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设计
1.理论分析与指标的选取
本章的实证研究旨在为上述新准则实施后的理论分析做出客观的数据判断和验证。主要力图验证执行新准则之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否有所提高,盈利能力是否有所增强,以及信息披露的透明性是否有所改善。
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衡量,本文选取的是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和研发费用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率。选择这两个指标的原因在于,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研发活动是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源泉,对于增强企业竞争力,使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起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可以看出企业现时的创新能力,而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则可以看出企业对研发的重视程度,从侧面反映企业的长期发展能力。
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有所增强,本文选取的指标是营业利润率和无形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主要从企业的总体收益率上做出衡量,无形资产收益率指标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置,因为其盈利能力也主要通过无形资产得以体现和持续。
对于企业研发信息披露透明性是否改善的衡量,本文主要通过统计对比的方法,通过统计样本对研发费用披露的方式、内容等看该企业同往年相比是否加强了这方面的披露。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相关指标。
2.数据来源与样本的确定
本文样本选择的是分别在2005~2007年年报中披露了研发费用的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剔除了每股收益为负的样本),得到78个符合条件的样本以便进行后来的分组对比研究,其中,连续3年均披露研发费用的企业样本共计40家。年报数据全部来自于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数据选择的方法是先广泛阅读每家公司的年报全文,根据本文中前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来初步筛选样本(主要通过行业、技术人员比率等进行筛选,如表9 -2),然后看年报中是否有研发费用披露来进一步选择样本。
3.研究方法与理论的说明
实证研究理论认为:若得到的数据符合实证要求,即样本在30个以上可以视为大样本,具有统计上的代表性。
本文采用Excel和SPSS13.0版本统计分析软件进行实证研究,对输出结果进行分析。通过对样本变量的配对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检验方法进行研究,并解释最终的输出结果及模型是否通过检验的原因。
配对T检验(Paired-Sample T Test)用于检验两个相关的样本是否来自具有相同均值的总体。在实验中,被观测对象在实验前后均被观测。例如,本文中,笔者就试图利用该检验方法测量新会计准则推行前后,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比率、研发投入比率较之2006年是否有显著差异。
单因素方差检验也称作一维方差分析。它检验由单一因素影响的一个因变量的各因素水平分组的均值之间的差异是否具有统计意义。本文中,笔者将根据各个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对研发费用会计处理的情况进行分组,研究其对研发投入比率指标的影响是否有显著性,具备统计意义。
按照统计学的一般常识,经济和管理类研究以5%的显著性水平作为模型和变量是否通过检验的标准是比较合理的。但是,我们也经常会看到学术论文中同时也以10%作为标准。本文认为,5%的显著性水平比较严格,10%的显著性水平比较宽松。本文采用的是更为严格的5%的显著性水平作为判断标准。
4.研究假设与模型的建立
规范的分析研究是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进行的,为了保证在既定条件下,定量分析模型的建立和运用具有实践意义,避免一些概念和内容在逻辑上和语意上混淆和重复,本文在给出假设之前,需要给出一些基本假定:
(1)假设本文收据的数据真实可靠,即上市公司本身不提供不实的、虚假的信息。本文以此为研究的基础,正是因为如此,笔者在样本的选择时排除了从现有的信息可以判断存在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
(2)在对上市公司的研发投入经济模型的建立、检验过程中,假定其满足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的基本条件。
根据上述指标的选定和研究方法的阐述,本文在实证研究中建立如下假设。
二、研发费用披露的实证检验
配对T检验适用于实验前后两种效果的对比观测,测试实验后是否与实验前的数据有显著差异。因此,笔者根据配对T检验的原理,对78家样本企业2007年无形资产比率、研发投入比率、营业利润率和无形资产收益率同其2006年的相应比率作比较,看在新准则实施前后,样本企业这两项比率是否存在显著不同。本文假设这两项比率都具有显著差异,如果通过检验,则可以认为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研发投入乃至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及盈利能力都是具有显著影响的。
1.可持续发展的实证检验
(1)无形资产比率的实证证据。表9 -4~表9 -6是对2006年和2007年样本企业无形资产比率进行的配对T检验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应结果:
结果:其相关系数r=0.868,P=0.00可认为两配对变量存在相关关系,t=0.715,自由度Df=77,双尾检验概率P=0.477>;0.05,因此原假设不成立。即2007年和2006年样本企业的无形资产比率不具有显著差异。
原因分析:笔者选取无形资产比率,主要意在分析样本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否同新准则实施前有显著差异,该比率提出了总资产规模的影响。但是事实上,样本企业无形资产的形成可能存在多种方式,内部研发只是其中比率占不多的一种。并且,考虑到时间纬度选取的较小,以及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可能存在不同的滞后期等原因,该比率的实证分析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2)研发投入比率的实证证据。表9 -7~表9 -9是对2006年和2007年样本企业研发投入比率进行的配对T检验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应结果:
结果:其相关系数r=0.574,P=0.00可认为两配对变量存在相关关系,t= -2.518,自由度Df=77,双尾检验概率P=0.014 0.05,因此原假设不成立。即2007年和2006年样本企业的营业利润率不具有显著差异。
(2)无形资产收益率的实证证据。表9.13~表9.15是对2006年和2007年样本企业无形资产收益率进行的配对T检验的描述性统计及相应结果:
同样,其相关系数 r =0.995,P=0.00可认为两配对变量存在相关关系,t = -1.017,自由度 Df =77,双尾检验概率 P =0.312 >;0.05,因此原假设不成立。即2007年和2006年样本企业的无形资产收益率不具有显著差异。
原因分析:结果显示2007年新会计准则实施之后,营业利润率和无形资产收益率同2006年相比并没有显著变化。探究这其中的原因,笔者认为,对于营业利润率指标来说,企业研发投入和产出的比率可能不高,即实际的科学研发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并没有因为准则的变化而在实质上增强。并且,在研发投入与产出的实效上普遍存在着一定时滞阶段,因此虽然有关文献中的实证结果表明,研发投入与企业营业利润率有显著正相关的关系,但是,单纯比较准则实施前后的结果,样本企业的营业利润率没有显著差异。同上述无形资产比率相似,对于无形资产利润率也不存在显著变化的原因,笔者认为也存在企业真正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并不占主要比例的现象,致使结果没有通过检验。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新准则实施前后,对样本企业的盈利能力并没有造成显著影响。
3.单因素方差分析
前述实证检验旨在分析新准则实施前后,样本企业可持续经营性和盈利能力是否存在显著变化。此处的实证研究则着重分析企业在运用新准则时,对研发费用的不同处理方式是否对企业的各项相关指标产生显著影响。
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须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处理。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能够满足5项条件时,应当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因此,很多学者在肯定准则的同时,也对此规定产生争论,认为该规定可能成为企业管理层操纵企业资产和利润的一种工具,依据企业的经营目的任意调节研发支出的归属,等等。笔者就利用2007年的样本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此项影响进行实证研究。在研究之前笔者将样本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处理分为三种方式:全部资本化、部分资本化和全部费用化。实证检验是依据样本企业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组,做出相应标记,在执行单因素方差检验,结果如表9-16~9-19所示。
结果分析:实证数据结果显示,研发费用处理方式对无形资产比率产生影响的F值为0.431,P=0.652 >;0.05,原假设不成立;研发费用处理方式对研发投入比率产生影响的F值为4.399,P=0.0160.05,原假设不成立;研发费用处理方式对无形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的F值为1.201,P=0.307>;0.05,原假设不成立。由此可以看出,除研发投入指标通过显著性测试以外,2007年样本企业运用新准则对研发费用进行不同的处理方式对样本企业的其他相关指标的影响并不突出。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一来如上所述,企业自主研发形成无形资产的比率可能并不占主导,致使企业对研发费用处理的方式同企业无形资产比率及收益率并不相关;二来少量转化为资产的研发支出产生效益,形成收入的份额不大;三来2007年是新准则刚刚推行的第一年,诸多企业对新准则的各项规定都需要一定的适应阶段,因此,对准则中企业管理层可以自主选择或确定的规定可能抱有谨慎态度。
对于研发费用的处理状况我们进行进一步分析发现,大部分企业仍然延续以往我国准则中规定的费用化方式将全部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部分企业的比例占所有样本企业的62.82%,而全部资本化的企业个数最少,只占所有样本企业比例的17.95%,不足1/5.其余是将研发费用部分资本化的企业,占所有样本企业比率的19.23%。笔者认为,该数据说明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处理方式还存在一定的“惯性”,需要逐步适应新准则的规定,只有企业按照自身的研发状况,明确划分好研究与开发支出的分界,才能使得相关费用真正配比,增强报表的明晰性。
三、研发费用披露实证检验的原因分析及结论
1.实证检验结果的原因分析
通过上述实证研究,我们可以得出如下检验结果,如表9-21所示。
从上述结果可以看出,除了研发投入比率全部通过显著性测试外,其他指标的实证验证并没有得到预先假设的结果。综合前面的分析,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几点原因:
(1)样本量和样本时间跨度的局限。笔者在进行实证研究时共选取了168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但是由于样本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支出情况披露十分不充分,最终的有效研究样本共78家,而得到连续3年都披露研发信息的样本企业仅40家。样本数量虽然达到了样本所要求的最少规模(30家公司),但是样本量依然偏少。其次,样本时间跨度小。本文选取的样本是2005年、2006年、2007年3年的样本,而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推行的第一年,本文力图用新会计准则实施前后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但是由于时间的局限,只能进行2006年与2007年两年的对比,相对来说时间较短,无法看出相应的趋势,因此数据的代表性和说服力会受到一定客观限制。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不高。先进的技术及技术创新能力和其高效运用已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从本文的实证结果上来看,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影响企业的无形资产比率和无形资产收益率,加之2007年样本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部分资本化和全部资本化的比率之和只占样本总数的1/3,这些从侧面可以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研究自创资产的比率还不高。如果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的无形资产都由自主研发转化而来,这部分实证数据一定会同企业的无形资产比率和收益率更加相关。
(3)研发投入与产出可能存在滞后期。研发的投入转化为企业利润具有一定的滞后效应,前人研究表明,高新技术企业研究投入与产出的滞后期一般是3年。本文由于选取数据时间的限制,无法得到样本企业未来3年的研发投入与营业利润等状况,因此只能就当年的研发投入与产出做出分析。其次,本文实证结果显示营业利润率在新准则实施先后并没有显著差异,也从侧面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转化为实际利润的能力并不明显,有待提高。
(4)企业对新准则的实施存在适应期。由上述2007年样本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方式的统计表明,当前企业仍以延续以往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做法为主,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处理方式还存在一定的“惯性”,需要逐步适应新准则的规定。
2.实证检验结论
(1)新准则对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影响平缓。从本文的实证检验结果来看,新准则实施之后,并未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产生显著影响,即准则总体实施的结果比较平缓,对企业经营的波动不大。事实上,从企业平稳运行的角度方面看,这不失是一种好结果,是政策实行过程“软着陆”的体现。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真正转化为利润的能力有待提高。如前述分析,企业对研发费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并没有影响到企业的无形资产比率和其收益率,如果企业的内部研究产生的无形资产占据更为重要的部分,那么可以预见该项指标会更为具有关联性。
(3)企业对研发正在逐步重视。虽然我们看到我国在自主研发方面还有很大提升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新准则的出台的确使得企业自主创新的投入在加强,2007年样本企业平均资产投入比率比2006年同比提高了31.69%。并且,在笔者进行样本的筛选和统计时,也看到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研发投入,并将其置于财务报告公司治理政策中作为企业研发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展示。
(4)目前企业实施新准则仍处于过渡阶段。通过2007年样本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会计处理方式的统计表明,当前企业仍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比率占62.82%,仍是当前处理研发费用的主导方式。这说明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的处理方式还存在一定的“惯性”,处于实施准则的过渡阶段。
企业成为研发投资主体,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作为以高新技术为其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研发活动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而高新技术企业要实现对研发活动的有效管理,并通过加强管理提高研发活动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对其绩效进行科学的评价。可以说,R&;D绩效评价是企业R&;D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因此,本章在分析国内外有关企业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针对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R&;D绩效评价方法的不足,提出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相结合、投入与产出指标相结合的评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绩效指标体系,并从提高评价方法的全面性及实用性着手,探讨了适合我国高新技术企业R&;D绩效的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