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把资本分为三大类,即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信用资本。改革开放以来,前两种资本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惟独信用资本至今未能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在中国目前的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不仅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等实体性或实质性要素供给不足,而且信用资本等非实体性或非实物性要素供给尤为严重不足。有人甚至认为,信用供给不足即信用缺失已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本章就中国目前第三配置失效的突出表现:信用供给不足的现状、负面效应、形成机理及其缓解对策等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节 信用供给与第三配置的一般机理
一、信用的本质规定性
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即信用经济。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础、纽带和灵魂。司马迁在《史记》中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无信不立。”西方学者休谟讲,信用是整个社会运行的基础。而富兰克林则说:“要记住,信用就是金钱。”“如果你是以谨慎、诚实而为人所知,那么一年 6 镑可以给你带来100镑的用场。”在一个发达的商品交换社会中,一切经济活动的开展都离不开信用。信用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基本构成要素。可以说,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兴。
“信用”一词最早起源于拉丁文“crdeo”,原意为信托、信誉、相信,后被引入英文“credit”,即具有近代和现代的赊欠、债权、存款的含义。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第五篇对资本主义信用和信用制度进行了研究,形成了丰富而比较完整的信用理论。马克思认为,信用是经济上的一种借贷行为,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单方面让渡。他指出: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或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这也是信用的基本特征。
二、第三配置及其存在的理论与实践依据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除市场配置(“看不见的手”)和政府配置(“看得见的手”)以外,还存在着第三种配置力量(“第三只手”),即信用道德等社会文化方面的配置力量,这种除市场和政府以外的由信用道德等组成的力量对资源配置所进行的补充性配置也被称为第三配置(严清华、刘穷志,2001)。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与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与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协调发展的有效的第三配置,是扩大内需、实现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的崭新课题。
“第三配置”这一概念在学术界存在多种表述,如第三部门、第三域、第三只手、志愿域、非营利领域、公共领域、社会经济等。第三配置理论的提出,则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
首先,第三配置理论的提出,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众所周知,市场配置(“看不见的手”、“第一只手”)是由《国富论》的作者亚当·斯密发现的。他在秉持经济自由主义的前提下,对国家的作用和政府的动机表示极大的怀疑。他在其“自私的动机、私有的企业、竞争的市场”这个自由制度的三要素基础上,对国家应承担的职能和任务进行了科学的界定。他认为,不断增加国民财富的最好办法就是给经济以完全的自由,无须政府进行干预。政府所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护社会,使之不受侵犯;保护社会上的每个人,使之不受其他人的侵害;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设施。市场配置(“看不见的手”)在社会经济的运行中居支配地位,而政府则应充当“守夜人”的角色。斯密的学说,整整征服了欧洲数个世纪。而20世纪30年代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则宣告斯密单一的“看不见的手”失灵。
面对危机,凯恩斯提出了“看得见的手”,并将其作为对亚当·斯密提出的夕阳式的“看不见的手”的替代范式,从而把注意力转向国家和政府。凯恩斯在其理论中设定了以下三段论:其一,存在失业是自由放任经济学中的主要缺点;其二,存在失业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其三,有效需求不足是由三大基本心理因素(心理上的消费倾向、心理灵活偏好、心理上对资产未来收益之预期)和三大基本心理规律(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灵活偏好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的影响造成的。为克服有效需求不足,凯恩斯主张加强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干预,即政府应利用多种手段来刺激消费和增加投资,以纠正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中出现的“市场失灵”问题。凯恩斯“看得见的手”的提出及在各国的实际运用,使西方成功地摆脱了经济危机的厄运并再度复兴。凯恩斯也因此荣膺“战后繁荣之父”的尊称。但20世纪70年代西方“滞胀”的出现,又宣告凯恩斯主义失效。
综合西方经济学界关于政府与市场话题的变更史,可以发现,数百年来,人们在讨论关于经济学的话题时始终未能突破“政府和市场为两极手段”的二元性思维。这种二元式思维,在考察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时,其实已暗含了一个假设前提,即政府与市场在功能上总是互补的。从而未能找到真正能解决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的第三条道路。事实上,以上理论假设,已经被理论和现实所证伪。
从理论上而言,市场表现为私人领域,单纯的市场取向在个体的主体性、创造性得以张扬的同时,又充当了解构整体性社会的力量,即市场绝对的个人主义价值取向一方面为充分竞争创造了前提,另一方面也是导致个体的社会关怀丧失,社会原子化和碎片化的祸首。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市场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一句话,市场自身不具备进行个体力量整合的机制和功能。而政府则表现为公共领域,负责公共产品的生产。政府的属性之一是社会性,政府这一主导性质决定了它应以社会整体为价值取向。它总是力图将社会上各种异质性力量整合到现存的体制框架内,以经济、法律等手段维系社会的整体存在,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力图将各种向度的社会力量整合为单向度的力。因此,单纯的政府取向在保证社会的整体存在的同时,又极易沦为扼杀个体创造性的杀手,销蚀个体本应具备的价值理性,将多彩的个体还原为仅有工具理性的“单向度的人”。政府和市场内在缺陷的天然存在,使得人们无法在二者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单项选择。也正是由于这二者之间关系的难以调适,才会出现政府在角色转换过程中的“一死就放,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恶性循环。
从实证的角度看,即使在“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共存的情况下,也仍会出现大量令这两只手不知所措的现象和问题。两只手都无法彻底解决,诸如资源的非最优配置、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信用失效等问题。而且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即信息的不完善和市场的不完全,同样也会导致政府失灵。因此,政府不是解决市场失灵的良剂,市场也不是解决政府失灵的对症药方。惟一的现实选择在于探寻一个既有公共领域的特质又有私人领域特质的“手”来填补传统两只“手”均无法达到的功能上的真空。
其次,第三配置理论的提出有其丰富的理论依据。比如,诺思1981曾提出经济增长有三大变量:产权、国家和意识形态;厉以宁(1997)指出除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外,还有习惯与道义调节;张雄(1996)论证了习俗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唐能赋(1998)呼吁注重市场经济、政治法律和伦理道德的制衡研究;严清华、刘穷志(2001)分析了第三配置及其路径依赖偏好;秦晖(2002)则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第三部门问题进行了对比分析等。
最后,从实践依据看,在人类历史上,在交换出现以前的长时间里以及在部落与部落之间的交换出现以后的一个部落内部,其资源配置既不是市场也不是国家,它只能是第三种配置力量。在自然经济阶段,第三配置的路径得到强化,市场配置始终位居其次。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配置虽然作用巨大,但相对于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来说,其功能只能是补充性的。
三、第三配置的功能分析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第三配置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具有弥补市场和政府缺陷的补充性功能。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现代市场经济中交易成本之所以发生,其根本原因在于经济行为主体的行为结果在未来的不确定性,由于人们无法完全掌握未来,要想减少未来不确定性对于经济活动的冲击,人们通过契约形式的信用制度安排来降低交易的不确定性。具体说来,个人间和厂商间的大量交易,都是在和许多陌生人和组织打交道中完成的,都是基于信用基础上的重复性运作,摩擦和不确定性比较小,交易的后果可以预见。诸如德国学者在其《制度经济学》一书中所言,在银行,我们对其储备和管理一无所知,但却将辛辛苦苦挣来的钱交给出纳员,并可能在数秒中之后便将他的面容忘得一干二净;在我们以前从未进过的医院里,我们却会答应由医院中从未谋面的医生给我们做手术;我们会向轿车送货商预付车款,而这些轿车却要在外国工厂中由根本不会与我们见面的工人们来制造。然而,在这些场合,我们都相信,我们肯定能得到值当的服务??如果这些规则得不到普遍的遵守———就像一次战败或内乱后社会陷于崩溃时的情形———那么我们良好的生活所赖以维系的大量人际交往活动就再也不可能展开;于是,我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将骤然下降。简·雅各布斯在其《生存的系统》一书中说过,在将一笔很大的钱存入外国的一家银行之后,我突然发现,我将我的资金交给了银行中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我对这家银行一无所知,而且它还处于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之中??而换回的仅仅是一张带有潦草字迹的薄纸,上面写着我看不懂的语言。我明白,我为自己所启动的是一个商务诚实方面的巨大信托网。它使我忐忑不安地意识到,那么多被我们在商务交易中视为理所当然的事竟然是悬垂在一张如此脆弱的网上。总之,信用制度通过提供一系列规则来界定交易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有效维持市场中的交易链条,保持市场交易通道的流畅,以减少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交易中的协调、组织、控制、监督等成本,并进而增进生产和投资性的活动,提升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这正如乔治·吉尔德所说的,市场交换的成功“有赖于成员保持诚实并履行经济上的偿还责任。”
其次,它有利于通过制度化向社会提供行为准则信息。信用、道德、习俗、思想观念等非正式制度规则通过固定人类行为范式,或者设定人类行为界限,向其他当事人提供信息,从而有利于引导人们进行合理的消费与投资活动。比如,许多习俗、信用道德和思想观念从主观价值上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直接影响人们的消费行为,启发人们的消费预期。
再次,它有利于克服“搭便车”行为。所谓“搭便车”,就是指某些人或某些团体在不付出任何代价(成本)的情况下,从别人或社会那里获得好处(收益)的行为。“搭便车”行为的发生虽与产权界定不清、外部性和公共产品有关,但若深入到行为主体的思想意识去分析,则缘于信用道德规则约束力的下降。而强有力的信用道德规则约束对于阻止“搭便车”行为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此外,它还能约束人们在经济行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在经济运行中的典型表现有:成本外部化而收益内部化、不讲信用、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等。而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一方面源于经济体制的不合理,另一方面与信用道德约束的失效也密切相关。而重视第三配置的作用,强化信用道德的有效约束,则有利于克服或减少人们在经济行为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第二节 中国信用供给不足的现状、危害及症因
一、信用缺失或绝对短缺:中国目前第三配置失效的主要表现
在中国目前的经济转型过程中,我国不仅面临着“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而且还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第三配置失效问题,其突出表现就是比较严重的信用失效问题。
从孔子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到普通百姓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传统美德。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来,广泛而严重的信用危机已成为我国市场化过程中无法回避的障碍,信用已成为中国目前最为稀缺的资源,信用缺失或绝对短缺几乎遍布我国经济生活各个环节和方面,甚至出现“守信吃亏、不守信得利”的怪现象。
(一)信用缺失在生产领域的主要表现:假冒伪劣商品泛滥
我国的假冒伪劣经济开始于20世纪 80年代,至 20世纪90年代开始形成气候,假冒伪劣商品日益猖獗。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年均假冒伪劣产品的产值有13 000 亿元之多,相当于一年国内生产总值的 15%以上,国家每年因此损失税收 250亿元。在2000年全国打假联合行动中,共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21 217 个,立案查处制假售假案件63 000 多起,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标值30多亿元,查获的假冒伪劣主要产品多达70多种,从食品、药品、卷烟、酒类、饮料到化妆品、棉花、服装,到家用电器、汽车配件、钢材、计算机、声像制品、卫星探测仪、航天飞机零部件等应有尽有。凡是与老百姓生活和经济建设相关的假冒伪劣几乎无所不在。而且我国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充其量只查处了 1/10甚至1/20.制假售假不仅表现数量大、品种多、范围广的特点,而且已经呈现明显集团化、区域化的发展趋势,甚至出现产供销一条龙的现象。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仍然猖獗,据2001年4月10日成立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计,2001年第三季度全国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同比增长近九成。2001年1月~11月,全国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160万人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 000个,查获假冒伪劣商品货值 23亿元,2001年全年仅对制假售假违法活动立案查处的就达120多万起。另据“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秀品牌委员会”(Quality Brands Protection Committee)(简称 QBPC)调查,该委员会中在 2000年投入打假费用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的企业,占到组织成员的44%,有些企业竟需要投入数千万元。近年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比如,利用消费者知识和认识上的不足,生产假冒或不合格的生活必需品和急需品;利用法律政策上的漏洞,公开仿制国内外知名品牌;假冒伪劣商品跨国销售;从事假冒伪劣的生产和销售活动更加隐秘,更具组织性等。此外,建筑工程领域中招投标弄虚作假较多,“豆腐渣”工程频频出现,工程质量事故接连不断。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国每年因建筑工程倒塌事故造成的损失和浪费在 1000 亿元左右,而且至今仍有20%的工程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据有关部门调查,国家检察机关近几年查处的10 多万件贿赂案件中,涉及建筑的竟占63%。
(二)信用缺失在流通领域的主要表现:贷款和债务拖欠、信用方式退化与合同失信严重并存
首先,贷款和债务拖欠日趋严重。据专业机构统计分析,在发达市场经济中,企业间的逾期应收账款发生额约占贸易总额的0.25%~0.5%。而在我国,这一比例高达 5%以上,而且这一比例被远远低估。因为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远远高于这一数值。在国企改革深化的过程中,改制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比比皆是。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截至 2000 年底,在四家国有商行开户的改制企业有62 656户,贷款本息5 792亿元,其中经金融债权管理机构认定有逃废债务行为的改制企业有32 140户,占51.29%,逃废银行贷款本息 1 851亿元,占贷款本息的31.96%。此外,企业间的“三角债”问题也愈演愈烈。据统计,1989年底,全国企业间相互拖欠的三角债总额为1 240亿元,1991 年为 2 000 亿元,1994 年上升为 7 000 亿元,1998年约为11 000亿元,而且拖欠势头正在向银行利息、国家税收方向发展,成为目前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种瘟疫。
其次,信用方式退化。在目前欧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中,信用关系被运用到几乎所有的支付活动和交易过程,企业间的信用支付方式已占到 90%左右,纯粹的现金交易方式已越来越少。而我国国内企业却宁愿放弃大量订单和客户,不肯采取客户提出的任何信用交易方式,交易方式向现金交易方式、以货易货等原始交易方式退化。据统计,我国目前的现汇支付仍高达 80%。中国城市居民中只有5%向银行借过钱,信贷消费只占国家信贷总额的1%,而在美国,信贷消费占GDP的比重高达55%。
此外,我国合同失信现象严重。据有的学者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每年订立的经济合同大约有40 亿份左右,但合同的履约率仅有60%。合同失效率高达 40%。而据最新统计,近几年来合同交易只占整个经济交易量的30%,合同履约率只有50%左右。换言之,在中国签署的贸易合同中,有一半没有履行。
(三)信用缺失在分配领域的主要表现:偷税漏税现象严重
在2000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偷税漏税是朱镕基总理列举的我国经济生活中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表现。其中“汕头现象”最为典型。近几年来,由于一度偏差的工作指导思想,广东汕头市的逃税骗税、逃汇骗汇等“不讲信用”的现象十分猖獗。在过去几年里,潮阳、普宁两地1000多户出口企业,98%以上存在违法犯罪。据不完全统计,他们共虚开增值税发票 8.8万本,虚开税额223亿元,涉嫌骗税42亿元。四面楚歌的信用失效氛围令地方经济大幅度下滑。GDP增长从 1996 年的16.04%下滑到2000年的7.3%,2001年下半年则出现负增长3.2%,是广东省惟一负增长的地级以上城市。近几年来,因不满当地投资环境问题而撤离的企业达1200多家,仅2000年就有450家。2001年以来,该市共立案查处和侦破各类违纪违法案例6 140件,涉及9844人。汕头市的信用失效及其危害由此可见一斑。
(四)信用缺失在消费领域的主要表现:欺诈哄骗盛行
据统计,我国商业欺诈案件的年增长率已超过 30%。另据中国消费者协会调查,1998年全国有 68.4%的消费者受到过商业欺诈行为的侵害。概括起来,我国商业企业对消费者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商业质量欺骗、价格欺骗、服务方面的欺骗、商场在促销活动中的欺骗、经营方式的欺骗及企业形象和商场实力的不真实宣传等方面。尤其是质量和价格方面的欺骗,其消极影响范围广,影响严重,并最终导致市场恐怖。
(五)地方政府信用失效问题也令人担忧
有学者将中国目前地方政府信用缺失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有失公正,地方保护,市场混乱,默许甚至纵容盗版走私,制假贩假,骗税套汇等违法违规活动。而这些地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也在无序无信的市场中丢尽殆尽;二是在行政决策方面有失科学,拍脑袋决策,一人随意决策,失误频频,学费交个不停;三是工作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多变,甚至于朝令夕改,政出多门,不同部门之间有时还要“依法打架”,而政府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工作变动,往往会给工作的连续性带来很大的破坏;四是工作缺乏公开性,透明度不够,暗箱操作过多;五是轻诺寡信、不负责任,给外商上当受骗的感觉;六是胡乱干预企业经营决策等(王天义,2002)。
二、信用缺失的危害:中国目前第三配置失效的负面效应(或成本分析)
美国研究企业问题的专家曾经指出,中国微观方面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缺乏预算,二是缺乏信用。由于信用缺失,国内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经济患上了严重的“市场经济败血症”(胡鞍钢,2001)。信用缺失已经给我国的社会和经济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一)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造成了我国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信用有序化是维持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客观要求。如果社会缺乏信用,则意味着维系市场经济基础的契约失衡,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并共享收益的制度安排遭到破坏,从而使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谈判成本、信息搜索成本、监管成本及沟通、润滑成本等市场交易成本增加,进而造成社会经济活动的效率下降及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中科院《2002 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曾公布了一项最新经济发展成本:因为信用缺失,用1美元在世界平均状态下可办到的事,在我国就需花费1.25 美元。据有关研究表明,我国一些企业因为信用不高乃至失信,每年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约为6 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我国每年因为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 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至少有2 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 000亿元。另据有关专家分析,由于中国市场交易缺乏信用体制,使得 GDP的10%~20%为无效成本。据胡鞍钢的研究,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失信行为造成各种合法税收减免引起的海关税收和其他的税收的流失就达5 700亿~6 800 亿元。其中,仅香烟的假冒现象,一年导致国家税收流失达300亿元左右。
(二)制约了中国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制约了中小企业规模的扩大
乔治·吉尔德说过,信任消失之日,就是企业精神终了之时。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高尚全则说,信用如水,市日,场体系中缺乏信用,犹如洗脸盆养鱼,大企业养不活,小企业养不大,市场也繁荣不起来。由于整个社会信用缺失,信用环境差,造成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抵押难、融资困难,从而直接制约着中小企业的发展。据有关方面调查显示,2001 年 1 月~9月,我国县级中小企业共申请贷款632.56 亿元,实际获得贷款只有433.57 亿元,贷款满足率仅 68.54%,其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信用缺失。由此可见,信用缺失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尤为不利。
(三)不利于我国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
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而信用有序化则是政府实现其宏观调控目标不可或缺的外部条件。如果信用制度健全,信用活动规范有序,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则容易顺利实现。反之则必然会影响政府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我国近6年来的宏观经济调控政策之所以至今尚未实现预定目标,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由于信用缺失而导致企业“惜投”、银行“惜贷”、消费者“惜购”。有的学者甚至认为,信用不足是造成我国需求不足、经济过剩的最终根源(******,1999)。
(四)阻碍着中国的市场化进程,甚至直接威胁到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纽带。良好的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石。一个国家的市场化进程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国家的信用秩序和信用发育状况,取决于信用工具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使用频率,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市场主体对信用工具的信任度。而信用缺失,必将导致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混乱。严重时还将会导致整个社会信用链条的断裂,从而使社会经济生活一时陷于瘫痪。简言之,没有信用,就没有经济秩序;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从而更谈不上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五)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信用也是生产力。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商业最发达的地方,往往是信用最发达的地方。目前我国经济运行中广泛而普遍存在的与市场经济要求严重不适应的信用缺失或信用不足,极大弱化(影响)了中国的投资环境,严重阻碍了我国贸易的扩大和企业的发展,大大降低了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从而最终导致中国经济在世界上的竞争力下降。
三、信用缺失的症因分析:中国目前第三配置失效的形成机理
中国目前以信用缺失或绝对短缺为突出表现的第三配置失效的形成是多方面因素导致的。大致可考证如下:
(一)信用主体的缺陷
首先,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教育较低,人们的竞争观念、效益观念尤其是信用观念等市场观念淡薄,同时,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欠缺。
其次,企业供给观念的偏差,即市场文化理念的落后。我国一些企业至今尚不懂得“欲取之,先予之”的生财之道,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以我为主”的供给观念,而未真正树立起“消费者是上帝”的市场文化意识,从而为信用失衡提供了主观原因。
再次,企业产权制度存在缺陷。一方面,国企产权结构的责、权、利具有不统一性与不对称性,有的主体拥有较大的决策、管理权力和较多的利益,却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有的主体则恰恰相反。加上国企所有者“虚位”问题、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及国企产权外部监管弱化等问题的普遍存在,势必导致企业经营者往往只追求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只求利益而不担风险,只求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从而引起种种信用问题。另一方面,私营企业产权缺乏有力保护的问题比较突出,由于产权缺乏有力的保护,产权的各项权能不能全部实现,私营企业往往表现出过分追求短期利益的趋向,从而摧垮人们对长期利益的关怀这一信用的基础。
最后,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其突出表现在一些政府往往不是采取经济手段对经济进行间接干预,而是往往热衷于依靠计划或准计划手段对市场进行过分的超经济干预,如普遍的审批制和过多的政府管制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政府的政策往往透明度差,缺乏稳定性和连续性,政策的效果依赖于相关的政府官员,往往造成政府官员权力的滥用,带来诸如设租、寻租、乱摊派乱收费、普遍的地方保护主义等弊端。政府行为的不规范,导致企业管理者对企业的生命周期缺乏良好的预期,助长短期经济行为,从而最终导致市场信用缺失或失效。
(二)信用客体即信用合同的非真正契约化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而信用是建立在自由契约基础之上的。信用关系是一种契约关系,它反映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当一方利益受到或可能受到另一方的损害时,可以诉诸法律予以自我保护或可能“退出”契约,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降低风险。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信用合同尤其是银企之间的信贷合同并非真正规范化的法律合约,不能真正构成对债权人和债务人行为的强有力的法律约束,比如,我国的国企仍不必担心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而危及自己的生存,也不必担心银行会要求自己破产还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也不必担心自己的本息收不回来,并且还会继续对企业提供信贷,无须担心因此而形成的破产问题。
(三)信用载体即信用环境约束软化
首先,市场交易的信息不对称性。所谓信息不对称性是指交易双方在经济活动中所处的地位不可能是完全一样的,内部人所掌握的自身信息总比外部人多,即双方所掌握的信息不对称、不充分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消费者与企业、病人与医院、政府采购与企业竞标、普通股民与机构投资者、企业与银行、政府与国企等都客观存在着普遍的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问题。而市场交易的信息不对称、不充分,使交易当事人可以很容易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通过隐瞒真实信息甚至制造虚假信息来操纵交易行为,谋取不正当收益,这增加了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大了市场交易风险,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限制了市场交易规模,甚至使市场交易倒退到现金交易、以货换货等落后的、原始的交易方式,从而大大弱化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
其次,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导致失信成本过低。有学者指出,经济人的一切行为都是逐利行为,只要收益大于成本他就敢干(刘少波,2001)。经济活动主体是否选择失信,主要看失信成本的高低。当失信的预期效用超过守信的收益时,经济活动主体便会选择失信。正如萨缪尔森所言,各个生产者和销售者只要能在竞争的市场蒙混过去,便会把沙子搀进食糖里去。而诺思甚至认为,对成本与收益的个人主义的计较肯定将使欺诈、逃避义务、偷窃、袭击和暗杀到处泛滥。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规模的立法活动,我们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无法可依”的局面,但由于种种原因,“立法漏洞”、“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痼疾仍然存在,加上中国目前的道德约束力不从心,这样,由于信用约束机制不健全,必然会使背信行为得不到及时和有力的惩罚,不守信用得不到有力的制裁,不守信用的收益远大于成本,从而导致普遍而严重的信用失效。
再次,信用中介的滞后。目前,我国缺乏权威的社会征信机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资料相当分散,缺乏可获性和沟通性,从而导致信息严重不对称。
此外,市场竞争压力太大,有不少人想办企业而又无力创造名优产品,从而只好制假售假等等。
(四)历史文化方面的原因
信用是一个历史范畴,信用缺失是市场经济初生态的产物。这也符合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假设。马克思就曾愤怒地指出,在19世纪的资本主义社会,商品就好像是一个庞大的欺骗实验室,价目表是掺假物品的吓人的一览表,自由竞争则是进行毒害和遭受毒害的自由。恩格斯在其《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一书中就用大量事实揭露和批判了资本主义经营道德的败坏。1892年他在该书德文第二版序言中则更明确指出,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规律之一(虽然通行的教科书里没有明确提出)就是:资本主义生产愈发展,它就愈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琐细的哄骗和欺诈手段。??这些狡猾手腕在大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热,而纯粹是为了不白费时间和劳动。诺思也曾指出,在封建社会转变成民族国家的过程中,充斥着种种欺诈现象;玩弄诡计、缔约结盟、背叛告密、抄没财产、巧立名目的征税,不一而足。由此可见,信用是历史形成的,也是可以塑造和培养的。
中国传统的经济是重农抑商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始终没有发展起来,由于缺乏充分的商品经济的发展,没有经过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高利贷资本的规范与约束,残忍的高利贷一直在我国占统治地位,与商品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用道德体系不可能建立起来,生活水平极为低下的国民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负债,即使困难也想求助亲戚朋友,希冀用感情减少利息,重农抑商的历史文化传统显然阻碍着我国信用经济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实行统一的计划经济,禁止市场交易,信用问题更是无从谈起。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的跟进,从而使出现普遍而严重的信用失效成为必然。
第三节 信用供给不足的治理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作为人类文明的果实,它体现的是最根本的法律关系和社会关系,体现的是市场经济必备的道德理念与法律意识,反映的是整个社会交往赖以维系和发展的基础。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长,社会无信不稳,国家无信不兴。一句话,信用是本,无信不兴。为培育、发展适合我国国情的、与市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与市场配置和政府配置协调发展的有效的第三配置,整饬信用刻不容缓。中国目前的信用整饬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治理。具体应侧重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整饬信用的前提: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体系
在发达国家,信用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商品,只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就可以了解到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从而形成市场信用的无形约束。目前,我国对企业信用及其他经营行业的记录和监督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保险等不同部门中,数据分割不利于采集,难以形成完整的信用记录。因此,整饬信用的前提是尽快建立能覆盖全社会的统一的信用征信体系。
建立和完善一个富有效率的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信用管理系列的立法和执法,即使用信用的规范和失信惩罚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信用数据的开放和信用管理行业的发展;政府对信用交易和信用管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以及信用管理民间机构的建立;信用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发展等等。目前,我国的当务之急是重视搞好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在上海建立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试点及其推广工作,在其规范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国联网的、高效统一的、权威的信用记录体系,使得在任何地方都能随时查询个人、企业的信用记录,使不讲信用的人无缝可钻,使其违约成本远远高于收益,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信用体系的资源配置效应。
二、整饬信用的基础:提高全体国民的整体素质
国民素质的提高首先体现在观念尤其是市场观念的转变上,而市场观念则包括竞争观念、效益观念等众多新的观念,但最核心、最基础的是信用观念。为此,一方面,我们应正确理解市场经济及其本质属性。市场经济不反对利己,承认人们个体利益和财产所有权的合法性,但其前提是利己不损人,人们在为自身独立利益而从事的各种经济活动中,不得以侵害他人的利益和财产而牟取私利。离开了这个前提,就不可能有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因此,我们应积极大力宣传市场经济必须是信用经济这一理念,并使之成为全国上下的共识。另一方面,我们还应该加强道德经济学教育,把强化信用教育作为社会主义伦理教育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务之急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积极宣传诚实守信、讲求市场信誉和经营质量的先进经营者,以形成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的社会风气,培育全民的信用意识,从而使全体国民免遭“失信之苦”,而饱尝“守信之甜”。这也正是江泽民同志强调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内在要求。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增强全体国民的信用理念,我们尤其应注意提高政府、企业这两个层面市场主体的信用观念。首先要增强制定各项政策法规的政府官员的信用意识,因为他们是市场经济的“仲裁人”,他们的责任心如何,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信用度的提高。因此减少政府官员对待国内外企业界、商务接待和处理具体事项的随意性、任意性和不稳定性,提高商业界对政府官员承诺的信任度,保护工商企业的共同利益。其次是企业,应大力加强对员工进行信用观念的培训和教育,在企业内部增强信用管理,形成一种讲信用、守信用、以信用求生存的良好风气,优化企业的信用环境,与经销商、顾客、社会一道,打造出一条黄金信用链。
三、整饬信用的关键:产权制度的改革
重视产权制度改革,形成产权明晰、且能自由转让的有效产权制度是整饬信用的基础条件之一。因为产权明确、产权的各项权能能够充分实现是社会信用得以建立的物质前提。首先,应重视构建独立的国有资产产权机构。产权明晰是达成一切交易的必要条件,也是结成正常信用关系不可或缺的条件。在产权不明晰的情况下,不可能形成正常的信用关系。为克服现行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国有资产产权不明确等弊端,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政府应在明确各个部门分工的前提下,调整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有关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管理职权,组建统一管理国有产权的独立机构,作为专门的、单一的所有权管理主体,全权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的管理职能。这个机构应由计委、经贸委、财政部门、各个业务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在决策和主要工作中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意见,使自己的活动能够体现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发展的要求,具有全面性和权威性。通过设立明确的国有资产产权机构并派出产权代表进入董事会,确保出资人到位,从而真正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法人治理机构,进而为社会信用的建立提供必要的物质前提。
其次,应重视产权的保护。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只有个人享有完整产权,他才能对未来高度负责,极其关注自己的长远利益,并为了自身的长期利益而恪守自己的承诺,从而真正解决目前企业和个人普遍只重视短期利益而不讲信用的行为。
此外,还应重视建立、健全我国的产权交易市场。因为产权的自主转让,这也是使用权得以有条件让渡、形成正常信用关系的必要条件。
四、整饬信用的重点:信用制度的建立
在信用制度的构建中,个人信用是基础。从发达国家的已有经验看,个人信用的建立应包括:(1)个人信用能力如职业、收入、财富、品格、信誉、行为表现、遵章守法情况的记载等;(2)社会对个人信用的运作程序、管理方式和执行规范;(3)对违反信用规则的败德行为的惩罚措施等三个方面。在现实操作过程中,考虑到信用征信体系建立的难度,个人信用体系可先在公务员及经理等人群中试行,然后条件许可再进行推广普及。同时,我们还应重视发展企业信用。构建企业信用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实施。就企业本身来说,企业内部应设立专门进行内部信用管理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形成有效的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从企业的外部环境来说,应扫除各种企业市场进入的障碍,允许企业自主进入金融市场,自主选择信用形式;实施鼓励企业到市场上进行直接信用活动的政策,引导和促进企业利用商业信用解决短期融资问题;推动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利率机制,理顺企业信用中的风险与收益关系,创造良好的企业外部信用环境。在现实操作过程中,考虑到信用征信体系建立的难度,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可先在条件较好的地区如上海、深圳、北京等大中城市试点,再逐步扩展到全国范围。此外,还应重视法人或机构信用、社会信用、国家信用的构建,从而形成一个信用主体多元化、各种信用相互渗透且全方位提供信用服务的健康高效的信用市场。
五、整饬信用的重要保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
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制,不仅要靠道义劝说,良心约束,更要靠法律规范。信用关系是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经济关系。维护信用关系的严肃性,必须依靠严密规定且严格执行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因此讲信用不但是一个道德观念,还应该是一种法律需求。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同时,还应当强化法律在规范和化解信用风险、信用危机中的权威性,把社会信用牢固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从而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机制,加大失信成本。
首先,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是信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的基础和必然要求。为此,政府部门必须做好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法律体系,以维护并规范信用关系。相关立法包括多方面内容,如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非银行信用方面的立法,规范商业信用和消费者信用行为的立法,规范商业授信行为的立法,规范信用中介服务行业行为的立法等,其内容应涵盖统一信用或公平交易准则、企业营运安全保障、数据开放与隐私保护、诚信申诉与惩处、征信行业规则与司法管理等等。当务之急是颁布《信用法》、《公平交易法》等,并对一些过时的、不适应市场经济和信用制度建立的法律、法规特别是保护部门利益的规章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正,使解决问题有法可依,以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其次,司法部门还应清除司法腐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甚至不惜矫枉过正,从而提高背信行为的成本。
六、整饬信用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重视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侧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改革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变无限政府为有限政府,变无所不为的政府为有所不为的政府,变为所欲为的政府为所必为的政府,从而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的超强控制和全面干预,克服信用关系的“超经济性”,实现信用活动的“纯经济性”;(2)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尽快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消除失信现象的体制基础;(3)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管理机构,消除在信用问题上的地方保护主义;(4)重视新闻界在维护信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对失信现象进行有效的舆论监督;(5)探求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实现信用公开的具体措施;(6)建立微观主体的自律机制,尤其应重视改进经济政策,克服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此外,还应注重第三配置与市场配置、政府配置的协调发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