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民们看来,十二生肖中的每一种动物都是与所谓的“吉”与“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们不仅以十二为轮回,用生肖属相来纪年,甚至对于每天都有属相日的划分,这也就顺其自然地为日常生活附上了“吉”与“凶”的不同色彩。
早在殷商时代,以龟甲兽骨占卜择日的迷信就已盛行。当时,上自国家大事,下至个人生活小事,如祭祀、天时、年成、征伐、田猎、疾病、生子等,无不求神问卜,以决定行止或推想祸福。因此,商代甲骨卜辞得以保留大量的珍贵史料,同时也表明古人对于以干支和生肖的结合来纪日已运用得相当娴熟。
云梦秦简《日书》中说:“毋以午出入臣妾马。”又说,“毋以申出入臣妾马牛货材。”这两条史料反映出当时人们认为在午日或申日成交马和奴隶是不吉利的,这或许是由于“午”属“马”的缘故。到后来,随着祭祀与巫术的盛行,那些专门从事祭祀与巫术的人甚至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分成“吉”、“凶”等类型,甚至“精确”到了时辰,有了“吉日良辰”、“凶日煞时”的种种“宜忌”。这些都逐渐渗入到了人民的生活当中,经过长时期的发展,逐渐成为了民间习俗的一部分。
以集市交易为例。云南一些汉彝杂居地区,采用十二生肖纪日,集市名称就以相属称谓,哪天是集日,就用那天的属相作为集名。照理说,十二种生肖名用于集市地名的机会应该是均等的,可实际上并非如此。十二属相之中有的使用率较高,如马、羊、鸡等,人们认为这些动物是吉祥的预兆;有的则很少被采用,如鼠、兔、蛇等,这些动物则是不吉祥的象征。
云南傈僳族以十二种肖兽纪日,婚姻习俗也可见其影响。据《碧江县五区卡石、色得洼底村傈僳族社会经济调查》一文中说:“订婚先由男方请媒到女方去议定财礼。女方也同样请人到男方去传达自己所要的财礼数目……财礼议定后,由男方选择日期通知女方(订婚日期一定要选在属鼠、虎、蛇、猴、鸡和猪日),随后将议定的财礼送到女方去。”举办婚礼的日期也要注意选择属相,如《碧江县五区色德乡德一登村傈僳族社会经济调查》中所记:“结婚日期只能选在鼠、猴、蛇三日,这三天能多生子女。”大概是这三种生肖动物的繁殖能力都很强,故而借这三种属相的日期来表达人们的一种祈望吧。
傈僳族的丧葬礼俗,选择安葬日期也要考虑属相,“一般是属鼠、兔、蛇、猴、鸡和猪日才能埋葬”。
一些地方民间流传着避寅习俗。清代文人舒位作《黔苗竹枝词红苗》诗道:“织就班丝不赠人,调来铜鼓赛山神,两情脉脉浑无语,今夜空房是避寅。”后有自注:“红苗惟铜仁府有之,衣服悉用班丝,女红以此为务。击铜鼓以鼓舞,名曰调鼓。每岁五月寅日,夫妇别寝,不敢相语,以为犯有虎伤。”寅为虎,“避寅”似乎认为老虎是监视者:谁若敢违背避寅习俗,五月寅日夫妻同房而眠,老虎就会伤害他们。亲族往来也要躲开这一天,清代文人贝青乔《苗妓诗》中有相关记载:“五月寅日,瑾户伏处,夫妇异寝,亲族不相往来,有犯者,谓必遭虎厄。”
实质上,古代人民之所以为每一种生肖赋予或凶或吉、或褒或贬的不同含义,源于人们所处的具体历史环境的不同,是人们心灵的一种寄托。长久以来,这种生肖吉凶的文化一直深深影响着人们的观念。我们应该在主动批判其迷信成分的同时,看到其所承载的历史文化,这样才会有利于生肖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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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尼族鸡日猴日捉蝗虫的习俗
鸡日或猴日举行的捉蚂
节是哈尼族民间传统节日。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后第一个鸡日或猴日正值稻田需要灭虫之际,哈尼族的男女老少就会一齐到田间捉蝗虫。捉到的蝗虫,用竹片夹住,插在田边,表示惩一百的意思。随后,还要把那些蚂
收回食用。离开稻田时,要高呼:“蚂
,三天内不捉你了,三个月内你不要来吃稻谷。”这种捉蚂节习俗的日期之所以选择鸡日或猴日,大概是缘于十二生肖中鸡食虫、猴灵活善抓虫的特点,是节日与农事的结合。