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自从赵匡胤开国做了太祖皇帝,经过太宗、真宗、仁宗、英宗,到神宗这里,是第六代皇帝了。这时宋朝的政治已经很腐朽了;官僚、机构庞大,战争频仍,而且每年都要向辽交纳岁币,国力微弱,百姓所受的盘剥日趋严重,各地起义频繁爆发,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另外,官吏们玩忽职守,敷衍了事,而且贪污成性,生活奢侈。如果不进行彻底改革,宋朝的统治就要走向灭亡。
在仁宗的时候,范仲淹曾经推行过“庆历新政”,可惜实施了不到一年,就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攻击而失败了。眼看政权体系日益腐化,宋神宗时期,皇帝任用王安石主持变法,历时二十余年,这次变法意义极为深远。
王安石,字介甫,是江西临川人。王安石出身在一个小官员家庭,他的父亲做过类似县令的官,为人正直,处理案件很公正,所以经常被人排挤,从一个地方调到另一个地方。王安石从小喜欢读书,经史子集无一不通,甚至吃饭、睡觉都手不释卷。
王安石当官后,首先做的是鄞县县令,当时王安石领导百姓疏通河渠,把鄞县从贫困落后的状态改善成山青水秀的鱼米之乡。
王安石还在青黄不接的时候,用官府的粮食贷给百姓,只收一小部分利息,这样就使农民免受高利贷之苦,还使官府增加收入。
为了感谢王安石为人民做出的巨大贡献,鄞县的老百姓给他修了一座神庙,每年都在一定的日子里纪念他。
1068年,十九岁的宋神宗赵顼执政。神宗志向远大,总想有一番作为。
宋神宗对王安石关注很久,知道他是个有才华的人,与王安石一聊,两人很是投机,所以神宗对王安石很信任,第二年便任命他为副宰相,主持改革。从此以后,王安石主持变法,轰轰烈烈进行了十几年,直到宋神宗死去。
王安石认为当时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改变社会风气,建立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先后制定颁布了“青苗法”、“免役法”、“农田水利法”等措施。
“青苗法”的实施来源于王安石在鄞县做官的成功案例。老百姓一年里可以向地方官府借两次钱,半年以内归还。借一千钱,就得还一千二百钱。虽然要付不少的利息,可是这比借高利贷要合算得多。这项措施使放高利贷的地主官僚们极为愤恨,因为断了他们高利贷的收入,但他们对此又无可奈何。
“免役法”规定,政府收取服役人家的免役钱,用这些钱雇人服役。不论是老百姓还是地主、官僚都要交钱,这就减轻了人民的劳役负担,保证农民有充足的劳动时间。
“农田水利法”是政府鼓励各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的一项措施。国家对积极修筑堤坝河渠的人,要给予奖励,并且向缺少资金的地区提供低利息的贷款。
除此之外,还有“方田均税法”,在全国重新丈量土地,均担税负,在军事上实行“保甲法”,有效的控制了人民,充实了军队。
这些“新法”的实行,限制了大官僚大地主们的政治和经济特权,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整顿了军队,使宋朝弱小贫困的局面得到初步的改变。
可是,从改革一开始,王安石就遭到大官僚大地主的攻击。以前“庆历新政”的支持者富弼也出来极力反对,并一再在宋神宗面前诬蔑王安石。另外一些保守的官吏,为了自己的利益,更是不断写文章骂王安石,甚至编造许多谣言破坏他的名声。
宋神宗执政后的第六年,全国发生自然灾害,有人绘制一幅“流民图”陷害王安石,说是变法造成的“恶果”。
神宗看了“流民图”,想到变法以来那么多人告王安石的状,而且他害怕得罪宫里两个太后,因为她们老是在他面前说“祖宗的法规不可以改变”,于是就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让他去江宁休养。
等到王安石再次当上宰相主持大局,心绪已经大变,尤其是痛丧其子,更是让他郁郁寡欢,终于在1076年,王安石又辞官回到江宁养病去了。
王安石两次下台,使变法遭受了巨大的打击。神宗死后,代表保守的官僚和地主的司马光上台,废除了新法。至此,王安石变法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