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等非企业领域的内部控制应当尽快列入议程
这一领域的内部控制首当其冲的是各级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医院、高校、科研等事业单位,涉及数万亿财政资金的拨付和使用,迫切需要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切实贯彻财政部关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目前,一些省市的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也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风险。深圳市进行综合体制改革后,成立的交通委员会的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针对自身使用的上百亿财政资金和系列大型工程项目建设,聘请了专业机构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立和完善自身的内部控制手册,目标是通过这一系统工程,有效控制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
二、行政事业等非企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
行政事业等非企业单位实施内部控制制度,在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非企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之前,可以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本书第五章系统地论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包括国际国内的探索、实践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可为行政事业等非企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提供参考。江苏省南京、无锡等地的财政部门贯彻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已经开展了针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实际成效并积累了经验。海南省财政厅也在积极推进对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我们应当积极地总结和交流经验,不失时机地推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非企业领域的有效实施。
财政部会计司已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列入议程,基本思路和做法是借鉴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目标、原则、要素和要求等,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特殊情况,先制定这一领域的基本规范,在此基础上,形成系列的配套指引,包括应用指引、评价指引和审计指引。行政事业单位等非企业领域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引入注册会计师对这一领域进行审计和咨询,将成为历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