痕迹,而对人物动机和主题的揭示并不多,并且不喜欢众多议论,偶尔有说书人的议论,那是为了吊胃口布置的一种悬念。或者在主题故事之前采用一个入话,说一个相关的小故事铺垫一下,再进入大故事。话本小说都走这一条道路。但西方菲尔丁的《汤姆·琼斯》讲述过多的在议论,在动机与意义上的揭示,甚至包括作者的伦理宗教态度。这与西方人重视小说的理性阐释有关。即使是呈示,大量的人物内心活动,心理辩证法的大量介入,使心理呈示也变得像讲述人在给你剖析一个心理现象。这是中西小说最大的差别。中国小说的心理活动是隐藏在叙事之后的。切忌把心里话都说白了,更别把内心冲突挑明了展示出来,这与中国传统文化习惯有关,重行动,轻心理。
萨特对这两种方式有精彩的说法。他认为在一个文本中即使删除所有这些各种形式的作者声音,我们所剩下的也还将向我们揭示出一种令人羞愧的人为做作(转引《小说修辞学》2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所以讲述与显示的要害并不在于讲述人是否在文本中出现与否,因为一切文本都是写作者的结构,仅在于写作者从指导思想上告诉读者多少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一个叙述视角的问题,讲述式是指作者胸有成竹,其故事与人物了然于心,讲述人说的故事有从后面跟踪叙述的性质。而呈示则要求讲述人和读者与文本保持同步,作者并不预先知道得更多。说白了是读者有可能更多地参与活动,引起读者更多的思索。但是呈示和讲述比较,显然缺少了一种作者的声音,却可以使文本更好地保持客观性、中立性、冷漠性、公正性。也就是说,有一种平等的价值观在文本里面,众多人物,读者均可以自由对话达到巴赫金复调小说的目的。如果依照萨特的说法,显示的小说也不能做到把作者彻底从文本中赶出去的,藏得再好的作者必然会在文本中泄露自己的情感、思想及写作诡计。我们大可不必太在意追求作者在文本中声音多少,关键找到一种适合作者本身的讲述方式,同时该讲述方式又是适合文本所陈述的人物与事情的和谐程度。
3.干预式。讲述式中其实也带有干预式,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一种。现代干预式是作者在写作途中,在紧要关节的时候,将文本停下来让人物与故事间断一下,由作者出面来说一些技术上的事。他准确地告诉你写作的时间、地点,作者情状、心境,重要的是作者告诉你他将采用什么手段,包括对文本的注释与评论,相当于传统小说所说的插入议论。但是真正现代小说的干预式和传统小说的干预式是本质上的不同。讲述中的干预,作者出面说他讲的文本中的人物与故事如何有根有据是真实的,唯恐作者认为有假。而现代小说干预式,他决心告诉你文本一切真相,直接揭露其虚伪,然后告诉你我如何作假的方法。最早的干预式是法国作家的《伪币制造者》,早期的叙事干预还比较简单,到后现代主义文本时,叙事干预成了一种地道的元叙述。是一个我告诉你我如何写作的过程,关于一切技巧方法的过程。美国作家的小说《如何讲述真实的战争故事》,确实讲了一个越战中的故事,通过雷蒙、桑德斯转叙越战中他们玩游戏,误伤,误炸。但没有正面写如何战争,插进了大量作者关于战争的述评。这个小说说的是越战,倒不如说是作者关于战争一些极为本质的看法,更深刻地揭示了战争的荒谬。最后他说,当然,一个真实的战争故事从来不是关于战争,而是关于阳光,黎明的天光洒在河面上,你知道你必须渡过这河向山挺进,做一些不敢做的事。这是关于爱和回忆的故事,是关于悲伤的故事。是关于从不回信的姐姐,和人们永远不想听的故事(《美国后现代小说选》138页,青岛出版社)。这个小说只有桑德斯、雷蒙,基利越战见闻中的几个游戏性细节,例如误炸了手榴弹,误爆了105饵雷,杀了小水牛,玩玩拉线盘,在夜晚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在一般人指认的战争中我们并没见到什么特异的东西,作者借这一些不断陈述他对战争的看法,不断强化这些就是战争。文本显然有另一个意图,用这些荒唐性的细节,加上我反复强化的真实战争,达到解构战争的目的。这时候文本中的叙述干预已成为揭示内在含义极为重要的一个部分。可见这种干预式既是形式的,也是内容的。并且把我们引入一个更深层次的思考,我们的虚构叙述到底要告诉读者,这些是真的呢,还是这些都是假的。如果是真,我们要保持和虚构认同,如果是假,我们要彻底揭露其虚妄。
4.寄生式。作者本人如同魔鬼附身,把自己寄身于某人某物,某动物。通过他的行为方式或视角来叙述文本中发生的一切。最常见的是以主人公的口吻叙述。这种寄生式自古以来均常有,是很好理解的一种方式。一般把它归为显示的方式。这是不错的。我所以提取出来,是因为这种方式中有一个第一人称——我,读者有时是很难分清主人公和作者我的差别。特别是那些自传式的,流浪汉式的,主人公是一个人物,但他又很难和作者绝对分家。这表明作者融入人物以后,在人物表述时留下了真实作者我的一些痕迹。这便导致了叙述复杂化。因此寄生式很难说是一种严格的显示方式。主人公变成了一种复杂的声音。寄生式的叙述古今文本很多,几乎不用举例,需要特别细心的是分析主人公的声音。什么语境下是主人公,什么语境下是作者声音。
言语的语式无疑是重要的,它与文本的叙述视角相重叠,特别是我们要找到文本的多重声音,语式便是一个极好的切入口。语式还决定了我们在叙述上选择了适合于作者本人的一种表达方式。如果注意分析中外文学史上的作家,你会发现许多作家他一辈子就适合一种语式,而且将这种语式发挥到极致。有的作家一生却总在不停地变换语式,用不同的话语方式跟读者说话。区别二者根本上是和作者生活有关,与才学有关。比较传统的,总在一个地域文化里开掘材料的作者,容易使用一个固定的语式。一个不断游走,在不同生活领域活动,或者喜欢探索一点新方法的作者,他的语式是不会固定的。我以为四种语式各有优长的地方,每一种语式都能写出伟大作品。最关键的是在合适的语式中选择与它贴切的叙述对象。博尔赫斯的叙述很精致,也很独特。但他绝大多数的语式选择是讲述式。而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又尽量地剔除讲述的痕迹,而使用呈示的方式。因此我们不能从语式上孤立地判断文本的成就高低与伟大。倒是每一种语式都有一些特殊的技巧,需要我们应细心体察与琢磨,达到语式技术上的炉火纯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