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末期,群雄并起,诸侯争霸,秦国从七雄中异军突起,成为最强大的国家。李斯辅佐秦王嬴政,结束了分裂割据、诸侯混战的局面,统一了中原,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国家。在秦始皇显赫一世的历史功绩中,李斯功不可没。
李斯(前280~前208),楚上蔡人。年轻时当过小吏,后拜荀子为师,学习帝王之术、治国之道。学业完成以后,他分析了当时的形势,认为“楚国不足事,而六国皆弱”,唯有秦国具备统一天下、创立帝业的条件,于是他决定到秦国去施展自己的才能与抱负。
公元前247年,李斯来到秦国,先在秦相吕不韦手下做门客,取得信任后,当上了秦王政的近侍。李斯利用接近秦王的机会,进献《论统一书》,劝说秦王抓紧“万世之一时”的良机,“灭诸侯成帝业”,实现“天下一统”。秦王政欣然接受了李斯的建议,先任命他为长史,后又拜为客卿,命其制定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策略和部署。
书谏逐客妒杀韩非
公元前237年,秦国宗室贵族以韩国水工郑国在秦搞间谍活动事件为借口,要求秦王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也在被逐之列。李斯在被逐离秦途中,写了《谏逐客书》,劝秦王收回成命。他在《谏逐客书》中列举大量历史事实,说明客卿辅秦之功,力陈逐客之失,劝秦王为成就统一大业,要不讲国别,不分地域,广纳贤才。秦王看了《谏逐客书》深受感动,立即取消了逐客令,并恢复了李斯的官职,不久又提升他当廷尉。
秦王欣赏李斯的同时,也十分喜爱韩非的才华。李斯害怕韩非对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讲韩非的坏话。他说:“韩非是韩王的同族,大王要消灭各国,韩非爱韩不爱秦,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决定不用韩非,把他放走,对我们不利,不如把他杀掉。”秦王轻信李斯的话,把韩非抓起来。事后秦王向姚贾问起韩非的为人,因为韩非得罪过姚贾,他当然不会讲韩非的好话。在李斯和姚贾的串通下,韩非求生无路,只好吃了李斯送来的毒药,自杀而死。
政治功绩
李斯以卓越的政治才能和远见,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辅助秦王政制定了吞并六国、实现统一的策略和部署,并努力组织实施。结果仅仅用了十年的时间,就先后灭了六国,于公元前221年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国家,第一次完成了统一大业。秦朝建立以后,李斯升任丞相,继续辅佐秦始皇,巩固秦朝政权,维护国家统一,在促进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等方面屡建奇功。他建议秦始皇废除了造成诸侯分裂割据、长期混战的分封制,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36郡(后增加到41郡),郡下设县、乡,归中央直接统辖,官吏由中央直接任免。在中央设三公、九卿,分职国家大事。这一整套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从根本上铲除了诸侯王国分裂割据的祸根,对巩固国家统一、促进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所以,这一制度在秦以后的封建社会里一直沿用了近两千年。
秦统一后,由于过去各诸侯国长期分裂割据,语言、文字有很大差异,对于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极端不利。于是,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统一文字的建议,并亲自主持这一工作,他以秦国文字为基础,废除异体字,简化字形,整理部首,形成了笔画比较简单、形体较为规范,而且便于书写的小篆,作为标准文字。他还亲自用小篆书写了一部《仓颉篇》,作为范本,推行全国。
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后,李斯为保全自己的既得利益,附和赵高伪造遗诏,立少子胡亥为帝,赵高篡权后又施展阴谋,诬陷李斯“谋反”,将其腰斩于市,并夷灭三族。
延伸阅读
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反对当时实行的“郡县制”,要求根据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驳斥,并主张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学诽谤朝政。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下令焚烧《秦记》以外的列国史记,对不属于博士馆的私藏《诗》、《书》等,限期交出烧毁;有敢谈论《诗》、《书》的处死,以古非今的灭族;禁止私学,想学法令的人要以官吏为师。此即为“焚书”。第二年,两个术士侯生和卢生暗地里诽谤秦始皇,并亡命而去。秦始皇得知此事大怒,派御史调查,审理下来,得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全部坑杀。此即为“坑儒”。两件事合称“焚书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