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意识形态化作为一种学术思潮,发源于西方理论界对意识形态的批判。这些批判秉承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批判精神,对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都进行了无情鞭挞,认为意识形态是人类的精神枷锁,主张“去意识形态”,以科学和理性取代意识形态。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世界格局的深刻变化,非意识形态化又演变成“意识形态终结论”和“意识形态趋同论”,认为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已一统世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已经失败。“然而,这种意识形态被现实同化,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的终结’。恰恰相反,在一种特定意义上,由于今天的意识形态就在生产过程本身中,所以发达工业社会比起它的前辈来更是意识形态的。”一方面,“非意识形态化”思潮的主导思想是对人道主义及其革命后果的失望,认为意识形态不可能再成为激发人们热情和创造力的精神源泉,阿隆、布热津斯基、亨廷顿、福山等更是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来证明西方政治价值及其制度的不可超越性。另一方面,西方理论界相继出现了意识形态“去政治化”的学术研究,并取得了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成果。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的意识形态、哈贝马斯的科学技术观的意识形态、齐泽克的心理分析(精神分析)说的意识形态、诺思的经济成本论的意识形态等,根据社会发展的变化,从各自独特的视角出发,对意识形态作了迥异于马克思的解释。我们要充分发掘其思想资源为我所用,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并有效抵御他们对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构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总体上可以说,非意识形态化主张的实际是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化,其中以新自由主义为代表。这股思潮传入中国始自改革开放,在20世纪80年代曾形成“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政治思潮,肆意攻击“四项基本原则”,极力主张以资本主义取代社会主义,在遭到强烈批判后就以自由主义自居。自由主义思潮的新面目在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强力主张全面推进私有化,一方面受到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鼓舞;另一方面又极力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由国外新自由主义演化而来的中国自由主义为代表的非意识形态化思潮具有某种历史合理性,其中一些正确的思想观点对推动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转型乃至社会转型也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但其在总体上是“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对派形象。
一、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
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潮直接源于西方新自由主义。所谓新自由主义,最初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西方经济学理论,产生于20世纪20~30年代。理解新自由主义,首先要认识古典自由主义,它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等人在18世纪创立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古典自由主义最大的学术主张就是经济自由,强调市场机制是推动经济发展的“看不见的手”,反对封建制度和重商主义的国家干涉政策。新自由主义是依据新的历史条件对古典自由主义加以改造而来,更加强调市场化、自由化和私有化。新自由主义主张,要“使经济尽可能最大程度地自由化”、“尽可能最快地私有化”,要求在财政和金融方面采取强硬措施保证自由化和私有化的实施。
按照新自由主义理论,任何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放松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解除外汇管制,消除贸易壁垒,使国有企业私有化,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实现经济自由发展,实现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正是由于这样的背景,新自由主义在兴起的同时,也由学术理论而政治化、意识形态化,成为资本主义向外输出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价值,其显著标志就是“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放大了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色彩,强调公有制会使经济变得更糟,社会主义必然导致集权,国家干预只能造成经济效率的损失;主张推行以超级大国为主导的全球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即全球资本主义化。“美国攻击社会主义国家和第三世界所采取的新政策武器,涉及了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等各个领域,其核心是推行新自由主义的意识形态。”
学者们归纳出新自由主义的基本主张有:
第一,主张非调控化,推崇市场原教旨主义,反对国家干预。尽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不可能完全拒绝利用国家干预来稳定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但推崇“市场万能”的市场机制作用,强调国家对经济运行和经济活动的调控与干预越少越好,一切顺从自由市场的利润最大化原则,这是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内容。他们确立这一基本观点的依据有以下两点。一是经济活动是有规律的,国家调控是造成经济不稳定的主要根源。新自由主义者坚信,只有实行市场竞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才能提供为技术进步所需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灵活性,而国家的宏观管理和干预恰恰阻碍了技术进步。国家采取的任何干预经济的政策和措施,归根到底都是徒劳无益的。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国家不干预经济是对经济最好的管理。要使经济保持稳定,唯一有效的办法是国家听任经济自然发展。二是个人自由主义。新自由主义认为,个人自由主义是自由市场制度存在的基础,也是经济自由的基本出发点。社会是由单个自由人构成的,社会财富的增加源于自由人的经济活动。个人有了自由选择的权利,才能保证社会的进步和创造。尊重个人自由,就要让个人在市场中自由选择,国家不应该进行干预。这种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自由市场制度,是效率最高的,因而也是最好的制度。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说:“人类的主要问题是,这些有限的关心(事实上它的确决定了人们的行动)是怎样能够产生有效的刺激以使他们自愿尽其所能为那些他们不了解的需要作出贡献。经济学家们认为发展完善的市场是一种使得人们加入比他们所理解的更为广泛深入的一种过程的有效方式,正是通过市场才使得他们能够为‘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目标贡献力量。”在自由市场制度下,个人在为自己的利益进行努力的同时,可以自动地为别人和社会的利益做出贡献。
第二,主张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神话”的永恒作用,反对公有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是私有化的狂热拥护者,认为私有制经济具有自身内在的稳定性,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下,私有经济能够自动地实现经济的均衡,使经济稳定在可接受的失业水平上。私有制经济的这种优势是公有制经济所没有的。新自由主义还认为,私有制经济的最大好处在于它保证了个人的自由,私有制不仅是有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也是无产者个人自由的最重要保证。这是因为,穷人通过个人努力就可能致富,而且穷人致富的努力不会受到任何人的阻碍。包括穷人在内的任何人,都有选择职业的自由,都能够通过施展才华和努力工作致富。虽然在私有制社会里,富人在机会方面受到的限制要比穷人少得多,从而人们收入可能不均等,但每一个人致富的机会是均等的。新自由主义又认为,私有制能够给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应当用个人自由高于一切的观念来支配个人的行动。由于生产资料归个人所有,个人愿意生产什么就生产什么,没有人加以限制。企业主可以在不受任何束缚的条件下充分发挥积极性,从而使价格下降,国民收入上升,需求增加,有效地推动经济发展。新自由主义在鼓吹“私有产权神话”的同时,还极力反对公有制。他们认为,在废除了私有制的公有制社会里,穷人名义上成了公有财产的主人翁,但同时却不得不服从于拥有极大的垄断权的国家管理机构,完全受这个庞大的管理体制所支配。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私有制社会是一个富人得势的社会,公有制社会是一个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社会,而一个富人得势的世界要比一个只有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更好些。依哈耶克所见:“正是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这个唯一的缘故,才没有人来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落在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或是属于独裁者,谁操有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管制我们。”
第三,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新自由主义把市场原教旨主义推广到世界范围,从理论和政策上推行私人跨国公司支配下的全球自由贸易和自由金融,颂扬实行霸权主义和单边主义的美国通过控制国际经济组织来主导世界经济运行,不赞成许多国家要求重新建立或健全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合理意见。在新自由主义看来,各国取消任何经济保护,让各种生产要素和资源(除了劳动力要素)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实现贸易和金融的完全自由化与国际化,最有利于资源的高效配置和比较优势的充分发挥。他们重点向不发达国家推销其经济理论和政策,要求这些国家不顾本国经济发展水平、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等国内外条件是否成熟,尽快实行完全的利率自由浮动、外汇自由交易等金融自由化,尽快取消关税和对外资的产业限制政策等贸易自由化。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站在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立场,赞扬它们凭借其所控制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国际清算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会计准则等一系列组织和行业规则来控制世界各国,实行美国模式的世界经济一体化。
第四,主张福利个人化,强调保障的责任由国家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国家。新自由主义认为,基于高税收政策的福利国家导致经济上的低效率,弱化了人们工作、储蓄和投资的动机———充分就业政策减少了私营部门的劳动力供应,使经济发展缺乏弹性;以养老、就业和医疗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民福利,摧毁了个人自我照顾的能力,增加了个人依赖国家的惰性。在哈耶克看来,福利国家是一种人为的设计而不是单纯的人类行动,完全忽视了一个自由市场经济社会中建立“自发秩序”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新自由主义经济思潮的本质特征,就是在凯恩斯主义基础上“倒退”、“回归”(回归斯密)的现代自由主义。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推行新自由主义的结果,都是民族工业的发展遭到了致命的打击,政府控制国内经济和金融活动的能力大大削弱,经济安全、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不断弱化,与发达国家的经济差距越来越大。日本著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伊藤诚强调,中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在于克服新自由主义的思想障碍,这是颇有见地的。国内外许多有识之士纷纷指出,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同时,也有少数经济学家著书立说,宣传私有制的效率比公有制高而主张私有化,认为公平与效率是替代关系而贬低社会公平,神化自由市场而轻视国家宏观调控。这些理论主张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早日实现跨越式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都是不利的,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抵制和反对,尽快消除其影响。
所谓中国的自由主义,从根本上来说,是试图效法现代西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模式,全面改造中国社会,使中国融入所谓世界潮流的社会思潮。
自由主义作为中国的一种社会思潮,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其主要的社会心理基础是“文化大革命”后出现的所谓“移情”效应。西方社会及其意识形态作为一种新的希望和理想,填补了中国社会遭遇巨大挫折后留下的心理空白。除此之外,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所需要的社会形态条件,在当时的中国还远没有出现。而耐人寻味的是,尽管缺乏必要的经济社会方面的基础,但作为观念形态的自由主义能在很大程度上引领80年代中国的思想潮流,其重要的历史机遇在于,它和上了当时中国社会思想转型的节拍,这就是转向西方寻求真理、寻找出路。
“启蒙”是中国的自由派知识分子在20世纪80年代发动的第一场思想运动。他们提出中国自19世纪以来,民族危机引发的包括共产主义革命在内的“救亡”运动压倒了用西方意识形态及价值观建立新世界历史观念及公民意识的“启蒙”运动。因此,当代中国社会需要补上“启蒙”这一课。他们要求以西方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启发中国民众,特别呼唤知识阶层的独立意识、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他们特别热衷于对个人价值的重新发现和肯定,热衷于人道主义的张扬,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掀起了所谓“文化热”,以引进的西方自由主义的历史观、价值观批判中国历史、中国文化和中国的现实。
自由主义是一种具有广泛社会经济、政治诉求的思想理论,它的公开化的过程与中国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及政治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的际遇发生了重大变化,80年代所缺乏的、作为一种社会思潮应当具备的社会形态条件出现并逐渐地发展起来了。这就是由于实行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国的经济形态基本上完成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社会至少在覆盖城市的“计划体制”内部是一种“同质”社会,官民一体,“国家”与“社会”基本是同一的。无论在西方还是中国,自由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所依据的社会问题,或者说,反映的社会矛盾是国家和社会的分离,即自由主义所说的所谓“公民社会”的存在,这是自由主义生存的真正的社会历史空间。在这一空间中,自由主义主张限制国家及政府权力,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这是自由主义的基本理念和主要的现实诉求。由于市场经济的形成、国家与社会一定程度上的分离以及“权力—权利”问题的产生,中国的自由主义终于结束了80年代以来的那种“漂浮”状态,在社会现实中找到了自己的对应物。从这个意义上看,自由主义将有理由、有根据在未来中国长期存在并产生自己的影响。从过去的情况看,自由主义在推动中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和培植中国社会的权利意识方面发挥了作用,今后自由主义思想还将在这些领域中产生影响。面对今日之中国,自由主义依然有其强势话语,如政治批评依然是自由主义的利器,自由主义将中国社会严重存在的腐败、官僚主义现象甚至分配不公统统归于政治上的集权,并以此要求实行西方式的民主改革。即使在今天,自由主义的批评性话语和否定性思维方式,在中国的知识分子甚至部分党政官员当中,仍有相当的魅力。这样的声音,更获得了期盼更大自由的新兴私营企业主群体的广泛共鸣。
20世纪90年代中国自由主义思潮的主要表现是:政治上,主张恢复被“打断”的自由主义传统,提出走“以英美为师”的老路;经济上,声称人间正道乃私有化;文化上,主张发挥大众文化所具有的消解主流意识形态的功能,培育发展西方式精神文化。互联网上广为传播的一篇题为《私有财产权:宪政的命门》文章,概括地表达了自由派知识分子对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结构变化将带来的政治后果的期待。曾流传于某些人中间的“08宪章”,更是集中反映了中国自由主义的观点。其主要主张是:“财产权是民主的前提条件。……财产权与民主的相关性,根本一点在于,财产权改变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以及公民对这种关系的理解。……财产权开辟了属于公民私人的自治领域,在这一领域之内,公民可以享有自由,而政府不得任意侵入。……在经济转型过程中,若要把国有企业私有化,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修改旧宪法,通过新的宪法条款来确保私人财产安然无恙。”
自由主义思潮在政治取向上基本否定了国家意识形态秉承的政治信念和道义基础。他们说毛泽东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不仅糟蹋了哲学,也糟蹋了社会”,“毛泽东的命题都是理想主义浪漫主义的命题,而每一个命题的实践展开和逻辑结果却都是这样可怕。”他们批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思想地位,说“竭力反复阅读马克思主义著作,但抑制不住地要产生繁琐、独断的印象”,“马克思主义和宗教没有区别,其本质在于求善而不在于求真;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灭亡,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都带有空想成分,激情多于真理。”
关于中国走西方式的资本主义道路的主张,自由派知识分子认为,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改革开始,中国才从以俄为师之歧路旁出,回转以英美为师的老路,回归近代文明的主流。众人所说的“摸着石头过河”,只是说明这一回转在主观认识上很不自觉,思想清理很不彻底。“从1919年到1978年,曲折起转之间,‘轰动’60年,整整一个甲子,至少虚掷了三代人的血泪精华。”②
自由主义思潮的经济学观点,集中于倡导产权改革及在国有、集体经济领域实行私有化。有论者认为“八九风波”后中国迎来了又一次“思想解放”,认为限制私有制是“戴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一顶神秘的无形紧箍咒”。这种“咒语必须由另一个法力更强的咒语来破除,在现代中国,法力最强的咒语莫过于:‘私有制万岁!’”。“中国绕了一圈,蓦然回首,出路是在私有制。我们对私有财产的所有制是应该看定的。”自由主义还直言不讳地称道中国新生私营企业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把那些‘精明强干、稳重可靠、经营有方的人’召唤到社会主义市场上来,成为‘新的幸运骑士’”。他们更坦言:新的幸运骑士“正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寻觅和召唤他们在思想上的代言人。”“市场经济方针的确立使经济自由主义的旗帜鲜明地亮出来。”
毋庸讳言,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思想与中国正在形成中的私营企业主群体有着天然的联系,自由主义一方面自觉不自觉地为之代言,同时又在扮演着哺育新阶层意识的乳母角色;另一方面,蒸蒸日上的新阶层又为自由主义提供着更加肥沃的社会土壤和资源,并在精神上鼓舞着自由主义的成长。
自由主义和新左派都对中国的现实有着强烈的不满和干预倾向。这可以说是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对当今中国某些社会不良现象的抨击往往来自自由主义者和新左派,他们是社会上的最常见的批评者,只是他们的角度、立场和要求解决问题的方向每每是相反的。
在对待政权问题上,新左派呼吁监督权,要求公众可以对改革进行监督,对财富分配进行监督,对社会公平进行监督。但尚未对政治的一元化的权威性加以否定,他们更多的是强调集体领导和共产党党内的民主和更多人民性。自由主义则要求改变国体、政体,结束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局面。一些自由派人士就曾说,“检讨过去,是否能得出这样的看法:最好是左派在野,右派在朝;浪漫主义在野,现实主义在朝,社会抗议在野,技术操作在朝?”;“关键之关键,是政治体制改革一定要推上议事日程”;“就以中国政治的现代化进程而言,中国要实现民主政治……就必须引进西方的自由主义政治思想,这几乎是一切致力于解决中国现代政治问题的思想家们的共识。”
对于实施市场化改革以来中国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新左派从根本上归结为改革方向存在问题,是自由主义或曰“新自由主义”主导了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社会和人民财产被盗窃和掠夺。而自由主义觉得这些痛苦都是应交的学费和应付的代价,社会进步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淘汰的过程。新左派将其斥责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丛林法则”。
关于社会基本价值,自由主义强调个人自由,新左派强调社会公正。自由主义者视言论自由为生命,主张全力争取言论自由;而新左派则强调今天的中国抽象的言论自由是伪命题,当今中国真正缺乏言论自由的不是自由派知识分子,而是深受市场化剥夺的工农大众;而自由派知识分子更多地替有产者代言,压抑了无产者的声音和利益诉求。自由主义者在当今中国崇尚的基本价值为自由、财产权利、宪政民主;而新左派关心社会公正、平等、对劳动权利的保护。自由派知识分子认为,中国竞争不充分,效率不高;新左派认为,中国社会竞争过度,缺乏公正。
在看待与评价两股思潮对中国社会现实的影响和作用时,自由主义与新左派更是针锋相对。自由主义批判新左派有着过分的早期马克思人道主义的激情,有着深深的晚年毛泽东情结,空想色彩浓烈,没有警惕毛泽东思想和马克思学说中的专制基因;对毛泽东的迷恋更是不应该,如果要再次搞毛泽东的文化革命式的运动来解决中国现在的问题,那将是中华民族的又一场灾难。新左派则批评自由主义是西方的应声虫,不顾国情,不同情人民,一心一意追随西方,走资本主义道路,会使中国“拉美化”。
二、自由主义对邓小平理论的割裂曲解
如同“两个马克思”的提法一样,自由主义为增强其话语影响力和说服力,也提出“两个邓小平”,把邓小平关于“白猫黑猫论”、“摸着石头过河论”以及“不争论”视为去意识形态化的“经典”之论。他们认为,邓小平理论中存在着“两个邓小平”:一个是所谓传统的共产主义“解构者”的形象,即努力回归西方文明,淡化革命历史和传统,坚持市场化改革和与国际接轨、极力回避意识形态争论的“非毛化”的邓小平;另一个便是所谓“刻板的”共产主义斗士的形象,他明确地提出“四项基本原则”为立国之本,坚定不移地主张“思想战线不能搞精神污染”,毫不含糊地要坚持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百年不动摇”,并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讲得最多”而自豪的“毛派”邓小平。对于邓小平理论的这种割裂表明,自由主义对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新走向和新特点缺乏认识,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意识形态的冲突还存在着很大的认识误区。
对于当代中国在遭遇“非意识形态化”思潮时面临的复杂局面,学者们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方面,“文化大革命”及其灾难性后果确实印证了意识形态的过度膨胀所导致的泛政治化社会的虚假性、颠倒性,这是经济和政治关系、生产和革命关系、生活和观念关系、实践和理论关系的根本颠倒。因此,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本身就包含着破除意识形态的迷乱而真正面对变化了的现实,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本身就包含着意识形态的收缩(弱化)、自省(变革)和重新定位,与“非意识形态化”似乎是不谋而合。这就使我们处在一种困难境地,意识形态上的拨乱反正和防止“非意识形态化”、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上的指导地位和防止马克思主义的僵化似乎不可兼得,当我们强调一个侧面的时候,无形中就助长了另一种倾向。改革开放以来思想理论领域的曲折反复无不与此相关。“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这就是邓小平为解决上述矛盾所制定的基本策略。所以当根本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形成气候时,他从来是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击;然而在一般情况下,顺应时代主题的转换而解放思想,尤其是冲破“文化大革命”所遗留的思想僵化、迷信盛行的精神状态,无疑是思想领域的首要任务。
另一方面,“文化大革命”刚结束的中国,面对的是一个正处在急剧变化中的时代。无论是时代的演进还是中国实践发展的要求,都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到了突出的位置上。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的凸显,使得以经济发展为内核的综合国力的竞争,上升为首要的政治;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根本。从革命转向建设,虽是大势所趋,但对于中国共产党却是较之肃清“文革遗祸”更为严峻的挑战。就意识形态而言,它意味着我们原先的话语权削弱,而停留在默认这点,则意味着思想领导权的削弱乃至丧失。为什么在时代转换、社会转型的关口,马克思主义无疑地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险?究其原因,源自革命和批判年代的马克思主义原先的许多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却正在成为劣势。例如,革命年代以阶级斗争为背景强调分清敌我,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而建设年代则以民族国家为背景强调利益整合,这是财富创造的基础。正因为如此,以阶级分析见长的马克思主义,在以抽象的人性诉求为特征的西方思潮面前,正逐步丧失话语权。马克思主义无疑面临着适应时代变化而重建话语权的任务。“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就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解决这一难题的基调。
必须指出,“与时俱进”并不是一个无立场的口号,其实这一口号所内含的前提就是指导思想上的一脉相承。理论的活力源于实践,思想的力量在于指导实践。实践是不断变化发展和自我更新的,因此,任何能够长盛不衰、一脉相承的理论,必定具有与时俱进的品格,能够不断地捕捉并回答时代的新课题,能够不断创新和自我发展。这就表明,当代中国意识形态的变革绝不是“非意识形态化”,而是马克思主义的自我创新和自我发展,是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当代形态的新境界。说到底,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在全球性的“西化”(其在意识形态上的表现就是“非意识形态化”)狂潮中瓦解、崩溃,就在于我们始终抓住了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相统一这一关键,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走出了一条既符合时代潮流,又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道路。就意识形态而言,我们坚决不搞“两个马克思”(包含“两个邓小平”)的割裂,不搞所谓“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和“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的划分,而是始终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精髓的前提下,围绕当代中国实践的重大问题,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境界,使得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核心的当代中国意识形态成为凝聚人心、达成共识、稳定大局的有效保障。在充满风险的社会转型、深刻变动的敏感时期我国基本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政治局面,与意识形态的有效变革与建构密不可分。这一改革式的建构大致包括:努力塑造富于时代特征的当代中国形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构筑国际间合作对话的平台;坚守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底线不动摇。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对于邓小平理论的最大误读,就在于其无法将一个推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民主法治的邓小平,同一个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批判资产阶级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的邓小平统一起来。究其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懂得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本质上不是“向西方文明回归”,而是社会主义的自我更新和自我发展。因此,保持意识形态的连贯性不仅是稳定大局的策略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特征。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意识形态转型是坚持前提下的发展、继承前提下的创新,因而是一脉相承下的与时俱进。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例如剩余价值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可能会因其不处于当代实践的中心而有所忽略,然而这绝不意味着要把它推倒;对于敌对意识形态间的公开较量,例如国际敌对势力的分化、“西化”图谋以及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虽然一般不会被提到重要的地位,然而这绝不意味着我们会放松警惕、放弃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